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B-1/B-2簽證時申請人必需攜帶以下文件到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
1.有效的護照 (持照人需在護照上親自簽名)
2.一份用英文填妥的申請表格DS-156,並貼上一張照片。表格上需註明台灣聯絡電
話。本地地址可同時用英文及中文填寫以利確認,但中文地址可選擇不寫。照片
必需是5公分見方,全臉正面面對鏡頭並於六個月內拍攝,頭頂至下巴需足2.5至
3.5公分之間,白色或灰白色背景的彩色照。
3.年齡十六到未滿四十六歲之間的男性申請人必需另外繳交一份用英文填妥的非移
民簽證申請表補充說明DS-157。
4.簽證手續費台幣$3,200元(恕不退費),請事先至郵局劃撥繳款,並在申請當時
繳交收據正本,由於內部存檔需要,每一個人需繳交一張劃撥收據,請個別劃撥
。本組劃撥帳號是 19189005,戶名 :美國銀行代收美國在台協會簽證手續費專戶
。本收據自劃撥日起一年內有效。
5.如有之前的護照,請一併提出。如因遺失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提出過去的護照,可
提出一份歷年入出境記錄,請向本地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地址是:台北巿廣州街
十五號,電話 2388-9393。
6.若是您更改了姓名,請附戶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