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條文
2. 禁涉及金錢之求職、商業及賭博行為。
《違者可不警告後砍文,設劣文一篇並水桶一週》
1.商業廣告文、買賣文、網拍廣告文一律禁止
變相宣傳拍賣賣場經檢舉查證屬實亦水桶一週。
2.家教、工作、模特兒等求才行為皆不可在此徵求。
3.涉及金錢之賭博亦不可在此徵求。
4.版友揪團吃吃喝喝者不在此限。
5.招租房屋或物品文章也予以禁止
6.如本文要求查閱簽名檔或是名片檔,則簽名檔或是名片檔內容
視同本文,但字數不計算。
修正條文
※ 2. 禁涉及金錢之求職、商業、借貸及賭博行為。
※《違者可不警告後砍文,水桶一週(1.2項加計劣文退回)》
※ 1.商業廣告文、網拍廣告文一律禁止
變相宣傳拍賣賣場經檢舉查證屬實亦水桶一週。
※ 2.涉及金錢之賭博亦不可在此徵求。
※ 3.家教、工作、模特兒等任何行業徵才求職行為皆不可在此徵求。
4.版友揪團吃吃喝喝者不在此限。
5.招、求租,買賣,借貸錢財等行為文章也予以禁止
6.如本文要求查閱簽名檔或是名片檔,則簽名檔或是名片檔內容
視同本文,但字數不計算。
7.文中敘述明顯徵求幫忙代刷信用卡換取現金行為予以禁止
修正理由
1.金錢部分行為並未違法,然PTT本非營利機構,對於營利部分的廣告文
以及有違法疑慮之賭博行為維持劣文處分 ,其餘條文則減輕消去劣文處分
2.主條文新增〝借貸〞文字加註
3.第2 3條文位置對調
4.第1條買賣行為的部份移至第5條,第5條並新增借貸行為
5.主動徵求代刷卡換現金的行為予以禁止,並新增第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