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razynuts:這個論點跟:沒有方向也是一種方向.沒有立場也是一種立場 04/18 10:35
→ crazynuts:還蠻像的... 04/1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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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1Yoshi (我是妖西) 看板: W-Philosophy
標題: Re: [請益] 駁斥中庸之道
時間: Thu Apr 5 05:03:28 2007
我非常喜歡你的結論,不過也忍不住挑了這論證的毛病。做為牙尖嘴利者的本能,
還請見諒。
我想,「圓融論者」可以採取以下幾條路回應你這個論證:
一、駁斥前提,即,駁斥「對立『是非分明』與『圓融』,並判斷哪一方是對的」
是「廣受爭議的」。
這是你沒有論證支持的假設。但這假設真的為真嗎?
二、承你所述,「你在現實上找不到一個人永遠都『是非分明』,或是永遠『圓
融』」,所以一個有圓融這種德行的人當然可以在判斷「是非分明」與「圓
融」哪一方是對的的時候是非分明囉。
或許你會說:不,我有限定範圍,範圍是「廣受爭議的議題」。「判斷是非
分明與圓融哪一方是對的」是一個廣受爭議的議題。若如此,則問題回到上
頭。
三、修正你的定義。為什麼圓融這種德行一定展現於廣受爭議的議題上?這真的
是我們一般所說的圓融的意思嗎?
為什麼不可以說:一個人有圓融這德行,iff他面對不廣受爭議的議題,且此
議題有可能或已經導致衝突,他不採取絕對是分對錯的立場?
我的看法是,圓融這種德行,或態度,不可能普遍地適用在所有的應然命題上。也
因此,馬後砲式的圓融勸告,即,有全稱意涵的圓融勸告的確是邏輯上矛盾的。可
惜的是這種矛盾在日常生活中常常碰到。
而矛盾的原因,大體來說就是你提的論證(即在圓融與是分分明之間做應然的對錯
判斷時,若還是持圓融這種立場會導致矛盾)。
但,縮小適用的範圍,我想圓融論還是可行的。它的確有外延,指涉某種態度或立
場或面對議題時的心理反應模式。
只是,圓融論者有義務要講清楚,範圍應該界定在哪兒。人們通常犯的錯誤是說不
出所以然就要求別人圓融,彷彿圓融是某種不證自明的道德義務,且是普遍全稱的
適用於所有的議題(爭議)上。
我幫圓融論者想了一個簡單的論證:
一、如果持X立場(或擁有X這樣的德行)可以化解或緩和或取消衝突,那麼X便
是應該做的事。
二、圓融可以化解或緩和衝突。
所以,圓融是應該做的事。
而我個人也是因為腦中有這個論證,所以碰到圓融論者都直接問:為什麼衝突一定
要被化解或緩和,或甚至被取消?
這背後還有一個thesis,即你提到的和平相處。
我自己是認為,如果硬是要談目標、目的,真理才應該是衝突的目標;和平相處不
是爭論或衝突的目標。不過,兩者並不必然衝突就是。只是,當衝突的時候我認為
真理優先,和平和諧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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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7.194.7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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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xide (Liquid Pig) 看板: W-Philosophy
標題: Re: [請益] 駁斥中庸之道
時間: Thu Apr 5 10:42:53 2007
※ 引述《InAMinor (ヴォヤ—ジュ1969)》之銘言:
並非要挑你論證的毛病,我是覺得你對「圓融」的定義很好玩。
你說,圓融者,「傾向於永遠選擇中間的方案。」
這種圓融,我覺得還蠻固執的。
每回有人提出兩個互相矛盾的命題,這種圓融永遠都要選擇中間的方案,
也就是,永遠都要固執地一次擁有相反的命題。
所以你說得沒錯,這種圓融是矛盾的。
但圓融是固執的嗎?
