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mu (卡姆) 看板: Biing.91s
標題: Re: 陳柏住院了
時間: Sun May 4 21:10:52 2003
※ 引述《fieyel (I Still Believe)》之銘言:
: ※ 引述《iiiooo (沒事)》之銘言:
: : 沒錯 就是這樣....陳伯他住院了
: : 已經被....送到加護病房 現在只差隔離了
: : 有聽過雷殘嗎
: : 剛剛 陳伯去吃飯的時候 遇到一個開車們的人
: ^^^^^^^^^^^^^^^
: 那這個肇事的人跑那兒去了~>_<~
: 他有責任麼?有沒有說怎麼賠償??
針對版上的描述,將有關的法律問題簡單敘述如下:
假設開車門的人叫甲
刑法傷害罪
先假設甲打開車門使人跌倒並非故意
那麼甲已觸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的普通過失傷害罪
普通傷害過失罪是告訴乃論
如果提出告訴
甲將受到刑事審判而受到判決
民法損害賠償問題
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二"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
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
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總括以上
可向甲請求醫療費用、生活不便利或精神上之損害賠償
若對於賠償金額等問題和甲私下達成和解,則不用經過法院訴訟解決
如果甲想免去受到刑事告訴,會在和解書上記明,此時就放棄對甲的刑事告訴權
如果提出告訴,為了節省訴訟費用及程序,可提起刑事訴訟,並依刑事訴訟法第九篇之規定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上述損害賠償
其他可能還有全民健保、學生保險、汽車強制責任險等之適用
以上可能還有缺些什麼...
我想大家在路上看到的車禍
大多數是吵一吵然後賠錢了事
不過有些傷害或後遺症並非當場就發生
所以請同學們務必學會保護自己和自己的權益
祝陳柏早日康復
: : 就飛滾一圈 以手著地
: : 手指就產生一個大於30度的角度
: : 現在已經確定陳柏本學期報銷了
: ^^^^^^^^^^^^^^^^
: 什麼意思呢?陳伯要回台中休養麼????
: 陳柏 加油
: 你一定可以很快的好起來 恩
: 成大的同學 你們也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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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清華衛道會 <140.114.221.156> ◆ From: kmu.dorm6.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