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ο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
ψ 檢 舉 人︰lonebass
ψ 被檢舉人︰snowenvoy
ψ 檢舉事由︰本人在歐兔版發文,s小姐於推文中亂酸我,
令本人感覺很不舒服之後後我寫信警告它,
希望她不要再出現在我文章,因為我感到很反感.
之後就收到它回信說"搞不好我們可以等著法院見"之類
這當下,我覺得我被恐嚇了!
後來水球往返中,s一直挑釁我,讓我跟她在水球中吵起來了
我認為我被恐嚇了!!!
ψ 檢舉說明︰此人居心叵測,嘴巴一直挑釁,嘴巴口口聲聲說我用水球打擾它
但!事實上,對於我的水球傳遞卻沒有加以拒絕之明確動作
也沒有關閉呼叫器,請問各位看官,這不是污衊我嗎?
嘴巴說對我水球感到困擾,還跟用水球傳來傳去
站務大大可以看看其傳訊的時間間隔,就可以明白!
水球內容一直挑釁,並沒有拒絕跟我繼續爭論的意味
結果現在反過來咬我一口!真是人心不古阿....
根據我的認知,如果不想收到他人水球或者推文,可以先行警告
或者關閉呼叫器,然後重新上站
都是可以中斷與他人水球往來的方式
但它沒有這樣做,而且水球語氣還充滿了挑性跟挑釁的意味
一直利用說要告我的這種心理戰,企圖引起我的憤怒跟激動!
在它百般不斷揚言要告我之下,我剛剛非常之不舒服
我在此再三強調,法院,律師,這種字眼
對我來說,是種抹黑,是種挑釁,是威脅恐嚇
我因為氣憤引起的反應,乃非常合理!
我好端端地在徵求朋友,我也不認識她
此人就推文酸我,爭吵後又公然在該版文章之下
推文說我恐嚇她?都還弄不清楚前因後果
就公然在眾人面前給我扣上一頂帽子!
我可以說 這是斷章取義?公然毀謗嗎?做賊喊抓賊嗎?
為什麼有人心腸這樣黑暗呢?
人家明明只是上去徵求朋友,S小姐你看不起胖子找條件好的
你就這樣酸我?是我刺激到你嗎?
還真不好意思,讓你自信受毀了呢:)
請問你是什麼心態?
附帶一提
wanted版規,就有一條規定,那就是:
發文者有權利警告他人不要於推文中騷擾
如果對方還是故意在推文中鬧別人
那發文者有權利請求管理者給予處分
我認為這邏輯很正確,但此S版友,
卻再三跟我說要告我要告我
我請問你 你要告我什麼?
水球是私底下傳訊 你跟我一來一回
充分地表現出你想跟我對戰的意味
而且口口聲聲說要告我
其實 我才有立場對你做些法律動作 不是嗎?
但我會持保留態度 你有權利對別人宣告你有追溯權益
但你一脫口就說要告人 ... 呵呵
為什麼剛剛我台大法律96級的朋友跟我說
你的行徑很有趣味性 哈 ....
我都警告你在先了 你又事後推文跟大家說我恐嚇你
你這不是公然在公開性的聯誼看板毀謗嗎?
究竟是誰在恐嚇誰呀?
該S版友在alltogether版於我徵求女性朋友文章中
在我文章下方利用推文方式一直酸我
我認為我有權利寫信私底下跟她說明請她不要再推我文章
我沒有必要還要寫信給版主 然後再請版主處理
難道在台灣一定要這樣嗎?
不是民主國家嗎?
寫信過去跟對方說請不要推文了 錯了嗎?
竟然被回給我騷擾 還恐嚇我 搞不好會法院見?
我所謂的警告
是指"若他要繼續酸我 讓我很難受 我將會請版主做處理"
來信往返中
我感覺自己我被威脅了
我認為 "法院"這件事情 就我的認定 以及普羅大眾的認定
這是種威脅的恐嚇意味
這讓我感覺非常之困擾
剛剛讓我情緒有點激動
後來我就丟它水球了
因為我被威脅了
因為她打著我在騷擾她
又提到法院這字眼 還說搞不好我們會在法院上見面
我非常之怒
脫口罵出 幹!我覺得這是合情合理
因為我不是公開場合開罵
另外請站務們對照一下本標題文章開頭第一篇的發文時間
它再寫這封檢舉文章的同時
一直用水求跟我說要告我要告我要告我
不斷重複
在法律上 算是引導別人跳入一種陷阱
但是一切都有水球紀錄為證據
我認為我的警告並沒有說是怎樣的警告
它卻反過來說要告我
而且在水球來回中 還跟我說 要上法院
要過問律師之類
在我認為當中
snowenvoy的語言中滿了挑釁
充滿了敵意
無非是想陷人於不義
以下把所有水求丟上來
請各位站長去調資料
那篇文章 請到O2版找 就可以看到屍體了
不過後來我刪除了
我實在很不喜歡在公開板上吵架
今天算是我遇到了一個這樣激動的人
我在水球中 一直被她威脅
脫口說出了髒話 這是因為有它的威脅在先!
而且私底下的水求往來
它可以提出警告 然後希望我不要再繼續丟
但!它沒有!
從水球往來中可以看出 它仍要我繼續丟 這分明就是故意陷害我
以下是水球紀錄 請版主明察
請站務明察
站務大人 請仔細對照一下她水球紀錄時間
她跟我水球往返期間 不斷挑釁我
然後繼續把水球貼上來
但水球中並沒有跟我說 她希望中止水球在彼此電腦端傳送
而且還用戲謔的口吻
要我繼續說
這根本就是一直讓別人跳進她所挖的洞阿
水球中還一直說要告我要告我要告我
重複一直說
另外根據我在醫學上的觀察
我認為它可能有精神科就診的經驗 如果是因為一時發作 那真的要好好去接受治療
我都好言相勸了
竟然還是說 等著法院見 等著某某地方見面
這才是我最大的困擾吧?!!!!!!!!!!
我會在下面舉證!
ψ 所附證據︰ 請見我下面數篇文章!
※ 編輯: lonebass 來自: 218.170.205.31 (07/0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