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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看了好久,終於搞清楚原來這件事情對 「出版社」、「主編」、「作者」刑事部分不起訴... 但是民事最近才要開打(未免也太久了,兩年前的事情?) 我是不太瞭解台灣最近對於著作權紛爭的判決趨勢是什麼... 像九把刀抄襲事件這麼確鑿的證據,也可以爆發一堆有的沒的筆戰。 就可以知道如果沒有「複製、貼上」,其實都還有得吵。 然後主編那篇文除了「掩耳盜鈴」,我還真想不到有什麼更好形容詞... 人家家裡的車子被偷了,重新烤漆放在老張家裡, 結果人家還不能大喊,還得學馬英九說:「我們一切依法辦理」。 誰知道這台車是老張偷的,還是老張他媽偷的? 心裡也知道這篇文章的確抄別人的,還拿來賣錢, 可是因為刑事不起訴,卻可以當作搖擺的依據了嗎? -- ◢ ◢███◣   ▁▁▁ ◤◤◥∕¯/ ̄ ̄ ̄\﹨這個故事描寫了柏油家三姊妹的日常生活 ◢◢ ⊙ ⊙ ︳︳◢◢◣ ∣請不要有太大的期待。 ∥︳ 另外,打B的時候要距離螢幕3公尺 ∥ \ 不然我就拿瓦斯炸你 幹你媽的! ∥ ∥◢█◣∥∕ 以上,看不懂的沒資格當宅宅ψsexy556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3.92
ishiki:作者有被檢察官以違反著作權法起訴 不是不起訴... 08/07 04:59
scbhung:而且…精華區再翻翻,書編輯完上市的時候確實還不知道是抄 08/07 05:43
scbhung:襲的…之後兩邊的態度問題是另一個論點 08/07 05:44
ryuin:推 08/07 06:46
wierd:1F你眼殘? 明明就說只有刑事部分不起訴 08/07 07:48
ishiki:樓上 你去看一下下面那篇安茹的文章吧 08/07 08:19
Keiichi:眼殘的人罵別人眼殘 = = 08/07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