我想起孟子有名的話(既然你說圓融的處世之道有點像中庸之道):
「子莫執中。執中為近之。執中無權,猶執一也。所惡執一者,為其賊道也,
舉一而廢百也。」(孟子.盡心上)
中庸者,不能僅僅執中,永遠選擇中間的方案,因為一旦如此,
它就又偏倚到某一處(中間)去了。
所以如果圓融同中庸,
那麼它不是在「永遠選擇中間」的意義上成為是非分明的對立面,
而是,當是非分明意味著「永遠堅持一種立場」,
那麼圓融就會是這種是非分明的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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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4.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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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1Yoshi (我是妖西) 看板: W-Philosophy
標題: Re: [請益] 駁斥中庸之道
時間: Thu Apr 5 22:34:45 2007
※ 引述《oxide (Liquid Pig)》之銘言:
: 那麼它不是在「永遠選擇中間」的意義上成為是非分明的對立面,
: 而是,當是非分明意味著「永遠堅持一種立場」,
: 那麼圓融就會是這種是非分明的他者。
照你這樣說,圓融即「不永遠地堅持任何一種立場」。而如果說
永遠地堅持某種立場我們稱之為有原則,那麼圓融即沒有原則。
所以,圓融的人即沒有原則的人。
另外,你這兒所述的圓融基本上都是負向的:說這樣不是圓融、
那樣不是圓融。你用剔除的方式說明什麼不是圓融,但也因此並
沒有說到底怎樣叫圓融,即,為什麼我們應該要圓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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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7.194.73.179
※ 編輯: A1Yoshi 來自: 87.194.73.179 (04/05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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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AMinor (ヴォヤ—ジュ1969) 看板: W-Philosophy
標題: Re: [請益] 駁斥中庸之道
時間: Thu Apr 5 22:57:45 2007
※ 引述《A1Yoshi (我是妖西)》之銘言:
我完全同意你所說的「圓融」的適用規則。
而且,確實就像你所說的,
「圓融這種德行,不可能普遍地適用在所有的應然命題」
我猜,我這個駁斥圓融的論證如果能告訴我們些什麼的話,
大概也只有這句話了吧?
關於駁斥前提的部份,
我說的「廣受爭議」其實也沒有很嚴格的定義,我自己把它看作經驗性的。
一個議題是不是廣受爭議,好像只能從經驗來判斷。
既然是個經驗事實嘛,就有反駁的可能,
確實圓融論者可以反駁說這個議題並不是廣受爭議的,
這麼一來前提就不成立了。
至於實際上是不是真的如此,
我可以想像一個圓融論者和是非分明者各執己見——這還有得吵呢。
至於第二點我特別感興趣:
: 二、承你所述,「你在現實上找不到一個人永遠都『是非分明』,或是永遠『圓
: 融』」,所以一個有圓融這種德行的人當然可以在判斷「是非分明」與「圓
: 融」哪一方是對的的時候是非分明囉。
這個反駁確實是毀滅性的,
不過且讓我再掙扎一下,看能不能修正這個論證。(請原諒我的囉囉唆唆)
或許我們可以改口說,
一個人對甲議題「是非分明」,同時卻對乙議題「圓融」會是個不妥的作法,
這麼作會違反我們德性的一致性。
畢竟,德性(或是德行, virtue)本身是人的行為的一種傾向或性質,
既然如此,
我們應該有理由要求它在時間的序列裡保持一定程度的一致性,
否則的話,我們就不能說這個人具有這種德性吧?
不過話說回來,從來沒有人規定德性一定要毫無例外,
只有這一個例外(即圓融者在判斷「是非分明」或是「圓融」哪一方好時採是非分
明的觀點)通常也還算是可以接受的,
這麼一來,這個駁斥圓融德性的論證也就不夠力了。
也就是說,我們仍然可以保有圓融的德性,不需要步上極道...
