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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爬過精華區,但沒有符合我需要的答案> 我和我太太都預計今年六月畢業 兩個人的OPT EAD生效期間為July/31/2007 - July/30/2008 我已經找到工作,公司應該會幫我辦H1B 但是我太太還沒有找到工作 問題如下: 1) 如果公司四月一日順利幫我申請H1B,假設六月之前可以核可 那我就同時有OPT、H1B的資格 我預計七月中到八月中會離開美國回台灣 九月初才開始上班 請問我一定要在七月中回台灣這段期間轉換成H1B嗎? 還是可以拿OPT+offer letter入境,等July/30/2008之前再回台灣轉成H1b 這樣是否就可以享受到最長的賦稅優惠?(九月初到明年七月底) 因為學校律師說,如果我四月一日就申請H1B(因為額度問題,越早越好) 那我的H1B應該就會十月初開始生效,那我就必須十月初就要轉換身份 也就是我要趁七月中回台轉換身份,也就是說,完全享受不到任何賦稅優惠 是這樣嗎? 2) 我太太如果還沒找到工作 建議保留OPT身份直到過期呢? 還是跟著我先換成H4? 然後繼續找工作,等到找到工作,H1B也核可下,才開始工作? 也就是他能夠上班的其間就是EAD有效,以及2008/Oct以後 可預期的會出現八、九兩個月整的空窗期 3) 如果我太太明年七月前都想保有OPT 可以明年再回台灣換成H4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228.10.36 > -------------------------------------------------------------------------- < 作者: cchris (Alaska cruise) 看板: VISA 標題: Re: [北美] OPT, H1, and H4問題 時間: Fri Mar 2 10:54:40 2007 ※ 引述《clarkchang (丁大丙)》之銘言: : <已爬過精華區,但沒有符合我需要的答案> : 我和我太太都預計今年六月畢業 : 兩個人的OPT EAD生效期間為July/31/2007 - July/30/2008 : 我已經找到工作,公司應該會幫我辦H1B : 但是我太太還沒有找到工作 : 問題如下: : 1) 如果公司四月一日順利幫我申請H1B,假設六月之前可以核可 : 那我就同時有OPT、H1B的資格 不對,不能擁有兩個身份。核准書上面會寫,新的身份是10/1開始生效 10/1起,若新的生效,舊的身份就失效 : 我預計七月中到八月中會離開美國回台灣 這是重點 你在H1生效日前離開美國,就「放棄」了你的轉換身份申請 你重新用F1/OPT入境美國後,不再會自動轉換成H1。 若什麼事都不做,就一直都是F1/OPT 當然,你必須在F1/OPT失效前,離開美國,回台灣辦H1簽證再回美 : 九月初才開始上班 : 請問我一定要在七月中回台灣這段期間轉換成H1B嗎? 不必,也不能 H1身份生效日十天前,才能用H1簽證入境,所以最早要9/20才能用H1入境 : 還是可以拿OPT+offer letter入境,等July/30/2008之前再回台灣轉成H1b : 這樣是否就可以享受到最長的賦稅優惠?(九月初到明年七月底) 沒錯,的確有這樣的優點 有一個可能的做法是,今年八月先在台取得H1簽證(10月才生效), 然後用F1簽證入境美國(要和移民官講清楚), 待到明年七月後,離開美國去加拿大/墨西哥一趟,再用H1簽證入境 這樣可以少回台灣一趟,不過頭腦要很清楚。不適合少一根筋/搞不清楚狀況的人。 如果喜歡回台灣的話,就不必要討這種麻煩 : 因為學校律師說,如果我四月一日就申請H1B(因為額度問題,越早越好) : 那我的H1B應該就會十月初開始生效,那我就必須十月初就要轉換身份 : 也就是我要趁七月中回台轉換身份,也就是說,完全享受不到任何賦稅優惠 : 是這樣嗎? 不完全對。我上面說的才對。 : 2) 我太太如果還沒找到工作 : 建議保留OPT身份直到過期呢? : 還是跟著我先換成H4? 一直保留F1/OPT直到過期前夕再轉成H4 : 然後繼續找工作,等到找到工作,H1B也核可下,才開始工作? 轉成H4之後,就自動喪失F1/OPT的身份,EAD也失效,不能再用OPT工作 : 也就是他能夠上班的其間就是EAD有效,以及2008/Oct以後 : 可預期的會出現八、九兩個月整的空窗期 沒錯 : 3) 如果我太太明年七月前都想保有OPT : 可以明年再回台灣換成H4嗎? 可以,隨時都行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1.28
clarkchang:cchris果然名不虛傳!感激不盡! 03/02 11:09
