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沒弄錯的話
你可以在美國待六十天
不過這六十天之內一定要轉好學 (要說transfer, 不要說cancle)
因為轉學她們才可以把你Sevis I-20的資料給release to new school
不然你就得回來了
還有問一下原來學校的退費通知
她們一定有什麼refund deadline
ps: 你要不要現在就開始申請新的學校?? 在跟她們說你的情形
我想她們的答案一定更正確
※ 引述《qap (....)》之銘言:
: 我本來要去一間大學念語言課程
: 是9月多開始的 現在我想換另外一間學校
: 可是我F-1簽證都辦好了 現在我想還是用
: 這個簽證飛去美國 然後跟學校取消掉
: 再申請另一間學校 不過另一間學校的課程
: 是10月多開學 請問我把這間學校取消
: 掉以後 還沒拿到另一間學校的i-20的這段
: 時間 待在美國會有問題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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