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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gg-game.com/forum/read.php?tid=34092 這是我最後一次放改版消息了... 主要是 阿鋒跳槽到ESM... 魔獸爭霸三自訂遊戲地圖【信長之野望】合作提案 ESM將會... ◎提供【信長之野望】作者 - 新台幣2500圓整/每月(可議)。  每月給付一次。若GG-Game未依約給付費用,  該地圖作者有權移除合約中的要求事項。 ◎於GGC上提供一定數量的【信長之野望】頻道。 ◎提供【信長之野望】作者兩個GGC高級會員的名額,可使用至合約結束為止。 ◎免費提供【信長之野望】作者未來GGC各式新服務或收費服務一個名額。 ◎【信長之野望】作者與其工作群有權向ESMania要求任何合 理形式的比賽舉辦,ESMania同意將【信長之野望】之比賽作 為優先考慮,也同意提供比賽獎品。 ◎其他因應時勢的協助。 --------- 作者的義務 ◎配合GG-Game置入廣告,附帶介紹之簡短文字或網址。 GG-Game將擁有讀取畫面的設計權,亦要求簡單之其他廣告手法, 在不影響原作品質的情況下,達到廣告之效果。 ◎同意GG-Game在特殊比賽專用的【信長之野望】地圖中,地面上加入Logo。 ◎地圖作者必須授權GG-Game將地圖簡體化後散佈於使用簡體中文 之華人地區,並同意GG-Game對該地圖於台灣外之華人地區的推廣。 ◎地圖作者必須強制所有其他翻譯版本均含有GG-Game的讀取畫面。 ◎地圖之官方發佈版與官方討論版必須設於GG-Game之台灣官方網站ESMania。 ◎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地圖。若有特殊因素該月無法更新,請提早告知原因。 ---------------- 兩千五.... 基於以下理由 阿鋒為了兩千五 也為了ggc以後的收費服務的免費帳號 跑去當esm底下的製圖師 以後說不定會出現為了每個月發表的新板而匆忙亂改 牢騷結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4.242.31 ※ 編輯: slycsboy 來自: 140.134.242.31 (05/04 13:33)
hsnu770527:頭推 所以以後的地圖都是? 05/04 13:34
largesperm: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不是還是會更新嗎 = =? 05/04 13:34
KenshinCS:作地圖拿錢...OK的阿 05/04 13:35
slycsboy:我們論壇當初是自己掏錢買空間...跟阿鋒無關... 05/04 13:35
livewater:嗯 倒數第二句是什麼意思? 是每個月一定要出新版? 05/04 13:37
ccbbaa:一個月2500 超廉價勞工 05/04 13:38
slycsboy:還有 模組問題... BS之所以不幫信長做模組..也是有原因 05/04 13:37
livewater:每個月都要更新? 是那種大更新嗎? 加新角色? 05/04 13:38
slycsboy:不是容量問題...容量還可以縮減個幾百KB 還能塞五六個新ꐠ 05/04 13:38
SHANGOYANYI:推推樂CD降低10s 推到爽嗎XD 05/04 13:37
slycsboy:阿鋒拿了BS免費放上網路空間的模組拿來營利 他就已經觸法 05/04 13:40
kimo9823: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地圖... 這點可以不用為阿峰擔心= = 05/04 13:40
livewater:就算觸法也是告訴乃論吧 沒有人告就沒事 05/04 13:41
slycsboy:另外 沒注意到嗎 以後GGC有收費服務... 05/04 13:41
slycsboy:我們原本要告阿... BS說先息事寧人 看後續 05/04 13:42
slycsboy:再者...阿鋒拿魔獸爭霸的地圖來營利,B社也可開告 05/04 13:44
CBH:有八卦XD 05/04 13:44
kimo9823:感覺玻璃渣有可能會告 05/04 13:45
livewater:XD 又不是告了就會贏 大家都能請律師啊 05/04 13:45
livewater:到時候就各憑本事 05/04 13:46
slycsboy:當GGC推出"收費服務" 一堆遊戲的公司可以告了 05/04 13:46
slycsboy:依照法源 他拿還營利 就已經觸犯製作權法 05/04 13:46
slycsboy:侵犯到著作權法第40條之1 第59條 第87條 05/04 13:48
