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停時間(injury time)
裁判負責掌握每場球賽的進行時間,得在正規時間外補足因球員替補、受傷或任何活
動所損失的時間,一般稱為「傷停時間」(injury time或stoppage time),時間長短
由主裁判全權決定。
●合法衝撞(fair charge) 在足球比賽中允許隊員有合理衝撞。合理衝撞是指球在雙
方控制範圍內和在機會均等的情況下,用肩部做力量適當的和不帶危險性的衝撞動作
。
合理衝撞的目的在於爭球;球必須在雙方控制範圍之內;衝撞時必須以肩以下、肘關
節以上的體側部位去衝撞對方的相同部位;衝撞力量要適當,不得猛烈和帶有危險性
;衝撞時手臂不得伸展。符合以上條件即為合理衝撞。否則,就要判罰衝撞者犯規。
●黃牌(yellow card)
當一名球員在比賽中犯規,裁判會對犯規球員出示黃牌作出警告,警告亦被稱為記名
(booking)。
被黃牌警告的球員仍可繼續比賽,但當接受第二次警告時便會被逐離場。裁判會先出
示第二面黃牌,再出示紅牌,被罰球員將不能繼續進行餘下的賽事。球隊也不能用替
補球員遞補,球隊需在缺人下繼續比賽。
球員在不限於以下情況下皆會遭受黃牌警告:
1. 缺乏運動精神行為;
2. 以口頭或動作對球證的判決持異議;
3. 持續不斷地違犯則或惡意犯規;
4. 阻礙球賽進行;
5. 拒絕遵守規定守方與角球或自由球發球點的指定距離;
6. 未經裁判許可進入或重新進入比賽場區;
7. 未經裁判許可離開比賽場區;
8. 故意拖延比賽時間
●紅牌(red card)
球員嚴重犯規,裁判會舉起紅牌命令球員離場。在此情況下,被罰球員將不能繼續進
行餘下的賽事。球隊也不能用替補球員遞補,需在缺人下繼續比賽。而且根據犯規情
節的嚴重程度被禁賽一場或一場以上。
球員在不限於以下情況下皆會受到離場處分。
1. 第二次被出示黃牌
2. 嚴重犯規,包括從後攔截而危及對方球員安全。
3. 兇暴行為
4. 向對方球員或其他人士吐口水
5. 蓄意手球引致對方一個進球或一個明顯的進球機會被破壞
6. 當一名球員正向著球門推進,並構成一個明顯的進球機會時受到對方球員蓄意犯
規所破壞,而該犯規應被判罰一個直接自由球或罰球
7. 用攻擊性、侮辱性或辱罵性的言語
8. 禁區內故意手球若在比賽結束前,一方球隊先有五名球員被出示紅牌,比賽會立
即宣判結束,並判該方球隊0:3落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