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WarCraf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 │ │ PTT WarCraft 魔獸爭霸板 │ │ │ │ 看板使用說明 p.2 │ │ │ │ 板規說明 p.3 │ │ │ │ 一、板務條規 p.4 │ │ 二、違規處罰 p.8 │ │ A、-----------p.9 │ │ B、-----------p.10 │ │ C、-----------p.12 │ │ D、-----------p.14 │ │ E、-----------p.14 │ │ 三、補充條款 p.15 │ │ 四、改版歷程 p.17 │ │ │ │ │ │ 可直接輸入頁碼查詢 │ ╰───────────────────────────────────╯ ╭───────────────────────────────────╮ │ │ │ 看板使用說明 │ │ "/"鍵:以關鍵字搜尋板上文章;如"信長"、"6.5E"、"AT"、"配裝"等。 │ │ │ │ "G"鍵:查詢優文或公告;通常優文表示是板工認為值得推薦的文章。 │ │ │ │ "z"鍵:進入本看板精華區。 │ │ │ │ │ │ │ │ 魔獸相關的問題可先參閱置底文: │ │m7/13 RXCPU □ [自救] 各式分類問題、疑難雜症與解答 [Q&A大全] │ │ │ │ 目前的發文限制為: │ │ ,註冊滿三個月,劣文數3篇以下方可於看板發文 │ │ │ │ │ │ │ │ p.2 │ ╰───────────────────────────────────╯ ╭───────────────────────────────────╮ │ │ │ │ │ 板規說明 │ │ │ │ 一、板務條規 │ │ 本板管理的方向及理念 │ │ │ │ 二、違規處罰 │ │ 文章的細部管理及規範 │ │ │ │ 三、補充條款 │ │ 對版規的弱點進行補強 │ │ │ │ 四、改版歷程 │ │ 版規的修改記錄 │ │ │ │ │ │ │ │ p.3 │ ╰───────────────────────────────────╯ ╭───────────────────────────────────╮ │ 一、板務條規: │ │ │ │ 1、板主對違反版規的文章有修改標題或刪除的權力,推噓文的論處亦同。 │ │ │ │ 2、申請解除水桶需自行寄信至板主信箱。 │ │ │ │ 3、同一事項中如符合兩種以上違規事項,將會累計罰則。 │ │ │ │ 4、凡是惡意觸犯板規或達到違規事項E的文章,將會以劣文退回。 │ │ │ │ 5、如果對板主群的判決有任何意見,可先行寄信向板主群解釋, │ │ │ │ 板主群會做出最後判決,判斷是否修改或維持原判決。 │ │ │ │ 對最後判決仍有不服者,可至群組事務板ComGame-Plan申訴。 │ │ │ │ 6、被刪除的文章將會放在精華區z-15-1或z-15-12。 │ │ │ │ 原發文者可從ALLPOST板,或來信向板主申請尋回。 p.4 │ ╰───────────────────────────────────╯ ╭───────────────────────────────────╮ │ 7、預設發文種類: │ │ │ │ 1.正規:包括正規比賽、戰術和正規問題。 │ │ 2.CG:TD、EX...等其他非正規遊戲均屬此類。 │ │ 跟正規一樣包括其比賽、戰術、和各種CG遊戲問題...等。 │ │ 另外,不同遊戲請記得自行加上副標題,諸如: │ │ [CG][EX] FM在Lv6-11的黃金時間裝備配法 │ │ [CG][金庸] 黑捷克的好圖創作不斷,謝謝分享。 │ │ [CG][TD] Blizzard TD 100%完全攻略 │ │ 3.三國:關於三國類型的各種文章 │ │ 4.信長:關於信長類型的各種文章 │ │ 5.OS :關於OS類型的各種文章 │ │ 6.推薦:有好地圖,新地圖請大家多多分享。 │ │ 建議加上副標題讓版友能夠一目瞭然。 │ │ 7.WE:對於魔獸地圖編輯器的任何心得或疑問請使用此標籤 │ │ 8.