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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邏輯的發展(4) By CP 哲學小報第六十五號   4.0 前言 在上一篇主題連載中我們提到新邏輯的一些特徵,這些都是在這一百多年當中, 邏輯這門學科逐漸發展得出的結果。新邏輯是現在大學基本邏輯課教授的主要內 容,我想一般在學校裡修過這堂課的朋友對於那些概念應該不會太陌生。然而, 若將時間拉到新邏輯剛開始發展的一百多年前,我們大概要稍微發揮一下想像力 ;在那個時代,沒有網際網路,連旅行、書信往返都不如現在方便,就連電話, 也是剛剛過去這個世紀的新產品;在這樣的情況下,學者之間的資訊交換比起現 在是緩慢很多的,雖然他們彼此之間還是會因為對共同的問題感到興趣,而注意 彼此的研究與研究結果,但更多的情況是在不同的地域埋頭從事自己的研究。 因為歐氏幾何面臨的挑戰,數學家為了重新為數學尋找一個穩定的基礎,漸漸發 現原有的推論工具不敷使用,開始發揮創意,將數學推向更抽象的層次,將符號 與對符號的解釋區分開來,並且發明新的符號來代表新的概念。不同的數學家在 著作中可能使用不同的符號來代表相同的概念,這是很常見的現象,現在大家比 較普遍使用的符號,很多是因為容易排版、外觀簡潔,所以流通比較迅速,才為 較多人所接受、所使用。 新邏輯的一個特色就是符號化,這也是它為何被稱為「符號邏輯」的原因。許多 人一提到符號邏輯,就有「看到這些符號就頭大」的反應,因為那似乎不是我們 一般熟悉的表達方式,但是將邏輯符號化,確實可以幫助我們「透析」事理,讓 事物之間的關係更容易被顯露出來。 4.1 建構一個一致的系統 現在我們或許對於對象語言與後設語言的區分感到十分熟悉,這可以推溯到數學 家David Hilbert(1862-1943)在1922年第一次提出的後設語言概念。他試圖建 構一個一致的(亦即沒有矛盾的)系統,在他看來,要建構這樣一個系統,第一 步工作便是將意義與符號區分開來,將整個演繹系統中,所有與意義有關的東西 都拿掉,只留下符號,以及運算這些符號的語法規則;於是,現在這整個系統, 在我們加諸解釋、賦予符號意義之前,只是一堆空洞的符號字串。他相信如果我 們可以建立這樣一個一致的系統,然後透過在後設系統中對之給予適當的解釋, 就能在這個系統中確保住「真」這個性質。 我們可以以Bertrand Russell與Alfred Whitehead在Principia Mathematica( 《數學原理》,1910年初版發行,1925年修訂版發行)一書中,所提出的公設系統 作為例子。[1]首先,我們需要作的是,將所有派上用場的符號都列出,它們是我 們在這系統中所使用的「字彙」;其次,我們需要規定語法規則,字彙間什麼樣的 組合可以算是一個「合法的」命題,什麼樣的組合不行;再來,便是需要規定推論 規則,指明了如何從這命題推導出其他命題;最後便是要挑選幾條必要的公理。 在這個系統中,他們使用的「字彙」包括用來代表命題的基本符號:p、q、r,以及 代表連結詞的符號:‘~’(「非」,否定的意思)、‘v’(「或」)、‘→’( 「若……則……」)[2]、‘‧’(「和」、「以及」)。 根據這個系統的語法規則,每個代表命題的基本符號本身都是一個命題;若‘s’是 一個合法命題,則‘~s’也是一個合法命題;若‘s1’與 ‘s2’是命題,則 ‘s1 v s2’ 、‘s1 → s2’、 ‘s1 ‧ s2’都是合法的命題;除此之外,沒有其 他命題。 Russell和Whitehead使用兩條推論規則,一個是替代規則(Rule of Substitution) ,根據這條規則,我們可以將一個命題中所有相同的命題符號同時以其他的命題符號 來替換[3];另一條規則是分離規則(Rule of Detachment,這條規則又稱Modus Ponens),根據這條規則,從s1與s1 → s2,我們可以推得s2。[4] 再加上下面四條公理,便完成了這個公設系統。 (1) (p v p) → q (2) p → (p v q) (3) (p v q) → (q v p) (4) (p v q) → (( r v p) → (r v q)) 這還不夠,我們希望它是一個沒有矛盾的系統;要如何證明這樣一個系統不會出現矛 盾呢?沒有矛盾意謂的是,我們不會從s推導出~s。要如何證明這樣的情形在這個系 統中不可能發生呢? 根據這個系統,p → (~p → q) 是一個定理(亦即,可從公理與推論規則推導得之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推論看看))。