> -------------------------------------------------------------------------- < 作者: clarkchang (丁大丙) 看板: VISA 標題: Re: [北美] OPT, H1, and H4問題 時間: Fri Mar 2 11:38:52 2007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 引述《clarkchang (丁大丙)》之銘言: : : 那我就同時有OPT、H1B的資格 : 不對,不能擁有兩個身份。核准書上面會寫,新的身份是10/1開始生效 : 10/1起,若新的生效,舊的身份就失效 ^^ 這個「若」字很重要 : : 我預計七月中到八月中會離開美國回台灣 : 不必,也不能 : H1身份生效日十天前,才能用H1簽證入境,所以最早要9/20才能用H1入境 : : 還是可以拿OPT+offer letter入境,等July/30/2008之前再回台灣轉成H1b : : 這樣是否就可以享受到最長的賦稅優惠?(九月初到明年七月底) : 沒錯,的確有這樣的優點 : 有一個可能的做法是,今年八月先在台取得H1簽證(10月才生效), : 然後用F1簽證入境美國(要和移民官講清楚), : 待到明年七月後,離開美國去加拿大/墨西哥一趟,再用H1簽證入境 : 這樣可以少回台灣一趟,不過頭腦要很清楚。不適合少一根筋/搞不清楚狀況的人。 : 如果喜歡回台灣的話,就不必要討這種麻煩 慎重起見,我重複我理解的內容 也就是說,我不需要七月中這一趟就轉換成H1B 今年八月中回美國用OPT+offer letter入境 等到2008七月中(假設),回台灣一趟辦H1B(我不排斥多回台灣幾趟) 然後再用H1B入境 這樣我就可以享受到最長的賦稅優惠? 也就是說,我今年六月核可的H1B 可以等到明年任何時刻(七月底EAD失效前)回台灣在去AIT轉身份摟? 在轉換成H1B之前,我都可以利用EAD+offer letter重新入境美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228.10.36
cchris:沒錯,這個「若」非常重要。 03/02 14:20
cchris:多數人因為身份轉換中途離境而受害,難得這個例子是受益的 03/02 14:22
> -------------------------------------------------------------------------- < 作者: miluco (I'm feeling lucky) 看板: VISA 標題: Re: [北美] OPT, H1, and H4問題 時間: Fri Mar 2 12:11:57 2007 ※ 引述《clarkchang (丁大丙)》之銘言: :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慎重起見,我重複我理解的內容 : 也就是說,我不需要七月中這一趟就轉換成H1B : 今年八月中回美國用OPT+offer letter入境 你四月辦H1,假設再你返美之前通過的話 你可能用OPT入境會有問題,必須等到H1簽證到手才能入境 最好的辦法 4月申請H1, 通過之前用OPT,通過之後生效日是10/1 所以生效日之前都用OPT工作,一直到9月中回台灣簽H1(不是必要的) : 等到2008七月中(假設),回台灣一趟辦H1B(我不排斥多回台灣幾趟) : 然後再用H1B入境 : 這樣我就可以享受到最長的賦稅優惠? 你最長最長的賦稅優惠也只有到10/1 10/1後就是H1,你的OPT失效,(EAD失效) 所以你10/1不管你有沒有回台灣 你的身分都已經是H1 : 也就是說,我今年六月核可的H1B : 可以等到明年任何時刻(七月底EAD失效前)回台灣在去AIT轉身份摟? : 在轉換成H1B之前,我都可以利用EAD+offer letter重新入境美國? : 謝謝! 不對, 今年10/1以後回去(如果你h1已經通過) 你就無法用EAD+offer letter入境 必須到AIT簽證 -- TWN JPN USA DEU CAN CA FL IN IL DC WI IA MN NE MO OH KY TN NC SC G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6.153.155.9
clarkchang:糟了,跟cchris講的不太一樣耶! 03/02 12:16
miluco:並沒有不一樣,因為你是四月就申請H1,所以你的H1開始日一定 03/02 12:22
miluco:是10/1,如果你晚一點申請H1,H1生效日可以晚一點,你就可以多 03/02 12:22
miluco:用OPT來省稅,但是越晚申請名額越有可能沒有 03/02 12:23
miluco:你還有個辦法,你可以請公司讓你一直用OPT工作到明年四月再 03/02 12:24
