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條文
6. 禁特殊徵求文。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砍文,設劣文一篇並水桶一週(除第4條)》
1.舉凡各種徵求性暗示或是行為(接吻、作愛等)的文章,皆不得在此徵求。
2.舉凡各種徵求與他人直接作肢體接觸的文章,皆不得在此徵求。
如:擁抱、牽手等。
3.徵求負面事物、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文章,亦不可在此徵求。
如:徵求罵髒話、自殺的方法、報復傷害他人的方法。
4.徵求水桶之文章,直接劣文一篇不水桶之處分。
5.有任何什麼以人體性徵器官的長度大小等
作為聊天標準者或是任何西斯化的文字(SM 性經驗....等 )
或是找真心話團直接要聊性經驗、18禁等話題的!!
修正條文
6. 禁特殊徵求文。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砍文,設劣文一篇並水桶一週(除第4條)》
1.舉凡各種徵求性暗示或是行為(接吻、作愛等)的文章,皆不得在此徵求。
2.舉凡各種徵求與他人直接作肢體接觸的文章,皆不得在此徵求。
如:擁抱、牽手等。
3.徵求負面事物、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文章,亦不可在此徵求。
如:徵求罵髒話、自殺的方法、報復傷害他人的方法。
4.徵求水桶之文章,直接劣文一篇不水桶之處分。
5.有任何什麼以人體性徵器官的長度大小等
作為聊天標準者或是任何西斯化的文字(SM 性經驗....等 )
或是找真心話團直接要聊性經驗、18禁等話題的!!
6.禁止任何未經醫療機構經手之任何人體的器官遺骸與分泌物之徵求
7.禁止二手貼身內在衣物之徵求
修正理由:
1.考量板友觀感新增第6條人體遺骸(毛髮、皮膚、指甲、唾液、分泌物)
捐血、髓或器官等救助行為則須經醫療機構 經手處理的不在此限
2.第7條二手內衣褲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