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inkvi:太厲害了~推你一個! 08/22 00:18
※ 編輯: aaaabreact 來自: 220.133.122.183 (08/23 16:29)
我想我也是請對方通通帶走的類型,與其我看了心煩,
寧願他全部拿走。
像上上任因為交往六年了,互相送來送去的東西很多,
甚至他還幫我買衣櫃桌子,漆房間油漆之類的。
結果到分手時,我把他所有送我的東西,包括信件(信
我看了就超生氣,因為說啥愛我,還不是劈腿劈了六個
),整理好兩大箱讓他帶走,他邊拿邊哭,我也哭了,
因為感覺到感情沒辦法再繼續了。
但這些大型家具就真的很難搬,只能自己盡量賺錢,慢
慢換掉送人,所以我就鎮日活在前男友所送的禮物空間
中~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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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和我朋友都發現,我們都曾苦惱過這些愛情的
遺物,便成立了一個愛情埋藏所,像我把上任的照片與
為他寫的文字,都寄給所長,她訪談我,幫我寫個墓誌
銘,寫完我也爽快多了。而我另一個朋友也把她為某個
男的做的相本,寄給所長,所以她是二號愛主。
給大家看看囉~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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