miluco:申請H1,不過這樣你明年七月底OPT到期到10/1/2008 H1生效期 03/02 12:24
miluco:間會有gap,並不是一個很好的做法,個人建議不要為了省那幾塊 03/02 12:25
miluco:錢的稅,造成往後的困擾跟麻煩,早點辦一辦,也許可以早點接 03/02 12:26
miluco:著考慮將來的換工作或是綠卡申請 03/02 12:26
clarkchang:瞭解!不過我算過,稅真的可以省不少耶:P 03/02 12:49
miluco:總共省7.5%,就算年薪10萬,一個月平均也只省625左右 03/02 13:45
clarkchang:應該是6.2%+1.45%=7.65%,二、三十萬台幣,不低吧! 03/02 15:10
clarkchang:來回台灣商務艙都綽綽有餘...還是我比較貪心?:P 03/02 15:13
marathons:如果想在美國拿綠卡並工作到退休,早付一點FICA沒壞處. 03/02 23:51
clarkchang:因為我就不想拿綠卡,所以才會對那個國家不忠誠:D 03/03 00:06
> -------------------------------------------------------------------------- < 作者: cchris (Alaska cruise) 看板: VISA 標題: Re: [北美] OPT, H1, and H4問題 時間: Fri Mar 2 14:00:07 2007 ※ 引述《miluco (I'm feeling lucky)》之銘言: : ※ 引述《clarkchang (丁大丙)》之銘言: : : 慎重起見,我重複我理解的內容 : : 也就是說,我不需要七月中這一趟就轉換成H1B : : 今年八月中回美國用OPT+offer letter入境 : 你四月辦H1,假設再你返美之前通過的話 : 你可能用OPT入境會有問題,必須等到H1簽證到手才能入境 : 最好的辦法 : 4月申請H1, 通過之前用OPT,通過之後生效日是10/1 : 所以生效日之前都用OPT工作,一直到9月中回台灣簽H1(不是必要的) 我不這麼認為。原因說明如下: OPT時辦H1,律師其實是辦了兩個手續: I-539和I-129 前者是境內轉換身份申請,後者是短期工作申請書 (H1) 當它通過以後,I-539要10/1才生效,若你在它生效前出境,就自動放棄這個I-539申請 必須取得H1簽證重新入境才能取得H1身份,或是以F1入境重新申請I-539 而I-129才是真正的關鍵。一個人就算從頭到尾都住台灣,只要公司辦妥I-129 就可以去AIT辦簽證來美國工作。這個I-129雖然10月開始生效,但並沒有限制要馬上來 該員還是可以第二年再辦簽證,等於是晚一點才(以H1身份)來公司報到 所以原po雖然因為出境而abandon了這個I-539,但是I-129依然有效 就和境外辦H1沒有什麼不同, 可以隨時去AIT簽證 另一個關鍵是,F1辦了OPT之後,擁有一年的效期,並不會隨便被剝奪 辦了I-539企圖轉成H1,並不表示OPT就自動作廢。 一離開美國,I-539就被abandon,轉換H1不會生效 如果原po要在九月中回到美國,此時H1根本還沒開始,9/20前都不能用H1簽證入境, 只能以F1入境。在正常情況下,移民關會讓原po用F1/OPT入境的 (有offer/EAD卡) 給的效期一樣是D/S (duration of status),直到I-20的效期結束為止 (OPT並不會因為有一個不相干的I-129而被縮短, I-539也自始至終未生效過) 如果原po什麼手續都不做,繼續工作,他的身份就一直都是F1/OPT,都不會改變 直到過期為止(2008/7)。很明顯的,對很多人來說,這會是個問題。 因為很多人不知道,以為已經辦過了轉換H1,可高枕無憂,其實完全不是。 所以他該怎麼辦? 可以再找律師申請一次I-539,從F1轉成H1身份,就不用離境 或者他可以離境,去AIT辦H1簽證 (就像長住台灣的人首次申請美國工作一樣) : : 等到2008七月中(假設),回台灣一趟辦H1B(我不排斥多回台灣幾趟) : : 然後再用H1B入境 : : 這樣我就可以享受到最長的賦稅優惠? : 你最長最長的賦稅優惠也只有到10/1 : 10/1後就是H1,你的OPT失效,(EAD失效) 這是不對的 如果離開美國,H1就不會生效,九月中再用F1入境,F1身份不會自動消失 H1身份也不會自動再產生 的確可以享受到免交FICA+medicare的優惠 : 所以你10/1不管你有沒有回台灣 : 你的身分都已經是H1 有回台灣,會造成很大的不同 一般都建議,轉換身份的過程,最好不要離境。 這個例子很有趣,因為離境造成轉換失效,但之後竟然因此享受到好處。 : : 也就是說,我今年六月核可的H1B : : 可以等到明年任何時刻(七月底EAD失效前)回台灣在去AIT轉身份摟? : : 在轉換成H1B之前,我都可以利用EAD+offer letter重新入境美國? : : 謝謝! : 不對, 今年10/1以後回去(如果你h1已經通過) 我認為10/1起還是可以用F1/OPT入境,因為I-20/OPT沒有因故被「註消」 如果九月中回去,更加保險,沒有任何模糊的地方 一定只能用F1/OPT入境。入境之後,身份不會改變,直到再次離境或申請I-539為止。 : 你就無法用EAD+offer letter入境 : 必須到AIT簽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0.137.152.194
