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gin: 今日第5篇?10/07 16:04
推 sardine: 車資好像違規耶10/07 16:05
→ myhurt520: 佛心工具人10/07 16:08
→ ivsna: 車資是本來就覺得應該要給的/ 一樓 如果不是那麼緊急 我為10/07 16:10
→ ivsna: 什麼要發文 我也沒算第幾篇,你人生都不會有意外需要人家10/07 16:10
→ ivsna: 幫忙的時候嗎10/07 16:10
→ ivsna: 我如果要把別人當工具人就不會願意付車資了,手機已快沒電10/07 16:12
→ ivsna: 不想爭10/07 16:12
→ justoncetime: 沒有大約目的地,怎知道順不順路10/07 16:13
→ justoncetime: 有的計程車可以接受到家裡再取款10/07 16:14
→ lanber: 去附近警局先借錢 之後再還吧10/07 16:18
推 C4man: 我有過沒帶錢搭計程車,到家叫司機等我去拿10/07 16:24
→ Pinkbabe: 這種事交給計程車司機就好 他們會願意的10/07 16:33
推 stanley5210: 人家是女森欸 你們壞壞10/07 16:40
推 gogin: 大姊 你有沒說從內湖到哪裡 誰會知道順路?10/07 16:48
→ pttnowash: 他並沒有說他是生理女性10/07 16:57
→ kisluyd: 人家是女森耶 怎樣都順路吧10/07 16:59
※ 編輯: ivsna (111.71.89.9 臺灣), 10/07/2021 17: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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