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愚見是跟學校聯絡, 看能不能改成4周的的課程
這樣應該就可以在課程結束後有60天的緩衝期
千萬不要什麼都不說, 上完四週的課就自己決定不去學校
有關美國對外籍學生的管理請參考
http://www.tw.org/newsletter/39_SEVIS_final.html
節錄上述網頁中有關離美期限的規定:
1.學生完整完成課業或實習後,F-1學生有60天的特許時間可以準備離美或辦理轉學
(M-1, J-1只有30天),超過許可停留期限,將被驅逐出境
2.新規定增加對中途退學者離境的規定。凡經DSO核准退學者,可有15天準備離美限期
3.任何未經DSO事先核准即輟學,或因任何因素未維持合法身分者,則無任何寬延期限,
必須即刻離美
※ 引述《flyingmendy (勝富是大好人)》之銘言:
: 請問一下各位 如果我現在申請的10週的課程
: 並拿到i-20 form 請問如果之後我去美國後 變成上4週的課程
: 那我可以呆在美國多久呢 在精華去看到是說有60天的反衝期
: 但是又看到說必須完成i-20結業日期上的課程
: 想請問一下 如果我只上四周的課程 那我之後留在那裡一個月 還算是非法居留嗎
: 因為這會變的跟我原本上面所申請的課程的結業日期不同耶
: 因為現在忽然覺得10週也點長 想考慮4週的課程
: 並且發現4週的課程 每個禮拜都只有18個小時 早知道就辦旅簽了
: 埃阿 想到學生簽證 花了將近10000圓 就覺得好心疼阿
: 謝謝各位的解答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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