讓我們假設,s與~s都可在此系統中被推導出 ,然後我們用s替換p → (~p → q)中的p,得出s → (~s → q),根據分離規則,從 s與s → (~s → q),我們可以得到~s → q,然後再一次根據分離規則,從~s與 ~s → q,可以得出q,這意謂著q在這系統中是一個定理;根據替換原則,我們可以 用任何命題去替換q,這結果意謂的是,這個系統可以推導出任何命題。 但是我們並不希望我們的系統可以推導出任何命題,因為這樣一來,它就無法排除 矛盾,我們期望我們的系統是一個一致的、不容許矛盾出現的系統;我們希望它可 以推導出某些命題,然後將其他與這些命題矛盾的命題,都排除在外。 要如何達到我們所希望的這個結果呢?我們必須證明:至少有一個命題是這個系統 證不出來的。(換言之,證明不是所有的命題都能由這個系統證出。) 要如何證明這一點呢?Russell和Whitehead想出一個很聰明的策略,他們說,「我們 要找到一種性質,是那些我們想要保留在系統中的命題所具有的,同時是那些我們希 望摒除在系統外的命題所欠缺的;如果這個性質在推論過程中都確定會被保留下來, 那麼我們便可以透過推論來篩選出我們想要的命題,得到我們想要的系統。」他們意 想中擔負這個責任的性質是「套套句」(tautology),根據定義,一個命題是套套句 ,意指的是,它在任何可能的情況下都為真。[5]只要證明這個性質不會受推論規則影 響,會在推論過程中被保留下來[6],我們便可以完成下列這個證明: (1) 這個系統每一個公理都是套套句。 (2) 套套句這性質不會在推論過程中被抵消。 (3) 每一個從公理中推導出的(也就是定理)都是套套句。(從(1)與(2)) (4) 因此,那些不是套套句的命題,也不會是這個系統的定理。(從(3)) (5) 我們可以找到一個不是套套句的命題。(比如:p v q) (6) 這個不是套套句的命題,不會是這個系統的定理。 (7) 但如果這個系統不一致的話,每一個命題都會是它的定理(亦即,每個命題 都可由此系統導出)。 (8) 因此,這個系統是一致的。(從(5)、(6)、(7)) -------------------------------------------------------------------------------- [1] 在此需要稍加說明的是,在Russell與Whitehead的系統中,他們並未提出 後設語言的概念。Principia Mathematica的目標是為了將數學化約到邏輯上 ,試圖以邏輯作為數學的基礎,他們並不認為我們可以在邏輯之外還有什麼邏 輯的「後設」系統;後設語言的概念要一直到1922年才由Hilbert提出,現在 在邏輯中許多重要的定理都是後設定理(比方說系統的一致性、完備性等)。 在本文中,筆者只是援引Russell與Whitehead的系統作為一致性公設系統的例子。 [2] 因為我打不出他們原本使用的那個符號,所以用這箭號替代。 [3] 舉例來說,原來的命題是(1) p v p,我們可以用q取代其中所有的p,替代後的 命題成為(2) q v q,從(1)到(2)便是使用這條替換規則;或者從(1)到(3) (p v p) v (p v p) (用(p v p)去替換(1)中的p),這也是使用這條替換規則 。這條規則使用的限制在一定要全部換,以這個例子來說,若是只換其中一個, 得到(4) p v q便不是一個被允許的替換。 [4] 例如,根據這條規則我們可以從p v p和(p v p) → p推出p。 [5] 我們可以用真值表檢驗一個命題的真假值,根據語法規則:(T與F表不同的兩 個值) p ~p T F F T p q p v q p → q p ‧ q T T T T T T F T F F F T T T F F F F T F 根據真值表,四個公理都是套套句(亦即,在每一列結果中都是獲得T值)。 [6]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嘗試看看要如何證明這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8.231 ※ 編輯: popandy 來自: 140.112.248.231 (12/03 17:04) ※ 編輯: popandy 來自: 140.112.248.231 (12/03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