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ockk 信箱]
作者: 真汪踢爆料王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 Anonymous
標題: [閒聊] 汪踢板
時間: Wed May 3 17:21:28 2006
徵求 只是一種形式
不管你徵求什麼 只要不觸法 都可以在汪踢
徵求一支筆 一包菸 願意外借機車的人 陪吃飯的人 親額頭 咬手
當然 徵求陪伴 推文聊天 揪團吃飯 揪團放閃光 也可以
畢竟汪踢板位於分組討論區中的"聊天"組別 性質是"聯誼"
另外只要是人 都會有自己的小團體
只要是人 都會有討厭的對象(s)
所以什麼小團體 鬥爭都是人之常情吧
汪踢不溫馨 汪踢很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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