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心癮》離婚 文:王傑
五歲時候的我,是一個很頑皮但又很可愛的小孩子,胖嘟嘟,黝黑的皮膚,
還喜歡天天赤尠腳遍山跑。
我記得自己在小時候,最愛跑到清水灣邵氏片場附近的山上,赤尠腳在樹林
跑跑跳跳,爬高爬低,甚至乎跑去一個叫「老船牌」的地方,「老船牌」是我
們給「它」的名字,在海邊,有清澈的海水,整個沙灘充滿濃濃的海洋氣味,我
們在釣魚、在捉蟹,留下了無數無數童年的笑聲。
我的童年日子過得很快樂,直至十二歲那年,我的父母親離婚了。
我被送進一間寄宿學校,住了一段頗長的日子後,有一天,校長突然間對我
說:「我希望你能很細心地聆聽……你的父母已經離婚,所以你要乖乖,一個人
在學校好好念書呀。」
當時,才十二歲的我,對校長的說話實在感到莫名其妙,我不太明白甚麼叫
做離婚,於是我再去問校長、問老師,甚麼是離婚?他們就說,離婚的意思是你
的爸爸和媽媽要分開,不會再在一起,你的爸媽以後亦都會減少來探望你了。
資料來源:太陽網http://www.the-sun.com.hk/channels/ent/200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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