YouCantGetME:GGC早就有收費服務啦- - 還沒來台灣就有了 05/04 13:55
slycsboy:那B社怎不告XD 05/04 13:56
slycsboy:反正就是他一聽到錢就不甩這邊直接跳過去 05/04 13:56
Kendai:嗨 如果是個人恩怨的話,建議回信箱比較好喔 05/04 13:58
Kendai:如果有觸犯法規條例的話,也建議提出實際的法規條例為佳 05/04 13:58
livewater:XD 信長作者不上PTT 怎麼回? 05/04 13:59
slycsboy:沒個人恩怨 只是要八卦XD 05/04 14:00
sunnysky7:一個月2500 弄個家教都比較多 05/04 14:00
slycsboy:我也提出法源了 05/04 14:00
blackcan:推改版..希望還是能更新模組 可惜ˊˋ 05/04 14:01
tbyxbmike:該不會以後都要上GGC才能打信長 = = 05/04 14:02
YouCantGetME:文章內容有點煽動 有導引觀眾致某個觀點的感覺 05/04 14:00
sunnysky7:原po知道有donation可以在地圖上加入自創腳色的cg圖嗎 05/04 14:03
sunnysky7:我覺得2500這錢根本就超小 作者格局沒小到為了錢做事吧 05/04 14:04
livewater:也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被告頂多就上法院 請律師打官司 05/04 14:04
Kendai:照你引的法源下去看,作者可以把模組移掉就沒有問題,是雙輸 05/04 14:04
slycsboy:他的確是為了錢過去的... 05/04 14:05
livewater:打贏就沒事 打輸賠錢 就這樣 05/04 14:05
slycsboy:模組移除以後就是綠臉人了XD 05/04 14:06
Kendai:你確定你要要引這三條嗎?而且根據GGC跟鋒的條約,GGC是無關 05/04 14:05
sunnysky7:跳槽講真的對信長這地圖的推廣我覺得是有利耶... 05/04 14:06
slycsboy:要告的是阿鋒 不是GGC 因為GGC本公司在新加坡 05/04 14:06
sunnysky7:真的要看那麼淺認為他是為了錢才去幫ESM打廣告? 05/04 14:07
Kendai:所以我說要去戰的話是雙輸啊,而且根據契約人還不一定打的起 05/04 14:07
slycsboy:要告GGC會扯上國際法庭~另外我們這邊也有律師了~ 05/04 14:07
Kendai:來這場仗,會變成沒有營利目的所以不算侵權,只會要求移模組 05/04 14:07
Kendai:slycsboy你想太多,單看條約已經跟GGC沒有關係,是雙造侵權 05/04 14:08
sunnysky7:簡體中文發布=全球的華人都有機會玩 告這個還真無聊 05/04 14:08
slycsboy:是沒有要告GGC 是要告阿鋒 05/04 14:09
Kendai:互控,只會跟鋒打仗.而且結果會打不起來.. 05/04 14:09
Kendai:因為"營利目的"無法成立,你只能要求他收回模組,然後會在 05/04 14:10
sunnysky7:然後把模組拔掉 oh~ya 告下去這張圖就不用改了 05/04 14:10
Kendai:公開模組是否有權利使用這邊糾纏不清楚. 會要求提供上傳 05/04 14:11
Kendai:模組的電磁紀錄,以及是否有宣告個人權利與使用條約..etc 05/04 14:11
Kendai:結果到後面就是大家勞民傷財打不起來,如果沒人更新地圖的話 05/04 14:11
Kendai:這張地圖就又會無疾而終,這就是雙輸. 05/04 14:12
slycsboy:主要是阿鋒的態度 會讓人想提告 05/04 14:12
Kendai:這也是告不起來的原因之一啊,通常是到民事調解委員會 05/04 14:13
sunnysky7:那就去告吧 你開心就好 看到時候弄到沒得改是誰不利 05/04 14:14
Kendai:而且態度或是合作的事情,好好談會比按鈴更有效率跟好結果 05/04 14:14
timtame23:不爽就上法院 難怪法院總是一堆無聊人@@ 05/04 14:14
YouCantGetME:打開天窗說亮話吧 你們是為了要地圖好所以才要告阿峰 05/04 14:15
sunnysky7:我只覺得你搞錯了很重要的觀念 esm跟阿鋒是合作 05/04 14:15
YouCantGetME:還是為了什麼東西才要告阿峰? 要讓地圖更好 05/04 14:16
sunnysky7:不是阿鋒收了錢在esm底下工作 這兩者差很遠 05/04 14:16
slycsboy:如果當初他的態度就很好 現在BS的模組不會只有這些 05/04 14:17
YouCantGetME:有必要到用告的嗎? 態度問題? 是xx談不攏吧 05/04 14:17
