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kalfan1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
之規定,故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
判決理由:
被檢舉人 kalfan1 於信件中之"你一天打槍幾次要不要我跟你媽檢舉"等文字
,依一般社會通念而言足以認定其為侮辱他人之語句,故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
法務 brainfighter 200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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