我得去把剛下標的武士刀和衝鋒槍退掉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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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24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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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AMinor (ヴォヤ—ジュ1969) 看板: W-Philosophy
標題: Re: [請益] 駁斥中庸之道
時間: Thu Apr 5 23:29:28 2007
※ 引述《oxide (Liquid Pig)》之銘言:
看來確實如你所說的,
這個定義下的「圓融」與中國思想的中庸有很大的差別。
讓我試著延伸一下你的觀點,看看我有沒有誤解:
我所說的「圓融」:
「圓融」傾向於永遠選擇中間的方案。拒絕選擇極端的兩者。
就這個定義看來,
這個德性告訴我們的是如何進行道德行為的選擇。
我們姑且把它稱作一種「道德原則」。
定義:一個「道德原則」告訴我們如何進行道德行為的選擇。
而你所說的中庸:
不要固執,不要永遠堅持一種立場。
例如:不要永遠堅持「圓融」或永遠堅持「是非分明」。
看來這裡的「立場」指的是一種「道德原則」,
因此,中庸告訴我們的是如何進行道德原則的選擇。
亦即,中庸本身是一種「道德原則的原則」,
與「圓融」這種道德原則在作用的對象上本來就是有差異的。
不知道我這樣理解有沒有過度詮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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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245.189
推 bheegrl:借問一下喔,如果把「圓融」改為「妥協」如何? 04/06 01:45
→ bheegrl:一個「是非分明」的人還是可以就某議題「妥協」的吧? 04/06 01:47
→ InAMinor:改定義完全是可以的,問題是怎麼改比較符合現實呢? 04/06 10:34
→ InAMinor:當初把這兩者對立起來的理由是,現實中這兩者似乎很難 04/06 10:35
→ InAMinor:相容。我怕「是非分明」的人會不喜歡「妥協」 囧> 04/0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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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AMinor (ヴォヤ—ジュ1969) 看板: W-Philosophy
標題: Re: [請益] 駁斥中庸之道
時間: Thu Apr 5 23:54:07 2007
※ 引述《jokker (微雨從東來)》之銘言:
: ※ 引述《InAMinor (ヴォヤ—ジュ1969)》之銘言:
: : 這個論證(如果能成立的話)將證明,
: : 「處事圓融」這種德性在邏輯上是自相矛盾的。
: : (2)定義
: : 我們考慮在一個議題之中對立的觀點A與B
: : 「是非分明」傾向於主張非A即B,它反對選擇中間的方案。
: : 「圓融」傾向於永遠選擇中間的方案。拒絕選擇極端的兩者。
: 請讓我再重整一下你的定義
: 圓融的定義, 是選擇中間的方案
: 左 ---- 圓融 ----- 右
: : (3)證明
: : 現在讓我們把這兩種德性對立起來,以判斷哪一邊比較好:
: : 「是非分明」←——————→「圓融」
: 當圓融本身成為一個極點的時候,
: 這跟它自己本身的定義相衝突
: 因為你的證明本身就是違反定義的, 所以一定是矛盾的
呃...我糊塗了...
你說「證明本身就是違反定義的, 所以一定是矛盾的」
你的意思是論證本身是矛盾的嗎?
就我所知,論證沒有矛不矛盾這回事,
在事實(或者說語句)之間,才有矛不矛盾。
在這裡,則是前提與結論產生了矛盾。
而論證,
我們只說它是「有效」還是「無效」。
一個論證是有效的,若且唯若它的形式是有效的。
而要證明一個論證的形式是無效的,
通常是要指出它語句連詞之間的邏輯關係是不正確的,
而不是指出語句內容的謬誤。
這樣講不知道有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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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24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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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asy (我適合hate的風格) 看板: W-Philosophy
標題: Re: [請益] 駁斥中庸之道
時間: Fri Apr 6 01:57:56 2007
這感覺很像是套套邏輯吧…
先定義「圓融」是拒絕選擇極端
然後再把「圓融」變成一種極端
然後再用不能a且非a
最後得到結論==>「圓融」是自相矛盾的
聽說這樣是沒有意義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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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1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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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asy (我適合hate的風格) 看板: W-Philosophy
標題: Re: [請益] 駁斥中庸之道
時間: Fri Apr 6 02:28:54 2007
再補充一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106101302782
子程子:「不偏之謂中 不易之謂庸 中者天下之正道 庸者天下之定理 」
我稍微翻譯一下:
不偏不倚的就叫”中” 不會改變叫做”庸”(易:改變的意思)
”中”是足以作為遵循依據 正大光明的道理
”庸”是久久而不會隨意改變的真理
所以中庸 並不只是我們一般人所想的 ”中間”或”不過多不過少”的意思
而是要”遵循正道真理”來行事的意思
這跟我國中的國文老師說的一樣:
在零分跟100分中間,中庸的意思並不是50或60分,而是代表完美的100分
因為只要能夠依循正大光明的道理跟不會改變的真理來待人處事
就是一種完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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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173.88
推 A1Yoshi:我喜歡這種詮釋:D 04/06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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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xide (Liquid Pig) 看板: W-Philosophy
標題: Re: [請益] 駁斥中庸之道
時間: Fri Apr 6 10:30:10 2007
※ 引述《A1Yoshi (我是妖西)》之銘言:
: ※ 引述《oxide (Liquid Pig)》之銘言:
: : 那麼它不是在「永遠選擇中間」的意義上成為是非分明的對立面,
: : 而是,當是非分明意味著「永遠堅持一種立場」,
: : 那麼圓融就會是這種是非分明的他者。
: 照你這樣說,圓融即「不永遠地堅持任何一種立場」。而如果說
: 永遠地堅持某種立場我們稱之為有原則,那麼圓融即沒有原則。
: 所以,圓融的人即沒有原則的人。
也許你已注意到,我小心翼翼用「他者」這個模糊的詞,避免讓
圓融成了永遠堅持一種立場的對立面。因為一旦圓融被放置到什
麼東西的對面時,它就又自成了一個中心,它的可能性被限縮了。
也許這會兒只是黯淡的焦點,只是畏頭畏尾的陰影,既然它連原
則都沒有了……
誰是永遠堅持一種立場的對立面呢?是不永遠堅持一種立場,還
是永遠不堅持一種立場?
