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日期:即日起至4月20日(星期四)止。
申請地點: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申請資格:
1. 凡現設籍台北縣繼續6個月以上
2. 享有公費待遇或領有其他獎助學金者不得申請
3. 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體育成績70分以上者
應檢附證件:
1. 申請書一份
2. 前學年成績單
3. 清寒證明
4.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就辦法要求提供
申請辦法:請至http://www.tycg.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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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6.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