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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週知我正在與某某基地所屬的出版社正在進行著作權官司 詳細情形在精華區裡面有 二十二日上午將會招開第二次偵查庭 所以最近我都在整理出庭的資料 清晨我在翻閱資料的時候發現了很有趣的事情 請大家特別注意該網站的”惡劣”契約 http://wiki.gamebase.com.tw/instruction/portal_menu.jsp?no=1&p=01 使用者契約的主文在這裡 我們把眼光放到授權部份 ----------------------- 你以遊戲基地所發表的任何意見或言論僅代表你的個人立場,遊戲基地不負任何責任。 遊戲基地上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或其他受法律 所保護之權益,均為遊戲基地或其他合法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遊戲基地或其他合法權利 人同意外,你不得擅自加以重製、改作或為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 如果你在遊戲基地內有任何文字或其他形式之著作,你除無償同意遊戲基地得無限期刊載 、儲存或以其他形式使用外(包括且不限於以有線或無線傳輸協定,例如適合於網路線上 閱讀之版本、以及其他可供下載於各種不同軟硬體設備,包括電子報、PDA、行動電話手 機、以及將來市場上所開發之類似設備等之不同版本,以提供予特定或不特定之使用者瀏 覽或訂閱),亦無償同意遊戲基地得將之再授權予其他第三人為相同或類似之使用。為前 述使用之目的,甲方得使用自有之平台或系統發送,或與第三人合作,或授權予第三人, 而使用第三人之平台或系統發送。 ------------------------ 第一段勉強沒問題 最少該基地並沒有主張著作權在該網站手上還有其他合法權利人同意 第二段後面有趣了 ”無償同意遊戲基地得將之再授權予其他第三人為相同或類似之使用。” 有趣吧 也就是說當你在該遊戲基地網站的所有範圍內發表的文章 都視同”永久”放棄了你的著作權人格 該網站可以把你的東西匯整一下拿出去授權賣掉 而且完全不用通知你 而這些你一毛錢都拿不到 就算是特約作家也依然能夠保有著作權人格 就算是要出版文字出版社依然要將作家的名字列出 而且這是在”受雇”者的狀態下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才能將版權歸屬出資者 現在該網站根本就是巧取豪奪 再來看看更氣人的 我們先來看一下這份契約的來源還有啟動認同的方式 ----------------------- 這份使用規範,主要是根據遊戲基地「會員服務使用條款」所衍生的新服務補充條款。當 您使用本遊戲基地大百科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使用規範所訂立之所有 內容。遊戲基地大百科館使用規範得視情況隨時修訂,並公布於遊戲基地網站上,修訂後 之內容會從公布的時間後開始生效。 ........... 本系統保留隨時修改遊戲基地大百科使用規範的權利,修改後的遊戲基地大百科使用規範 將公佈在遊戲基地網站上,不另外個別通知使用者。 ----------------------- http://member.gamebase.com.tw/rule.jsp 會員服務使用條款 大家仔細看過之後 就會知道在原來的會員服務使用條款裡面就有這項了 換句話說”所有發表於遊戲基地網站上之文章,皆為遊戲基地資產” 因此各位所發表於遊戲基地的所有文字 都會失去了著作權的擁有權 遊戲基地想怎麼搞就怎麼搞 當然也可以授權給其他的出版社彙整出版 相較於巴哈姆特的會員規範就可知道該網站有多惡劣 http://user.gamer.com.tw/rule.php 在原始的服務契約還可以透過會員註冊的同意來視同簽字 http://member.gamebase.com.tw/register_index.jsp 而遊戲大百科卻是完全不用提醒你有一份新的契約 你只要發言了就是同意 基本上這是一種偷渡的行為 總而言之 當你發表任何文字在遊戲基地上 發表的同時你就失去了擁有文字創作者的身分 這就是遊戲基地  這就是城邦集團  這就是我正在對抗的惡質企業 ----------------- 二十二日出庭的時候我就會已摧毀該公司為目標 數月的時間我研究著作權以及暴風雪還有城邦集團的出版品 目前所掌握的資料足以讓該網站倒閉查封 越研究越發現遊戲基地與城邦集團十分的惡劣 我單單舉一個小例子就好 另外還有四到五項的證據證明該集團有計畫的侵權行為 http://www.wowtaiwan.com.tw/index/copyright.asp 這是魔獸官方網站的版權聲明 智凡迪科技擁有 www.wowtaiwan.com.tw 網頁內相關資料的版權,或與 www.wowtaiwan.com.tw 相關網頁內的資料提供者共同擁有該網頁內資料的版權。 未經智凡迪科技的明確書面許可,對於 www.wowtaiwan.com.tw 網站上的任何內容,任何 人不得複製或在非 www.wowtaiwan.com.tw 所屬的伺服器上做鏡像網站;對於“魔獸世界 ”、“ World of Warcraft ”、“ Blizzard ”等商標,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我們來看兩個網址就好 http://www.wowtaiwan.com.tw/03Gameguide/Story/timechart.asp http://wow.gamebase.com.tw/web/creation/history/history_ch01.html 很諷刺的是魔獸基地的網頁最下面宣稱了自己的版權............ --------------------------------- http://www.marsgamer.com/index.html 這個網站的作家是世界上第一個告贏暴風雪的人吧... 他出版了一本非官方的攻略本 然後放在ebay拍賣 暴風雪施壓要求ebay停止販售 然後這個人告暴風雪侵犯了他的權利 最後告贏了 這被視為十分重要的判決 然而這個判決中很重要的是該作者的作品裡面 所有的”圖片、商標”等等有可能侵權的地方他都十分的注意 並沒有違反暴風雪的契約內容 而且他還特別的聲明這是”非官方”攻略 在書的一開始就特別強調 回來看台灣市面的攻略雜誌  幾乎所有的雜誌都侵犯了遊戲公司的圖像、遊戲畫面、官網資料、商標 而這些雜誌根本就沒有取得任何的授權 以魔獸而言 唯一有可能取得授權的只有智冠旗下的出版事業 而城邦集團目前在市面上以魔獸為主題的雜誌高達六種以上(有幾本我還沒清點過) 這些都會是我二十二日在偵查庭上的資料 暴風雪雖然控告失敗 不過卻代表了暴風雪對於非官方攻略書籍的立場 更不用論每一本都把魔獸的人物圖像跟商標放在封面的這些”營利雜誌” 希望我這篇文章可以提醒大家對於自己在網路文章所有權的意識 遊戲基地以這種惡劣的使用者契約對待網路創作者 其行為十分之可惡 ----------- 本文可任意轉載不用告知 然需保持全文之完整與原作者ID -- 相思苦 別離恨 箇中尚有痴兒女 苦相思 恨別離 自己造孽能怪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55.151
Alexboo:要做相同或類似的使用啊 拿去賣掉還算相同哦 01/15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