clarkchang:也就是我八月中重新以F1入境,若想保留F1身份,最好明 03/02 14:14
clarkchang:年七月中之前都不要離境,不然一定要換成H1B入境了 03/02 14:15
clarkchang:如果我的I-539失效,我明年怎麼到AIT申請H1B呢? 03/02 14:21
cchris:這樣是比較保險沒錯. F1/OPT身份原本就比較不適合亂跑 03/02 14:43
cchris:辦簽證和I-539無關,只需要I-129正本及approval (I-797) 03/02 14:45
cchris:辦H1時需要I-129/I-797. AIT網站有寫。它和I-539無關 03/02 14:46
clarkchang:可以請律師只辦I-129不要辦i-539嗎? 03/02 15:40
cchris:更正一下,I-539是內建在I-129裡,有一個選項{境內轉換身份} 03/03 06:04
cchris:你可以請律師選"回境外領事館辦簽證",不要選"境內轉換" 03/03 06:06
> -------------------------------------------------------------------------- < 作者: miluco (I'm feeling lucky) 看板: VISA 標題: Re: [北美] OPT, H1, and H4問題 時間: Fri Mar 2 23:00:04 2007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 引述《miluco (I'm feeling lucky)》之銘言: : 我不這麼認為。原因說明如下: : OPT時辦H1,律師其實是辦了兩個手續: I-539和I-129 : 前者是境內轉換身份申請,後者是短期工作申請書 (H1) 先謝謝cchris大大的指正,釐清了不少問題 不過我有個問題,我跟原作的情況有點類似又不是太類似 我當年辦H1時,也是在OPT期間,但是我的律師並沒有要我在I-539上面簽名 最後給我簽名的文件也沒有I-539,是不是代表可以只單獨辦理I-129 手邊有一份自辦H1的Kit文件,內文也沒有提到申請H1時關於I-539 只有在辦理H4時才有提到I-539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immigration_best&MsgID=895 這個自辦的例子,也沒有遞交539 是不是說明單獨遞交H1並不需要I-539 ※ 編輯: miluco 來自: 70.60.221.66 (03/02 23:05) > -------------------------------------------------------------------------- < 發信人: Erickung.bbs@ptt3.cc (Erickung), 看板: VISA 標 題: Re: [北美] OPT, H1, and H4問題 發信站: 批踢踢參 (Sat Mar 3 01:46:29 2007) 轉信站: ptt!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3 ※ 引述《cchris.bbs@ptt.cc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 引述《miluco (I'm feeling lucky)》之銘言: : 直到過期為止(2008/7)。很明顯的,對很多人來說,這會是個問題。 : 因為很多人不知道,以為已經辦過了轉換H1,可高枕無憂,其實完全不是。 : 所以他該怎麼辦? 可以再找律師申請一次I-539,從F1轉成H1身份,就不用離境 : 或者他可以離境,去AIT辦H1簽證 (就像長住台灣的人首次申請美國工作一樣) : : 你最長最長的賦稅優惠也只有到10/1 : : 10/1後就是H1,你的OPT失效,(EAD失效) : 這是不對的 : 如果離開美國,H1就不會生效,九月中再用F1入境,F1身份不會自動消失 : H1身份也不會自動再產生 : 的確可以享受到免交FICA+medicare的優惠 : : 所以你10/1不管你有沒有回台灣 : : 你的身分都已經是H1 : 有回台灣,會造成很大的不同 : 一般都建議,轉換身份的過程,最好不要離境。 : 這個例子很有趣,因為離境造成轉換失效,但之後竟然因此享受到好處。 請問一下 早開始使用H1簽證 跟晚開始 除了賦稅問題之外 沒有其他的trade off嘛 例如 公司green card application可以比較早開始申辦? 也可以比較早拿到Green Card? 如果是你拿到Green card時間早晚當作前提的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參(ptt3.cc) ◆ From: 69.225.202.15
