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觀被檢舉人 SWJ724 此證據文之水球紀錄,可明白確認其欲討回檢舉人之ID之動機。
今檢舉人之檢舉行為訴求為受被檢舉人之騷擾,法務觀此證據認為交談內容尚未違反本站
任何違規事項,此部分無罪。但再察交談內容中檢舉人已明確向被檢舉人表示,weijer 這
個ID被檢舉人已經不再擁有所有權,註冊資料亦為檢舉人 weijer 之個人資料,本站並不
允許轉讓ID之行為,故請被檢舉人請勿再提出此要求。而被檢舉人嘗試TRY出檢舉人之密碼
行為,確實造成檢舉人之騷擾,故予以警告一次之處分。
判決理由:
理由同上,請被檢舉人停止要求 weijer 將此ID之所有權轉讓給您,亦不要再試圖以
不當之方式去取得檢舉人帳號之使用權。若再有騷擾行為,將予以罰單處分。
實習法務 alanmax 200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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