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omIpanema (C'est Moi...)
站內Wanted
標題[公告] WANTED 版規 20140916 版
時間Tue Sep 16 11:08:51 2014
以下為版面使用相關規範條文部分:
1. 禁求著作權出版品。
《違者可不警告後砍文,設退文一篇並水桶一週》
1.禁止以
違反著作權法的方式去徵求所有有版權之出版品或是著作權物。
(包含有爭議之檔案) 討論影音軟體(PPS、風行網、使用快播軟體網站等)
的使用 或 內容相關話題。
免費之共享軟體不在此限。
2.資訊軟體由於著作權各家軟體廠商認定標準不一,為保護版友,固認定從
嚴亦不得於板上
徵求、借用原版軟體合法著作權物(
光碟、序號等)。
3.禁止徵求任何
影音出版、書本著作權物之任何備份型態以及方式
(影本、檔案、備份光碟等),
但
線上影音連結目前不禁止,但法律責任請該網站、部落格之擁有者
自負法律責任。
4.徵求著作權出版物品者除非特別說明
需求為購買之方案或是
商業網站連結
或是
商借閱覽視聽(資訊軟體除外)否則一律視同違反本板規規定。
(20140916修訂 版規1-1)
2. 禁涉及金錢之求職、商業、借貸及賭博行為。
《違者可不警告後砍文,水桶一週(1.2項加計退文退回)》
1.商業
廣告文、網拍廣告文一律禁止
變相
廣告文或
宣傳拍賣賣場經檢舉查證屬實亦水桶一週。
2.涉及金錢之賭博亦不可在此徵求。
3.
家教、工作、模特兒等任何行業
徵才求職行為皆不可在此徵求。
4.版友揪團吃吃喝喝者不在此限。
5.
招、求租,買賣,借貸錢財、押金等行為文章也予以禁止
6.如本文要求查閱
簽名檔或是
名片檔,則
簽名檔或是
名片檔內容
視同本文,但字數不計算。
7.文中敘述明顯徵求幫忙代刷信用卡換取現金行為予以禁止
8.對於文中出現:車馬費、茶水費、便當費、油資、免便當費車資等
相關字句的,視同本條文處分
(20130318修訂 版規2-5)
3. 禁徵指定異性之聯誼、出遊、
學伴、外拍,
以及徵求戀人、一夜情。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退文退回並水桶一週》
1.禁止尋找
真、假情侶,真、假結婚(同性、異性戀情皆不可)。
2.文章內無論是否有徵求同性,有
註明異性優先錄取者,
或除店家優惠外 任何有性別差別待遇的徵求(限定異性接送、免費等)
皆屬違規
3.禁止徵求
帶有曖昧或戀情之各種聊天方式(包含網路轉體、視訊、電話等方式)
限定異性的一對一真心話以及
文內未註明聊天方式、且帶有地點提示、
並徵求異性的聊天,也視為違反此項。
4.禁止帶有
妨礙善良風俗特殊風化場所之揪團或是聯誼
5.如本文提示查閱簽名檔、名片檔、他板文章或是網頁連結,
則相關內容視同原文,但字數不計算。
6.無論標題為何,只要本文有指定或異性優先且出遊或是聯誼的意思,皆屬違規
7.徵求協助至他板發文中有PO出代發(轉)內容,即認定違反板規
(20140916修訂 版規3-3、3-6)
4. 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每篇字數20字以上,不得一行文或注音文。
《違者除多PO外,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1."ㄟ"請用"欸","ㄜ"請用"呃",很多表示語氣的"字"其實都可以用國字表
示。
2.詢問字音,或
討論有關注音等問題者不在此限。
藝名與表情符號等需以注音表示者不在此限。
3.字數定義:
a.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等不算字,
b.以多個英文或數字組成一個詞義者,皆認定為一字。
如
網址,電子郵件或其他英文單字。
c.回文所引述之原文以及簽名檔,發文提示亦
不列入文章字數。
d.用多個字組成一個大字,或是圖皆認定為一字。
4.篇數定義:
PO完砍除的文章也包含在
一天三篇之內,並非砍除就不算
三篇。或查同
一人申請多個帳號並在本版發表篇數高過
三篇
一經版主發現或是檢舉不經警告直接執行處分。
單日每多PO一篇則多計一週水桶處分,得累計計算,
5.如事後修文造成文章字數不足者,一經檢舉視同本規定處分。
6.無論字數是否超過20字,凡一行文則依照本條版規處分。
7.留查條款:
觸犯本條文首犯者如於
二日內,寄
站內信告知版主群
非故意觸犯
,版主群判斷後屬實後得於
隔日協助解除水桶,
並列為〝
留查名單〞,保留
三個月。
名單內ID如再犯則
加計一週(共兩週)處分,留查名單ID三個月後
未再犯則主動解除留查狀態。
如因違反板規4且水桶處分超過一週,則不適用於留查條款。
(20140916修訂 版規4-4、4-7)
5. 禁落落長揪、出團或是聯誼經驗分享文、心得文。
《違者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1.為避免被上列文佔滿版面,故全面禁止相關
揪、出團、聯誼後心得文章。
2.
