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使用者 nonprofit 違反 Violation 版檢舉規範與處理規則 第一條第三項
之規定,"使用者不得發表與本板板旨無關之文章。” 故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
判決理由:
就算是好消息,但為維持本板之秩序,仍不得發表和本板板旨無關之文章。
請勿在公堂之上發表廣告文,謝謝。
實習法官 brainfighter 2007/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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