閒聊:本版並不禁止具有足夠討論內涵之閒聊文。 │ │ │ │ │ │ p.5 │ ╰───────────────────────────────────╯ ╭───────────────────────────────────╮ │ 8、低調事項: │ │ │ │ 下列所呈列的項目,請自行低調發文: │ │ 私服連線程式、免光碟檔、修改字型檔、其他不影響遊戲公平性的外掛; │ │ 私服的主題或文章,諸如討論私服架設技術、私服現況感想、歷史考據等。│ │ │ │ 如果有必要提到私服名稱,請使用隱喻或是代名,如毛毛,蔬菜等。 │ │ 禁止使用私服名稱於標題、本文、推文。亦不可於板面討論私服合法性。 │ │ 違反者以違規事項A-1論處。 │ │ │ │ │ │ │ │ │ │ │ │ │ │ │ │ │ │ │ │ p.6 │ ╰───────────────────────────────────╯ ╭───────────────────────────────────╮ │ │ │ 9、各類遊戲平台狀況(官服、私服、GGC)的討論 │ │ │ │ 請至置底文推文回報,請勿在板面發文。違反者以違規事項B-7論處。 │ │ 11/08 wix3000 □ [置底] 各對戰平台運作狀況回報處Re.I │ │ │ │ │ │ │ │ │ │ │ 10、禁止使用易造成辨識困難之文體 │ │ │   文章內禁止使用注音文、火星文,欲以注音表達其他語言或其聲韻則 │ 不在此限。也禁止使用粵語、簡體字。但從他處轉載之文章不在此限。 │ 違反者以違規事項A-5論處。 │ │ │ │ │ │ │ │ p.7 │ ╰───────────────────────────────────╯ ╭───────────────────────────────────╮ │二、違規處罰: │ │ │ │判處以公告文宣佈於板面,關於公告之相關規定詳見違規事項B-9。 │ │ │ │違反A部分者:警告一支。 │ │ │ │違反B部分者:水桶三天。 │ │ │ │違反C部分者:水桶七天。 │ │ │ │違反D部分者:水桶三十天。 │ │ │ │違反E部分者:永久水桶。 │ │ │ │水桶期滿者,請來信至任一板主以解除水桶。 │ │ │ │永久水桶者,可寫悔過書寄給板主群表明悔改意願,板主群將暫時解除水桶, │ │ │ │如再犯者將永不得解除水桶。 p.8 │ ╰───────────────────────────────────╯ ╭───────────────────────────────────╮ │ A-1、私服文 │ │ 請勿提及私服名稱,請使用隱喻或是代名,並禁止討論私服合法性。 │ │ │ │ A-2、閒聊文 │ │ 請具備討論內容以及50字以上。抱怨文、道歉文等請移駕WCC版。 │ │ │ │ A-3、約戰 │ │ 請於WarCraftChat約戰 │ │ │ │ A-4、閒聊性質,而與討論主題無關的推(噓)文 │ │ 經文章發表者向版主申訴後得處理,版主不會主動論處 │ │ 若是違反版規的推噓文,版主仍會主動處理。 │ │ │ A-5、注音文 │ 此項所適用之文體包含但不限於注音文、簡體字、過度的錯字。 │ │ 請使用正體中文撰寫文章。另,以ㄧ代替一暫不在此限內。 │ │ │ │ │ │ p.9 │ ╰───────────────────────────────────╯ ╭───────────────────────────────────╮ │ B-1、抱怨文 │ │ 無論內容為何,只要具有抱怨性質皆以此事項論處。 │ │ 諸如:遊戲中離,遊戲中的衝突,對遊戲有不滿卻提不出討論觀點者。 │ │ │ │ B-2、口氣惡劣的文章或推(噓)文 │ │ 包含但不限於造成他人困擾、反感或蓄意挑釁、翻舊帳等推噓文。 │ │ 可來信申訴、檢舉並附上理由,或是由板主發現。 │ │ 板主的判定為最後準則,以決定是否以此項論處。 │ │ │ │ B-3、出現不雅用字的文章或推(噓)文 │ │ 無論動機為何,只要出現不雅用字皆以此項論處。 │ │ │ │ B-4、引戰文 │ │ 不論是文章與推文,欲以模稜兩可之議題,引起惡性輿論導致板面失和者│ │ 將會先以此條款處置,待釐清細節後再考慮解除與否 │ │ │ │ B-5、黑名單 │ │ 禁止發布伺服器黑名單,或是針對伺服器ID作出控訴。 │ │ p.10│ ╰───────────────────────────────────╯ ╭───────────────────────────────────╮ │ B-6、買賣、贈送文 │ │ 請勿張貼個人網拍網頁,或買賣帳號、序號、遊戲光碟,亦不得贈送。 │ │ │ │ B-7、伺服器狀況文 │ │ 禁止詢問任何遊戲平台連線狀況是否良好 │ │ 但允許詢問因個別因素引起之連線異常的相關解析。 │ │ │ │ B-8、內容空洞之文章 │ │ 發表文章內容請具備20字以上,字數過少請以推文代替。 │ │ 文章價格與內文數量差異過大之洗錢文亦受本項管理。 │ │ │ │ B-9、版務文 │ │ 無論理由為何禁止回覆公告,也禁止對公告進行噓文 │ │ 對版務有任何意見請以站內信向版主質詢。 │ │ │ │ B-10、警告滿三次者 │ │ │ │ │ │ p.11│ ╰───────────────────────────────────╯ ╭───────────────────────────────────╮ │ C-1、違規簽名檔 │ │ 簽名檔嚴禁帶有不法連結或特定意象之ANSI圖案 │ │ 包含但不限於帶有情色、暴力、血腥、噁心等內容之簽名檔 │ │ │ │ C-2、亂噓文 │ │ 噓文請針對該文章內容說明反對理由,否則將以此項論處 │ │ 並禁止以「紅的明顯」為由噓文。 │ │ │ │ C-3、轉錄文章未經原作者同意 │ │ 請記得保留原文連結,並事先徵詢原作者的同意。 │ │ │ │ C-4、無關魔獸爭霸文 │ │ 包含但不限於廣告文、私人恩怨文、政治文等 │ │ 他處轉錄之文章或文章底下之推噓文亦受本項目之管理。 │ │ │ │ │ │ │ │ │ │ p.12│ ╰───────────────────────────────────╯ ╭───────────────────────────────────╮ │ C-5、討噓文 │ │ 文章因各種理由引起多數板友反感者,以噓文表達其反感達一定密度 │ │ 後由版主判定缺乏討論內涵者,以此項論處。 │ │ │ │ C-6、有關遊戲bug的文章 │ │ 可以在板上詢問未知的bug,不知者無罪。 │ │ 諸如:新地圖因製作所產生的bug,網路上還沒有人發現的bug...等。 │ │ 但是嚴禁發文詢問bug的使用方法。 │ │ 推廣bug將罪加一等,詳見違規事項E-2。 │ │ │ │ │ │ │ │ │ │ │ │ │ │ │ │ │ │ │ │ p.13│ ╰───────────────────────────────────╯ ╭───────────────────────────────────╮ │ D-1、人身攻擊 │ │ 包含但不限於侮辱個人名譽,侮辱其血親關係者,對人不對事者等。 │ │ │ │ D-2、冒用公告者 │ │ 使用近似文字偽裝如[么告]、[公吉]等皆算在此項內。 │ │ │ │ D-3、開圖文章/任何魔獸遊戲相關外掛討論 │ │ 嚴禁討論任何足以影響遊戲公平性之外掛程式。 │ │ │ │ D-4、違規事項B達三項者,或違規事項C達兩項者 │ │ │ │ E-1、散佈外掛 │ │ 禁止散佈一切影響遊戲公平性,或危害其他使用者的外掛。 │ │ 諸如:開圖外掛、更名外掛、踢人外掛...等。 │ │ │ │ E-2、鬧板 │ │ 以任何形式的文章、推文、噓文或免洗ID和分身等任何方式, │ │ 蓄意擾亂板友閱讀文章者。 │ │ 諸如:推廣遊戲bug破壞遊戲平衡、鑽板規漏洞...等。 p.14│ ╰───────────────────────────────────╯ ╭───────────────────────────────────╮ │ 三、補充條款 │ │ │ │ C-5-1 例外情形 │ │ 遭判處討噓文之文章底下推噓文將不適用版規A-4、B-2、B-3、B-4 │ 、C-2,但仍受版規D-1之保護。 │ │ │ │ D-3-1 學術討論 │ │ 嚴禁討論有相關任何版本開圖討論,除了程式研究和開發對應,且 │ │ 不影響破壞遊戲平衡前提下,由版友與版主進行監督。