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一章第六條第二項第三款之規定,以超過一定
數量之信件或水球妨礙他人正常使用,屬於違規行為。
故判決被檢舉人 DrizztMon 罰單一張之處份。
簡附理由:
本案中,被檢舉人 DrizztMon 於檢舉人表明拒絕通信後,仍以挑釁之信件內容
騷擾檢舉人,符合妨礙他人正常之使用範圍之要件。故判決被檢舉人罰單一張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 DrizztMon 此類訊息,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PS: 丁丁一詞,尚無法認定為具謾罵涵義之詞彙。
法務 ricecake 2007.06.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