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一、申辦條件
1、在外國定居且只持有外國旅行證件(主要是《回美證》、新加坡CI)的
中國公民;
2、持用中國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以訪客身份來港後,證件遺失、被盜、
損壞或過期的中國公民(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探親簽
注來港者,如證件發生問題,應直接到香港入境事務處辦理手續,本公
署領事部不予受理);
3、持用台灣旅行證件、在外國定居或在香港工作或居住的台灣同胞;
4、在外國出生、根據該國法律出生時即具該國國籍並持有該國護照的兒童
,其出生時,父母雙方均為中國公民且任何一方未在該國定居;
5、無證件、持假證件或過期證件來港的中國公民。
二、手續及所需材料
1、申請人須親自前來申辦;
2、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申請表》1張(見附表四);
3、提交彩色護照照片一式3張;
4、持外國旅行證件者,須提供所持外國旅行證件、外國定居證明、中國國
籍證明(如舊的中國護照或旅行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5、持台灣旅行證件者,須提供台灣旅行證件、外國定居證明、或《香港居
民身份證》及香港居留簽注的原件及複印件;如申請人以前曾申辦過旅
行證,還須提供該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6、遺失(被盜、損壞、過期)護照或其它旅行證件者,須提供原證件及外國
定居證明的複印件(如有);報警單原件及複印件(護照過期、損壞者
無需報警);詳細填寫《證件遺失(或過期、損壞)說明書》(見附表二
);
7、持外國護照的兒童,須提供兒童出生證明、外國護照資料頁和港簽頁的
原件及複印件,孩子出生時及目前父母雙方所持中國旅行證件(護照、雙
程證等)資料頁及簽證頁原件及複印件,如該兒童以前曾申辦過旅行證,
需提供該旅行證原件及複印件;
8、無證件、持假證件或過期證件來港的中國公民,如被香港入境事務處拒
絕入境,在機場隔離區內的,可委託航空公司代為申請旅行證。除提供
申請表、照片、遺失(或過期、假的)證件說明書外,還需提供本人親
筆簽名的委託書及航空公司的證明信;
9、提供其他可證明申請人中國公民身份的證件(如身份證、戶口本、過期或
損壞的中國旅行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10、領取辦妥的旅行證時,須繳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