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要扯說沒發行護照是嗎? 科科
http://forum.gamer.com.tw/C.php?page=1&bsn=60076&snA=957938
http://tinyurl.com/8xs4zoq
人證物證俱全, 當然貴政府可以抹去網路上一切證據, 然後矢口否認,
但不要忘了在網路上,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當然亦別忘了貴政府執行長-林志昇的創舉:
2006年12月, 林志昇參加中華民國高雄市市長選舉以最低的1746票落選;
其後林志昇自行以台灣民政府的名義宣布自己當選高雄市市長。(=.=||||)
對了, 還有台灣民政府自稱代表台灣人民向美國打的官司還沒結束吧!?
此案已經在2009年被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此為政治案件,
司法機關不應涉入為由做第一次的駁回,
假如貴政府再被最高法院駁回第二次, 則全案定讞, 不可再上訴,
今日已是2012, 時隔三年, 貴政府怎麼還不準備上訴呢? XDDD
其實吵這真的是無意義沒錯, 只要貴政府的身分證確實可用,
又何不樂觀其成呢? 怕的只是夢一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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