如果把圓融設想為克卜勒的橢圓,而非哥白尼的圓形(畢竟那只
是天體運行的特例)……在那有兩個焦點、兩個中心,我們可以
從最近烈日之處走到最遠之處再走回去,是以,「所有的極端都
有同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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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4.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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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AMinor (ヴォヤ—ジュ1969) 看板: W-Philosophy
標題: Re: [請益] 駁斥中庸之道
時間: Fri Apr 6 11:02:09 2007
※ 引述《teasy (我適合hate的風格)》之銘言:
: 這感覺很像是套套邏輯吧…
: 先定義「圓融」是拒絕選擇極端
: 然後再把「圓融」變成一種極端
: 然後再用不能a且非a
: 最後得到結論==>「圓融」是自相矛盾的
: 聽說這樣是沒有意義的東西
嗯...我印象中的套套邏輯是這樣:
氣象主播說明天要嘛下雨,要嘛不下雨。
這個陳述不依賴任何前提而為真,
因此它也就沒有表達出任何東西(明天到底會不會下雨呢?),
所以我們會說它是無意義的。
至於這個論證,比較接近一種自我指涉式的矛盾。
舉個比較有名的例子:
1.前提:世界上沒有絕對的真理。
2.既然這樣,「世界上沒有絕對的真理」是不是一個絕對的真理呢?
如果是的話,那就等於說「世界上有絕對的真理」(就是這一個!)
那不是和前提矛盾了嗎?
如果不是的話,那就等於否定了「世界上沒有絕對的真理」這句話,
也就是否定了前提。
3.所以,我們說這個前提「世界上沒有絕對的真理」是不能成立的,
因為如果成立的話,它會自相矛盾。
而就論證的過程來看,這是一種歸謬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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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1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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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macapri (romacapri) 看板: W-Philosophy
標題: Re: [請益] 駁斥中庸之道
時間: Fri Apr 6 11:17:04 2007
※ 引述《teasy (我適合hate的風格)》之銘言:
: 再補充一下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106101302782
: 子程子:「不偏之謂中 不易之謂庸 中者天下之正道 庸者天下之定理 」
: 不偏不倚的就叫”中” 不會改變叫做”庸”(易:改變的意思)
: ”中”是足以作為遵循依據 正大光明的道理
: ”庸”是久久而不會隨意改變的真理
我也喜歡這樣的解釋
不過以我極為有限的中哲知識,
(敝校有原始儒家魔人, 但我興趣在西哲, so都只是上課聽聽..)
在此也是分享一下我的觀點, 有錯誤、補充或討論也歡迎指教
我goo了一下《中庸》原文
確實如此teasy所引, 將「庸」理解為「不會改變」, 確實比較好
不過這樣的話, 便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相互關係:
如果說庸是「易:改變」的相反, 那麼反過來說,
「中-庸」兩個字,擺在一起時,就形成一組清晰的對立關係。
因為光從字面上來看,兩者就有區分,線索如下:
(1)不偏不倚/不會改變 → 這兩件事情是不一樣的..等等細談
(2)「正道」/「定理」 → ..有點敏感度的人也會想到,這兩個意思也是不一樣
我略知一些原始周易的核心思想。如果說,原始周易是原始儒家最原初的
形上學依據,那麼,以《易》的理解方式,同時也能放到《中庸》這來說。
簡單說,我同意此處的庸是永恆不變的定理,
但我傾向將此處的「中」,理解為「落入時空當中」。
按照《易》的核心精神,易的很多卦爻都是在說明一個道理:落入時空底下的
萬事萬物瞬息萬變,因此不論是處在哪個權力消長的位置上,都要抱持小心翼
翼的戒慎恐懼,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簡單說,就是落入時空底下時的偶然性。
因此,放回這裡來說,縱使時空裡還是有一個永恆不變的定理,但因時空底下
的偶然性、複雜的因果關係與權勢消長(妖西看到「權力」一詞好像會瘋掉,
不過很簡單的說,這種用法的權力所指的,其實就是一種intersubjectivity。
),因此,「不偏不倚」的意義,才能因此油然而生。何解?就是因為時空底
下的複雜性,因此,個別主體在面對實際事情的時候,心中保有一個永恆最高
的定理(庸),但也要同時顧慮「中」這件事情:敏銳地體會當刻複雜的權勢
