申請日期:即日起至4月14日(星期五)止。
申請地點: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申請資格:凡現設籍台北縣繼續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中以上學校就讀學生,符合
規定申請標準者,得擇一申請家庭清寒或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家庭清寒條件> 包含大學部、研究生
1. 學業學年總成績平均75分以上
2. 操行75分以上 未有記過處分
3. 體育70分以上或身心障礙學生60分以上
<申請優秀學生獎學金> 不含在職進修碩士班及博士班
1. 學業學年總成績平均85分以上或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學生平均80分以上
2. 操行80分以上 未有記過處分
3. 體育70分以上或身心障礙學生60分以上
應檢附證件:
1. 申請書一份
2. 學生證正.背面影本1份
3. 前學年成績證明書
4. 清寒證明
申請辦法:請至http://award.tpc.edu.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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