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Finland)簽證須知●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詳細資料仍以各駐華機構公告為準
一、簽證準備文件:
文件種類 說 明
(一)藍色申請表 一式兩聯自動複寫,請打字,本處備有申請表及中文說明,請事
先索取並詳實打字 填寫。
(二)有效護照正本及影本 正本驗畢當場退還,影印具照片及護照號碼該頁即可。
(三)照片兩張(2吋) 請貼在申請表第一聯及第二聯上。
(四)身份證影本 請影印正反兩面。
(五)回程機票正本 離開芬蘭或歐洲飛台灣之機票,可於領件時後補。
(六)申請表影印 填妥具簽名及照片之申請表影印
二、費用(每人):於申辦時繳納
效期30天內,單次或2次入境: NTD1,600.-
效期90天內,單次入境: NTD1,800.-
效期90天內,2次入境: NTD2,000.-
效期90天內,多次入境: NTD3,000.-
效期一年,多次入境: NTD3,500.-
急件(2-3個工作天): 加收NTD 500-
三、備註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10:00-16:00
芬蘭商務辦事處(電話、傳真、地址)
工 作 天:五至七個工作天,送件日開始起算
請注意:
觀光與商務簽證,個人或團體簽證皆以上述方式辦理預計停留期超過30天者,請
另行事先以電話查詢辦理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