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ckbird (難阿.....) 看板: Biing.91s
標題: Re: 陳柏住院了
時間: Sun May 4 22:44:46 2003
※ 引述《kmu (卡姆)》之銘言:
: ※ 引述《fieyel (I Still Believe)》之銘言:
: : ^^^^^^^^^^^^^^^
: : 那這個肇事的人跑那兒去了~>_<~
: : 他有責任麼?有沒有說怎麼賠償??
: 針對版上的描述,將有關的法律問題簡單敘述如下:
: 假設開車門的人叫甲
: 刑法傷害罪
: 先假設甲打開車門使人跌倒並非故意
: 那麼甲已觸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的普通過失傷害罪
: 普通傷害過失罪是告訴乃論
: 如果提出告訴
: 甲將受到刑事審判而受到判決
: 民法損害賠償問題
: 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 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二"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
: 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 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
: 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 總括以上
: 可向甲請求醫療費用、生活不便利或精神上之損害賠償
: 若對於賠償金額等問題和甲私下達成和解,則不用經過法院訴訟解決
: 如果甲想免去受到刑事告訴,會在和解書上記明,此時就放棄對甲的刑事告訴權
: 如果提出告訴,為了節省訴訟費用及程序,可提起刑事訴訟,並依刑事訴訟法第九篇之規定
: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上述損害賠償
: 其他可能還有全民健保、學生保險、汽車強制責任險等之適用
: 以上可能還有缺些什麼...
: 我想大家在路上看到的車禍
: 大多數是吵一吵然後賠錢了事
: 不過有些傷害或後遺症並非當場就發生
: 所以請同學們務必學會保護自己和自己的權益
: 祝陳柏早日康復
: : ^^^^^^^^^^^^^^^^
: : 什麼意思呢?陳伯要回台中休養麼????
: : 陳柏 加油
: : 你一定可以很快的好起來 恩
: : 成大的同學 你們也辛苦了
果然是法律系的阿
--
○ 怎樣? ╰31○ ○
<41> ○ 我們就是投手多 曾翊誠 ○ <39>
∕﹨<34> ○ ○ <35>∕﹨
陸磊 ∕﹨<47> ○ ○ <27>∕﹨吳俊良
王志忠∕﹨<21> ○ ∕ ○ <19>∕﹨曹竣揚
陳揚凱∕﹨<17> ○ ○ <18>∕﹨沈柏蒼
郭文居∕﹨<13> ○ <11>∕﹨王坤堯
喬伊 ∕﹨<草>∕﹨潘威倫
高龍偉∕﹨戴龍水
--
※ Origin: 清華衛道會 <140.114.221.156> ◆ From: mana.g1.dorm.nc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