slycsboy:我們這邊並沒有要談錢 是我們義無反顧做事結果被踢到一邊 05/04 14:18
livewater:阿鋒被告頂多就不做地圖或把模組撤掉 也不會少塊肉 05/04 14:18
wuhou:便當 便當 買便當喔... 05/04 14:19
Kendai:那..那不要把別的網站及合作拿來當箭靶啊,這樣就模糊焦點 05/04 14:19
sunnysky7:簡單就是作者有獎勵金 其他人沒有...就鬧翻這樣? 05/04 14:19
sunnysky7:既然義無反顧幹麻不當做換個新家繼續團隊合作 05/04 14:20
slycsboy:又不是為了那點小錢... 05/04 14:20
Fumertue:看自己的小孩成長茁壯 能走出自己的天空也不是壞事 05/04 14:21
Kendai:我不應該再戰了<囧>出去先,大家要克制,冷靜,對事不對人喔 05/04 14:20
Fumertue:扣在身邊也沒意思 05/04 14:21
livewater:便當一個50 要排骨還是雞腿 先冷靜一下 05/04 14:22
sunnysky7:不是一樣都網站嗎...換個家到esm當官網就很難接受? 05/04 14:23
sunnysky7:而且想想看用免費空間還是esm的點閱率會比較高 05/04 14:23
slycsboy:很冷靜了= = 如果看過MSN紀錄 會更火 05/04 14:23
sunnysky7:那我覺得你是為了私人恩怨要告阿鋒 其他都只是po好看的 05/04 14:24
slycsboy:不是我要告ˊˇˋ 我只是幫八卦.. 05/04 14:26
slycsboy:所謂寧為雞口 勿為牛後... 05/04 14:27
KenshinCS: 首 05/04 14:28
slycsboy:XD 謝謝更改 05/04 14:29
livewater:有權提告的頂多就模組作者吧 05/04 14:29
oniony:ESM下載好慢= ="抓個圖大概花了5分鐘吧.. 05/04 14:29
Sighter:正在移動檔案到快的地方. 05/04 14:30
swms:推出新模組才是玩家的野望吧 05/04 14:32
YouCantGetME:官網那群人似乎忘記了玩家的權益... 05/04 14:36
slycsboy:如果當初阿鋒對BS道歉的話 自訂模組應該會更多吧 05/04 14:36
slycsboy:玩家的權益... 當初有好好談 現在可以玩到更多模組呢! 05/04 14:40
KenshinCS:對於整個地圖的發展 到大空間是好的 05/04 14:44
KenshinCS:不過似乎沒有把之前的事好好處理 這也是個問題 05/04 14:45
xujo:一個月2500感覺真的很廉價...作者這麼心血製作.. 05/04 14:45
slycsboy:主要是態度問題 如果阿鋒態度好 那OK 是他處事欠佳 05/04 14:47
KenshinCS:不過老實說...這種私人態度問題真的沒必要拿出來討論吧 05/04 14:49
sunnysky7:他才大一不是嗎 這種事情溝通就好了啊... 05/04 14:50
chenda:看不懂 鋒大有要拿信長的圖去賣錢嗎 沒有的話要告什麼 05/04 14:49
chenda:如果只是 只是他一個月賺2500 感覺沒什麼好告吧 05/04 14:50
slycsboy:賣了... 05/04 14:51
chenda:如果 ESM 要拿信長的圖去賣錢 要告也是告ESM 別不是告鋒大 05/04 14:51
KenshinCS:就定義上來看我不覺得這算賣圖耶 版權還是團隊的 05/04 14:52
slycsboy:這樣講好了 現在這張圖屬於阿鋒和BS共同製作 05/04 14:52
chenda:等等推回來 突然看到 原PO 的暱稱 XDDD 05/04 14:53
slycsboy:而阿鋒要片面將這張圖拿來當營利用圖 而BS不同意 05/04 14:53
sunnysky7:阿鋒真的有說出我是為了2500/月才跳去esm嗎? 05/04 14:54
slycsboy:TO CS : 地圖版權屬B社 但模組因為是BS自己建模 所以屬BS 05/04 14:54
chenda:可以請問 他說的營利用途是什麼嗎 05/04 14:55
KenshinCS:喔 也是 我忘了WE上有寫 05/04 14:55
slycsboy:就是兩千五... (TO SUNNY:在MSN紀錄中... 05/04 14:55
KenshinCS:這樣算營利? 05/04 14:57
sunnysky7:恩 好吧 對大一新生來說 每個月2500的確不錯多 XD 05/04 14:57
slycsboy:有收入就算營利.. 05/04 14:57
KenshinCS:好吧 我不懂法律 拿去問閃光好了 ~"~ 05/04 14:58
sunnysky7:如果ggc硬說這是donation我覺得你也告不成 05/04 14:58