若非此學術 │ │ 類討論,一律以D-3水桶三十日並劣文該篇文章。若學術型文章已 │ │ 超出界線範圍,則刪文處理並加記警告一支,若累犯則以D-3水桶 │ │ 三十日。相關外掛部分,以破壞魔獸平衡規則文章為處罰依據,若 │ │ 是伺服器上的外掛,例如GGC擠房程式,或是相關熱鍵程式等。將 │ │ 視為合理範圍。若有未提到之相關程式,則以版主判斷是否於版規 │ │ 範疇內。 │ │ │ │ │ │ │ │ p.15│ ╰───────────────────────────────────╯ ╭───────────────────────────────────╮ │ D-4-1 累犯之加罰 │ │ 若違規人數度違反版規,不見悔意 │ │ 由版主群討論達成共識後,可加罰一週以上六個月以下之水桶。 │ │ 若加罰後仍無悔意,情節重大者,依照E-2處以永久水桶。 │ │ │ │ D-4-2 一般違規分身 │ │ 違規人違反D等級以下之版規,遭水桶處置後,凡期間內,其分身 │ │ 帳號到本版發生違規情形,則該使用者帳號的水桶天數均為90天整。 │ │ │ │ D-4-3 永久水桶者違規分身 │ │ 違規人遭永久水桶處置後,其分身帳號到本版發生違規情形,則 │ │ 該使用者帳號均判處永久水桶,且其IP將被視為不歡迎對象。 │ │ │ │ │ │ │ │ │ │ │ │ │ │ p.16│ ╰───────────────────────────────────╯ ╭───────────────────────────────────╮ │ 四、改版歷程 │ │ │ │ 080122 ver. 初版 │ │ 080303 ver. 針對板務文與長期糾紛的問題 做進一步的規範 │ │ 080317 ver. 針對公告文 做進一步的規範 │ │ 080412 ver. 板規除蟲 並增添小部份詳細說明 │ │ 080626 ver. 因應暑假特殊條款 部分判處加重刑責 │ │ 080723 ver. 針對噓文制度 │ │ 080815 ver. 針對板規漏洞補齊 │ │ 081026 ver. 針對簽名檔進行規範,人身攻擊加重處置 │ │ 090104 ver. 針對約戰文 累犯ID處置說明 │ │ 090206 ver. 針對分身ID相關處理說明增補 │ │ 090215 ver. 針對We紛爭補充板規加強管理 │ │ 090414 ver. 針對開圖文章版規補充 │ │ 090419 ver. 針對外掛文章版規補充 │ │ 091026 ver. 針對部分版規作適當的異動 │ │ 091125 ver. 新增數項版規並對版規內容進行優化 Latest! │ │ │ │ p.17│ ╰───────────────────────────────────╯ -- 技能:黑漆漆公告 ╮( ̄3 ̄)╭ 66%發動一篇黑漆抹烏的公告文迷惑所有的版友, 使其有可能因為累犯延長水桶,施法距離1000。 Level 1/2/3/4 造成 24/48/72/96% 機會再次水桶,冷卻6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77.121
IAmSilence:新增數項版規 11/25 14:39
jesil:D2可以考慮刪掉了 現在不是版主發不了公告 11/25 14:42
wix3000:唷唷 還真的呢。 修改一下 11/25 14:44
※ 編輯: wix3000 來自: 123.204.77.121 (11/25 14:48) ※ 編輯: wix3000 來自: 123.204.77.121 (11/25 14:52) ※ 編輯: wix3000 來自: 123.204.77.121 (11/25 15:02)
KMSNY:進攻囉~ 11/25 23:15
fni653:閱 11/26 14:21
a2993697:比,是否可以加強以前角色的招數,他們待冷宮待很久了 11/27 10:24
lim3:未看先猜樓上推錯文 11/28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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