關係,以不過份躁進、細膩的手腕,將態勢導向趨於「永恆定理」的道德最高
方向。
「不偏」與「不易」之間,我傾向於這般解釋。「偏、倚」皆指遠離正道,前
者是主動地試圖控操態勢並且引向權勢導向的歧途,後者的態勢的依附(而且
是……牆頭草,you know)。正是因為時空底下的個別主體「會偏會倚」,
「中」的不偏不倚之意才因此而生。
走到「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這句話來談。正道、正途……「
理→天下」的道路。正道兩字很費解,不過我傾向理解為朝往定理(主體由形
下溯源形上)與落入(道由形上落入形下)。「正道/定理」之間的交互關係
……後者的永恆的不變定理,前者卻是時間性、並且也是實踐主體的意味:正
道、正途。若理=天下,那其實也並不需要道與途,因為已經「是其所是」;
然因「是其所不是與不是其所是」,因此,中庸者必須朝往……朝往正道。
「中庸」的二重性:易與不易。
這或許也是,究竟是要原則、還是要圓融,兩者之間辯證交戰的關鍵所在。
這種東西其實就是政治或政治運動上的複雜性,理想與實踐之間……。
不過我想,中庸確實並不等於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假圓融心理,而是說,原則
與圓融之間,個別主體必須要「想很多想很多想很多……」
(這樣想下來
那個「偏、倚」所意味的,其實非常非常深重……)
: 所以中庸 並不只是我們一般人所想的 ”中間”或”不過多不過少”的意思
: 而是要”遵循正道真理”來行事的意思
^^^^^^^^ ^^^^
key word.
→
(1)朝向「庸」:天下之定理。
but ,how to know ? how to confirm your understand is just really true ?
Faith也需不斷被被設想、反覆修正與釐清
(2)如何「行」
困難與精華所在..orz
: 這跟我國中的國文老師說的一樣:
: 在零分跟100分中間,中庸的意思並不是50或60分,而是代表完美的100分
: 因為只要能夠依循正大光明的道理跟不會改變的真理來待人處事
: 就是一種完美
這裡也沒錯
不過可能也得加上:趨近於無限式的接近式完美
簡單說
就是設定100, 但是是努力朝往達到99.999999999.........
(假如「自認」到了100
那麼某一來說,「朝往正道」的意味就不見了。因為「已經到達」。
這也是Derrida批判部份傳統哲學家隨意把時空底下的實際個別內容、一般論
,放置到永恆真理的「100」之中,所造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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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omacapri 來自: 140.128.50.88 (04/0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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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saacStein (My Name) 看板: W-Philosophy
標題: Re: [請益] 駁斥中庸之道
時間: Fri Apr 6 20:55:30 2007
※ 引述《A1Yoshi (我是妖西)》之銘言:
: ※ 引述《oxide (Liquid Pig)》之銘言:
: : 那麼它不是在「永遠選擇中間」的意義上成為是非分明的對立面,
: : 而是,當是非分明意味著「永遠堅持一種立場」,
: : 那麼圓融就會是這種是非分明的他者。
: 照你這樣說,圓融即「不永遠地堅持任何一種立場」。而如果說
: 永遠地堅持某種立場我們稱之為有原則,那麼圓融即沒有原則。
: 所以,圓融的人即沒有原則的人。
: 另外,你這兒所述的圓融基本上都是負向的:說這樣不是圓融、
: 那樣不是圓融。你用剔除的方式說明什麼不是圓融,但也因此並
: 沒有說到底怎樣叫圓融,即,為什麼我們應該要圓融。
這樣說好了,
原作者對這兩種人的定義分別是:
「是非分明」:一個人總是選擇極端的決定。
「圓融」:一個人總是選擇兩極端中間的決定。
當然,原作者的定義沒有那麼簡易,但事實上在最後原作者用來證
明「圓融」是一個自我矛盾的德性(或概念)的時候其實只用到了
定義的這個部分而已,所以我選擇只針對這個部分討論。
oxide 說了「圓融就是這種是非分明的他者」,簡單地理解他的意
思,他說的應該是,若「是非分明」是A這樣一種人,則「圓融」
的人就是~A這種人。
如果是這樣,那麼固定了原作者對「是非分明」的定義,則 oxide
便是否定了原作者對「圓融」的定義。因此我們對這兩種德性的定
義就會被修改成這樣:
「是非分明」:一個人總是選擇極端的決定。
「圓融」:一個人不總是選擇極端的決定。
被修改過後的定義是否不再導致矛盾?依然會導致矛盾。只要立證
者永遠把「圓融」當成一種和「是非分明」對立的「道德立場」,
則圓融者就必然會「總是選擇『圓融』這個極端的決定」,這和圓
融的定義「『不』總是選擇極端的決定」依然是矛盾的。
那圓融這種立場就註定會失敗了嗎?我想是不會,不過在這之前我
們必須先檢討兩個概念:
第一,這依然要回到我們對「圓融」這種立場或態度的認知。什麼
叫「圓融」?處事「圓融」就真的只是對「是非分明」的反對或排
斥嗎?