KenshinCS:這算是因為"賣"圖而獲得利益嗎 05/04 14:58
KenshinCS:我也這麼覺得 05/04 14:59
sunnysky7:而且事實上阿鋒並沒有把什麼權利轉讓給ggc 頂多是打廣告 05/04 14:59
KenshinCS:畢竟沒有明顯的商業行為 算是營利嗎 05/04 14:59
sunnysky7:硬要說的話有點像辦活動拉贊助商要在海報上印logo一樣 05/04 15:00
chenda:直覺上 鋒大不是拿去市面上賣錢 很難告的成吧 05/04 14:59
KenshinCS:這樣也可以說成是拿廣告費 05/04 15:00
chenda:雖然法律不是靠直覺的 XDDD 05/04 15:00
KenshinCS:法律基本上就是鑽漏洞的... 05/04 15:01
slycsboy:BS並沒捐贈阿... 官網方面已經有律師... 05/04 15:00
KenshinCS:並不是BS"捐贈" 而是GGC捐贈吧 05/04 15:02
KenshinCS:也就是 GGC名義上是贊助商 贊助物品是 2500/月 05/04 15:02
livewater:律師阿鋒也能請啊 官司打輸頂多模組撤掉 05/04 15:02
slycsboy:我說的是模組 喔 我了解了 本來以為要說模組是捐贈 05/04 15:03
yucw:想問一下BS本人有意願要告嗎 05/04 15:03
sunnysky7:Defi4nc3's ORPG 這張圖就有前例了 do了就可以做腳色 05/04 15:03
slycsboy:本來有意願 後來想息事寧人 端看後續 05/04 15:03
sunnysky7:也沒看過有人告過啊 donation的人也do的很開心 囧 05/04 15:04
KenshinCS:我覺得這種事沒什麼好告的耶 兩個人約出去喝個酒聊一聊 05/04 15:03
KenshinCS:沒事就好 官司到最後賠的是他們兩個人 05/04 15:04
slycsboy:主要是模組使用權吧 05/04 15:05
KenshinCS:賭那口氣沒什麼意義吧 05/04 15:05
sunnysky7:作為玩家我會希望bs跟阿鋒繼續合作 信長模組真的很棒 05/04 15:05
KenshinCS:使用權早就可以告了吧 XD 05/04 15:05
slycsboy:這就看他們了.. 05/04 15:06
KenshinCS:鬧翻又不是最近的事了 05/04 15:06
yucw:感覺是BS和阿鋒之間的問題 官網應該要試著調解看看 05/04 15:05
slycsboy:當初吵完 BS只是不想說.. 後來又有這件事阿.. 05/04 15:06
KenshinCS:光是請個律師就多少錢了 值得嗎 05/04 15:06
deephoe:說到合作之前不是一堆人在說 信長這個地圖空間已經到上限ꐠ 05/04 15:06
slycsboy:也發生過很多為了一些小事鬧上法庭的例子阿 05/04 15:07
deephoe:怎麼現在又說可以有新模組 到底哪個說法才是對的 05/04 15:07
KenshinCS:sigh...算了 靜觀其變吧...以玩家的角度我希望他們和解 05/04 15:07
yucw:畢竟只官網的人單方面意見 有點挑撥的感覺 05/04 15:07
slycsboy:因為信長中BS的模組是早期的容量較大 但 05/04 15:08
deephoe:律師一個審級公定價四萬五當然有可能更高或更少啦 但主要 05/04 15:08
slycsboy:BS後來有研發讓模組容量更小的方法 所以如果BS阿鋒合作 05/04 15:09
deephoe:主要是曾經是一起合作的朋友撕破臉上法庭真的很感慨 05/04 15:09
slycsboy:可以有更多的空間 是這樣 05/04 15:10
deephoe:OK 了解 謝謝啦 05/04 15:11
Fakeiven:GGC要收費… 05/04 15:15
KenshinCS:沒差啦 應該是GGTV或是有專屬的server之類服務才要收錢 05/04 15:18
ahanahan:好像無名小站的狀況喔 還不是為了錢! 05/04 15:21
KenshinCS:其實我覺得啦...基本上 ESM給的條件 只要把$拿掉就沒事 05/04 15:22
KenshinCS:其他根本就沒差 05/04 15:23
blackjack0s:給錢這種事情應該私下的,只要有靠圖賺錢,B社就能告 05/04 17:00
blackjack0s:而且B社穩贏,請見使用者條例 05/04 17:02
DudeFromMars:支持! 想靠理想來做電玩 很難持久的 05/04 18:07
ahinetn123:只希望作者能和BS道歉 在一起繼續合作 這樣才是最好的 05/04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