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TonyBlair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
之規定,且其多次累犯,毫無悔意,故予以罰單三張之加重處分。
判決理由:
被檢舉人 TonyBlair 於通篇信件中,充滿各種謾罵侮辱他人之字眼,且於
此前多次累犯,經良性勸說亦無法改正,惡性重大,故予以三張罰單之加重處分
。
法務 brainfighter 2007/10/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9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