第二,什麼是極端?任何立場只因為一定有其對立面,所以就一定
可以被視為是一種極端嗎?或者說,其實在這個論證中在使用「極
端」這個詞的時候,其實有歧義?
先討論第一個,主張或支持「圓融」這種立場的人,似乎不一定需
要反對「是非分明」這個立場?也就是說(借妖西的用語),圓融
者其實可以是很有圓則的!那麼「圓融」是什麼意思?畢竟如果不
說明圓融的意義,那麼妖西會不滿意地質疑道:「那我們有什麼理
由要支持圓融這種態度?」
當然,要正確地定義「圓融」這種態度其實不太可能,我們連要精
準地定義什麼是蘋果都不太做得到了。但至少可以談談圓融是什麼
吧?
「圓融」經常被使用的範圍似乎不是在「判斷是非對錯」這種議題
上面,而是在「判斷如何對應不同的行為者的行為給予恰如其份的
待遇」這種議題上。因此,圓融的人似乎不會不判斷是非對錯,僅
只是在面對有人做錯事或有人做好事的時候,要如何分別給予恰當
的對待上面,不會得到一陳不變的結論。(因此「因材施教」也算
是一種圓融的態度?)
因此,若「圓融」的定義被修正如此,則與圓融對立的態度或立場
就不是「是非分明」了;或者,至少與圓融對立的「是非分明」這
種態度或立場的定義,就不會是如你所描述的那般,而無論那是什
麼,姑且讓我把修正後的定義寫成如下描述:
「圓融」:在面對如何決定行為者應得的對待時,不只考量行為本
身的對錯,同時把行為者的處境與其特性加以考慮,以進行判斷。
「是非分明」:在面對如何決定行為者應得的對待時,只考慮行為
本身的對錯,不論行為者的任何特殊處境,皆給予相同的對待。
那麼最具體的例子可以在「悲慘世界」這個故事裡找到:軍官面對
因貧窮而偷竊麵包的小孩無論如何皆要加以刑罰,這是一種「是非
分明」的例子;而神父在面對軍官的詢問,堅持被偷的銀器是他贈
送的,這可以說是「圓融」的例子。
那麼當這兩種態度被「對立」起來,當成光譜的左右兩「極端」,
面對一個圓融的人,總是選擇「圓融」這個極端為正確的道德態度
時,所謂的「圓融者不可選擇極端」的矛盾就消失了。
然後我們回來談第二點,其實可以應和到對第一點的討論。也就是
說,當我們在談「圓融」這個立場,並定義之為「永不選擇極端」
時,我們所謂的極端或許只是停留在層次A的極端;而當我們說,
「圓融」做為一種對立於「是非分明」的態度或立場,本身也是一
種極端時,我們的層次可能已經跳到B了。
因此當兩個極端的意義不同,則在B層次的意義下是種極端,回到
A層次來看的時候就不一定是種極端。
而具體地說,可以從我對第一點的討論當中看出一些端倪,A層次
的極端可以說是「永遠對做出相同行為的不同行為者做出同樣的判
決」,而B層次的極端則是「永遠選擇同一個態度來面對判決行為
者的方法」。這樣的詮釋,便造成了「極端」的歧義,因此矛盾也
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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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遜提起屠龍刀,恨恨的道:
「還是讓你到龍宮中去,屠你媽的龍去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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