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資料僅供參考,詳細資料仍以各駐華機構公告為準
簽證可親自申請,亦可委託旅行社代為申請,但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簽證官可以要
求申請者親自出面說明。
一般必備文件:
護照正本(持照者親自簽名效期至少三個月以上)
申請表一份(申請者親自簽名)
行程表一份
二吋近照兩張
身份證影本一份
外籍人士附外僑居留證影本一份
在領取簽證時,須出示歐洲來回且機位確定之有效機票
十八歲以下孩童須個別申辦簽證,且申請表格須父母雙方才或法定代理人簽字並
附上父母同意書及父母身份證影本;
停留超過三十天者:
商務簽證須加附雇主之英文保證信;
觀光簽證須加附擔保聲明信函由德國擔保人以及或者出具其他證據證明有充分財
力足以支持其生活費用。
注意事項:
若為某特定情況請附上相關文件;
簽證申請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申請簽證需一個工作天,第二天領簽證;
倘需詳細資訊或有關簽證問題請逕洽德國經濟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