miluco:H1期間如果被解雇,必須盡快找到工作OPT則有較大的緩衝 03/03 02:24
miluco:前提是OPT離到期日還有很充裕的時間 03/03 02:25
miluco:OPT期間一樣可以申請綠卡,只是通常會碰到一些技術上的問題 03/03 02:25
miluco:↑如果是在原公司的話 03/03 02:26
> -------------------------------------------------------------------------- < 作者: cchris (Alaska cruise) 看板: VISA 標題: Re: [北美] OPT, H1, and H4問題 時間: Sat Mar 3 06:23:57 2007 ※ 引述《miluco (I'm feeling lucky)》之銘言: :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 我不這麼認為。原因說明如下: : : OPT時辦H1,律師其實是辦了兩個手續: I-539和I-129 : : 前者是境內轉換身份申請,後者是短期工作申請書 (H1) : 先謝謝cchris大大的指正,釐清了不少問題 : 不過我有個問題,我跟原作的情況有點類似又不是太類似 : 我當年辦H1時,也是在OPT期間,但是我的律師並沒有要我在I-539上面簽名 : 最後給我簽名的文件也沒有I-539,是不是代表可以只單獨辦理I-129 : 手邊有一份自辦H1的Kit文件,內文也沒有提到申請H1時關於I-539 : 只有在辦理H4時才有提到I-539 :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immigration_best&MsgID=895 : 這個自辦的例子,也沒有遞交539 : 是不是說明單獨遞交H1並不需要I-539 補充說明一下 上篇我講的不是很精確。太久沒看這份表格,細節有些混淆。 I-129「內建」了一個境內轉換身份的選項,所以的確只要填I-129就行。 如果勾了這個選項,就等於是同時申請I-539的申請事項,但內建在同一份I-129裡 USCIS會審查你過去的身份,若一切合法,就會批准境內轉換身份 此時I-797(I-129的approval)上方就會附上一份I-94,生效日之後就替代原本的I-94 如果移民局認為轉換身份不通過,就沒有I-94,必須去境外辦簽證重新入境 當然,如果當初申請的時候是勾「境外辦簽證」,也不會有I-94。 辦身份轉換/出入境時,最重要的是sequence (先後次序) 這個例子,以F1入境,接著申請轉換成H1。 事後再用F1入境,最後一個事件是「F1入境」,而不再是「轉換成H1」 所以入境後就會持續保持舊的F1身份。 必須申請I-539 (這次就不需申請I-129)或出境辦簽證再入境,才能回到H1 原po可以請律師不要在I-129上勾"境內轉身份"的選項,這樣就可以高枕無憂的把OPT用完 再回台灣辦H1簽證 (同時還可一起辦配偶的H4簽證) 如果律師嫌麻煩(看不出哪裡麻煩)或不想理你,其實也沒有大礙 就如前文所說,你在轉換成H1前就離境,重新用F1入境,覆蓋了原本的申請 一樣可以待完F1/OPT身份後再離境換簽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1.28 > -------------------------------------------------------------------------- < 作者: cchris (Alaska cruise) 看板: VISA 標題: Re: [北美] OPT, H1, and H4問題 時間: Sat Mar 3 06:37:15 2007 ※ 引述《Erickung.bbs@ptt3.cc (Erickung)》之銘言: : 請問一下 早開始使用H1簽證 跟晚開始 : 除了賦稅問題之外 沒有其他的trade off嘛 除了H1每年配額問題外 沒有明顯不同 : 例如 公司green card application可以比較早開始申辦? : 也可以比較早拿到Green Card? : 如果是你拿到Green card時間早晚當作前提的話? H1簽證和Green card是完全無關的申請 要申請green card,不一定要正在這間公司工作 也不一定要是H1,也不一定要是F1/OPT 也不一定要住在美國。 