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iningmdsn (如果我有如果的事)》之銘言:
: 有些說離開美國超過五個月後,F1就會自動失效
: 有些說只要在有效期限內,持I-20都可以入境美國
http://www.ait.org.tw/zh/visa/niv/NIVE02-2-ReturnStudents.asp
F-1, M-1續讀生
目前已登記入學並持有有效學生簽證而要返回美國的學生,即使已經轉入新的學
校,都不需要申請新的簽證。這類學生在進入美國的時候,必需提出有效的學生
簽證以及由就讀學校所核發具有適當簽名的有效I-20表格。學生只有在第一次入
境美國的時候才必需持有相同學校的I-20和有效簽證。
在過期護照裡有有效學生簽證的學生可以繼續使用該簽證。在進關時只需出示該
有效學生簽證,一本與過期護照屬相同國籍的有效護照,以及一份具有校方授權
人員簽名的有效I-20表格。學生應該在I-20第一頁下方簽名。
離開美國已超過五個月的學生,即使目前持有的簽證表面上顯示有效,在返回美
國就讀以前都必須取得一個新的簽證。申請新的F-1或M-1簽證時,這些學生必須
先向學校取得一份新的I-20或向學校確認之前的I-20仍然有效並且登錄在SEVIS
系統裏的資料是有效的。
請注意,您的簽證有效期間和您可以獲准在美國停留的期間是沒有任何關聯的。當您持學
生簽證入境美國時,您通常可以獲准停留的期間是您學生身份的期間。也就是說,只要您
一直是全職就讀的學生您都可以停留在美國,即使在美國停留期間您護照裏的簽證已經過
期。至於已經完成I-20上所列課程或已經結束實習工作的學生,在離開美國前則可以有以
下的額外停留時間。
F-1 學生 – 額外的60天,用來準備離開美國或轉入另一所學校用。
M-1 學生 – 額外的30天,用來準備離開美國。只要學生一直維持全職就讀的學
生身份,即可獲得這30天的離境準備期。(但有固定的期間限制,包含就讀期間
在內的總停留時間不得超過一年。) M-1 學生可以申請課程延長,但總課程不得
超過三年。 若您離開美國時簽證已經過期,您必須取得一個新簽證才能重返美
國修讀課業。學生簽證在美國境內無法被加簽或重發,您只能在美國境外的美國
大使館或領事館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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