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目的:
和太太兩人一起去紐西蘭自助旅行兩週
申請地點:
紐西蘭商工辦事處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25樓25樓(世貿一館旁邊的國貿大樓)
申請及取件時間:
周一到週五 早上09:00~17:30,中午12:30~13:30休息
任何時間都可以取件,網頁上寫的16:00~17:00應該是舊的資料。
處理時間:
申請當天不算,第二個工作天起可以取件。
申請需要資料:
護照、身分證影本、兩吋照片一張、簽證費新台幣2400元、簽證申請表格。
同行的配偶及20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在同一份申請文件中一起申請。
簡單的說:就是只要填一份申請表,繳一筆2,400元的簽證申請費,
就可以同時申請自己的和配偶的簽證,並分別附在兩個人各自的護照上。
因此,我實際帶去紐西蘭商工辦事處的資料包括:
本人的護照、太太的護照、
本人的兩吋照片一張、太太的兩吋照片一張、
本人的身份證影本、太太的的身份證影本、
申請表格一份、信用卡一張(申請費可以當場刷卡支付)。
現場繳交資料時,工作人員問了三個問題:
1. 以前有沒有去過紐西蘭?
2. 是去渡蜜月嗎?
3. 有沒有帶名片?
所以我又當場繳了一張自己的名片出去。
然後就拿到一張護照領取憑證,並告訴我後天的早上十點後的上班時間
就可以過來領護照。
我到了第四天早上,才再度前來紐西蘭商工辦事處領護照。
拿了單子給櫃檯,簽收後,兩本已經加上紐西蘭簽證的護照就到手了。
附註:
核發下來的簽證是一年有效,可多次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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