「理論上」也可以在台灣讀了學位畢業或在台工作以後,馬上請美國新公司申請綠卡 綠卡申請核准以後,再到美國長住並開始在該公司工作。 完全看公司願不願意,以及申請人合不合資格而已。 實務上,許多綠卡申請者「剛好」住在美國,「剛好」正在該公司工作 「剛好」有美國學位,「剛好」使用H1或F1/OPT的身份工作。 但這些都和這個綠卡申請沒有關係,只是巧合而已。 為何大家要這麼做? 因為方便。 只要公司願意,申請人也符合資格,沒什麼不行。 正在各國讀書也能申請。 公司要早一天辦,晚一年辦,進公司多久才辦,持何種身份辦,這都是公司決定的。 這是簽證板,要討論移民,請移駕移民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1.28 > -------------------------------------------------------------------------- < 作者: clarkchang (丁大丙) 看板: VISA 標題: Re: [北美] OPT, H1, and H4問題 時間: Sat Mar 3 10:30:03 2007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 引述《miluco (I'm feeling lucky)》之銘言: : : 先謝謝cchris大大的指正,釐清了不少問題 : 事後再用F1入境,最後一個事件是「F1入境」,而不再是「轉換成H1」 : 所以入境後就會持續保持舊的F1身份。 : 必須申請I-539 (這次就不需申請I-129)或出境辦簽證再入境,才能回到H1 : 原po可以請律師不要在I-129上勾"境內轉身份"的選項,這樣就可以高枕無憂的把OPT用完 : 再回台灣辦H1簽證 (同時還可一起辦配偶的H4簽證) : 如果律師嫌麻煩(看不出哪裡麻煩)或不想理你,其實也沒有大礙 : 就如前文所說,你在轉換成H1前就離境,重新用F1入境,覆蓋了原本的申請 : 一樣可以待完F1/OPT身份後再離境換簽證 再次感謝cchris大大的說明 我在問一個問題 如果我依據建議的這樣做,今年六月拿到I-129 copy and I-797 等到明年七月才回AIT換H1B 會不會因為時間間隔太久,被刁難呢? 還是這樣很正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228.10.36
cchris:好問題.但要刁難,要有理由.例如工作不存在/作假/不符資格等 03/07 07:45
cchris:若你能證明你的工作是真的,資料都有.也有薪水單.沒理由拒絕 03/07 07:45
> -------------------------------------------------------------------------- < 作者: clarkchang (丁大丙) 看板: VISA 標題: Re: [北美] OPT, H1, and H4問題 時間: Wed Mar 7 08:52:39 2007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 引述《miluco (I'm feeling lucky)》之銘言: : : 先謝謝cchris大大的指正,釐清了不少問題 : : 不過我有個問題,我跟原作的情況有點類似又不是太類似 : : 我當年辦H1時,也是在OPT期間,但是我的律師並沒有要我在I-539上面簽名 跟大家分享最近收集資料的狀況 技術上面跟cchris大大說的是一樣,可行! 但是公司方面可能有不同的考量 我同學是新加坡人,原則上沒有H1B quota的問題 而且雖然去年提供很多彈性給國際學生(例如我的方法、新加坡學生晚點申請H1B) 今年為了集中作業與降低風險,通通要求「境內轉換」而且要在十一月之前完成 因為去年有脫線的人,差點來不及轉換,差點變成非法打工 所以就統一辦理摟 我想,連M開頭這個顧問公司龍頭都這樣做 大家還是仔細跟公司律師、法務部門溝通清楚才是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228.10.36
cchris:儘管如此,你只要八九月離開美國再重新入境,就作廢這個轉換 03/07 09:26
cchris:所以你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保持F1/OPT身份.當然這樣不一定好 03/07 09:26
miluco:新加坡人不是沒有quota問題,只是相對來說名額多了點 03/08 02:01
miluco:最好還是在期限內完成境內轉換 03/08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