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38 (A-CHA)
看板Wanted
標題Re: [徵求] 恐嚇取財,跟濫用職權取財的定義
時間Sat Sep 6 11:54:27 2008
這位版友 請不要自己在 L_TaiwanPlaz板申訴高雄板板主不成後
就跑來wanted板這樣中傷他人好嗎
我們已經提報組務你來這裡影射他人的事情了
希望你趕快到組務說明吧
詳情可至L_TaiwanPlaz板了解
這根本跟警察沒關係 這位e版友
請不要亂罵警察與影射高雄板w板主好嗎
※ 引述《emprescute (怎麼回事?)》之銘言:
: 我向某個警察請求幫我抓壞人,結果該警察要我先給他一些"好處"
: 完整情況是這樣:
: 我:我被別人打,你可以幫我抓他嗎?
: 警:喔,你先把你身上的LV包包送我,再來跟我說你被打
: 我:你真是太超過了....
: 然後我投訴到他們長官那裡
: 某位位高權重的長官卻說
: 所謂勒索恐嚇為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為要件,
: "僅以恐嚇方法使 交付財物而無不法所有之意圖 無由成立該罪責"
: 請問該警察跟該長官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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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167.192
※ 編輯: CHA38 來自: 218.168.167.192 (09/06 11:56)
※ 編輯: CHA38 來自: 218.168.167.192 (09/06 11:57)
→ waydi: 文中都沒提到高雄...就別自己挖洞跳了 (  ̄ c ̄)y▂ξ 09/06 11:57
→ CHA38:請去L_TaiwanPlaz板看 非常明顯的在影射 09/06 11:58
推 ninkioh:明顯?!不了解事情的人一點都不覺得是明顯 09/06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