發表與版旨無關的文章(內文無徵求意旨、問安文內文無問安)
(20140916修訂 版規5-2)
6. 禁特殊徵求文。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砍文,設退文一篇並水桶一週》
1.舉凡各種徵求
性暗示或是
行為(
接吻、作愛等)的文章,皆不得在此徵求。
2.舉凡各種徵求與
他人直接作肢體接觸的文章,皆不得在此徵求。
如:
擁抱、牽手等。
3.徵求
負面事物、違反
中華民國法律等事物之文章,亦不可在此徵求。
如:徵求
罵髒話、自殺的方法、
報復傷害他人的方法。
4.禁止有任何以
人體性徵器官的長度大小作為
徵求標準者
或是任何
西斯化的文字(
SM 性經驗....等 )和徵求聊聊
性經驗、18禁等話題的!!
文中若提及可聊18禁、成人話題、深夜話題等等暗示,皆視為違反6-4
5.禁止任何未經醫療機構經手之任何人體的器官遺骸與分泌物之徵求
6.禁止二手貼身內在衣物之徵求
7.禁止所有藥品(感冒藥 成藥 減肥藥 安眠藥等所有藥物)
及醫療器材(包括 隱形眼鏡、隱形眼鏡藥水、衛生棉條、保險套等物品)
之相關徵求
8.禁止徵求
〝報帳用途〞 之 發票、收據、一般各類票根與
交通運輸(火車、公車、捷運、高鐵、客運、計程車)票根及收據
a.徵求文章須強制註明用途,未註明用途者,一律視同報帳用途處分
b.徵求交通運輸票根不得限定特定時間地點
(20140916修訂 版規6-4)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MSN、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版上以
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等方式提供。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3.禁止文章中貼出
水球記錄、
私人信件、IM軟體對話紀錄,以文字或截圖呈現
、ID刪掉、馬賽克亦同。
除經兩造當事人推文同意PO出的水球記錄簽名檔不在此限。
4.緊急急難救援事件或是協尋失蹤人口者不在此限。
5.文章中
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表
起始時間計算。
6.推文中ID和暱稱部分則是當
本人推文警告後,則不得再推。
7.原發文者可以
推文、修文、發文的同時(簽名檔亦同)等方式
限制特定版友(須有明確ID)及其分身不得再推該篇文章。
且不得限制超過三名以上,禁制說明不受版規7-2、7-5、7-6限制
又 如禁制說明裡面有多餘的人身攻擊則還是會依照 版規八處分
8.本條
5、6、7之違規係告訴乃論(不告不理),檢舉時效需在
24小時之內檢舉,
逾期不受理,以
文章發生時間為準。
(20140916修訂 版規7-3)
8. 禁止在文章中使用不雅字眼及人身攻擊。
《違者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以
推文、推圖、發、回文、簽名檔、文章ASCII圖等可以組成文章內容
的要素以組合之方式表現的人身攻擊亦同。
2.不雅字眼或人身攻擊的文字定義依照字面詞彙的使用目的以及一般常理,
由版主心証判斷。
3.ID旁暱稱不在此限。
4.如有徵求罵原發文者己身的文章內出現不雅文字推文者,則處分原發文者
9. 嚴禁鬧板文章、
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違者視情節砍文或設退文,並水桶~永久停權處份》
1.舉凡洗板、以相當不恰當的言詞針對本板或是版友,皆全面禁止。
2.嚴禁轉錄他板引戰文章,或是發表引戰文章,引戰文章的判定
係由版主視文章後續討論狀況得以公告鎖文並對發文者處分。
3.鬧版情節嚴重,版主得依心証給予加重處分,或是設定永久停權ID
4.經常性發佈文章造成版友閱讀上之困難者
(隱形文字、特殊方塊符號標題)
視同鬧版者。
5.經常性或多次違反相同版規者或
徵求水桶者皆視為鬧板
。
6.禁止
未經同意使用他人ID發文造成他人假象者。
7.對於帶有嘲諷意味的模仿文得經原發文者檢舉後(不告不理)
版主得以心証判定鬧板與否,並給予處分
8.另外,惡意推圖文或濫用推圖文經版工公告警告不聽者,一樣水桶一週處分
9.本尊與分身視為一體,被水桶期間
嚴禁再用分身
po文及推文。
若經查證為
同一人所為,水桶時間所有帳號水桶三個月,
多次累犯者加重處分
。
10.於內文或推文徵求或提供八卦、懶人包者,水桶一個月、文章劣退。
11.
違反站方規定者,經查證亦比照鬧版處分。
(20140916修訂 版規9-5、9-9、9-10、9-11)
10. 對版務、版規有任何提議或對水桶處分有異議者,勿回覆、發布公告文,
請寄信至任一版主信箱。
1.如有什麼事情需要對版友提出呼籲,請先來信版主;
若自行發表,其後續相關責任本版恕不負責。
版主得刪除版面相關文章。
2.版主收到相關建議或是意見後得置入版主共同討論區討論,
並於
一週內回覆版友
3.對於版友處分有異議者版主得於48小時內回覆。如無回應或再不接受則
請前往
上級組務申訴
4.公告文章類別為版主群或是組長站方行使公務事項專用,
請勿回覆或是使用發文,如有此違規行為得水桶一週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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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nkingten: 一樓欺負我認真看文 09/16 11:09
※ 編輯: FromIpanema (59.115.108.190), 09/16/2014 1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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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nkingten: 3-3改的好XDDD 09/16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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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ovtern: 請問徵求異性哄睡 算嗎? 雖然沒指定聊天內容 09/16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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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opin: 我都沒徵過深夜跟成人話題 還是不懂啥是哄睡 (死) 09/16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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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iclykiller: 存證信函嗎寄給我敗偷 09/16 22:32
推 lilac002: 可惡有懶人包嗎 09/16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