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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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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檢舉] chunkae與分身亂噓文與寄信漫罵
時間
Fri Nov 21 14:29:57 2008
判決主文: 本案用語尚未達謾罵侮辱他人之程度,然其用語仍有挑釁之意思, 故予以警告一次之處分,如有再犯將以罰單論處。 判決理由: 觀本案證據中之用語,當未達謾罵侮辱他人之程度,故予以警告 一次之處分,如有再犯將以罰單論處。 法務 brainfighter 2008/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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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