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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討噓文 文章因各種理由引起多數板友反感者, 以噓文表達其反感達一定密度後由版主判定缺乏討論內涵者,以此項論處。 ^^^^^^^^^^^^^^ 有沒有人覺得這一條很霸道,討論內容經過版主判定有無內涵,然後水桶。 版主覺得沒內涵,有些人卻會覺得言之有物啊! 版主覺得有內涵,有些人卻會覺得像大便啊! 這條法案會不會讓版主威能太過頭了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209
stone2009:補血 03/15 18:07
BlueUpon:那你要不要提出一個對於討噓文更好的判決方法? 03/15 18:08
kidc:都被噓成那樣了 還有啥言之有物 03/15 18:08
thielip:那你要提出 好的建議方案阿~ 這時代 批評大家都會~ 03/15 18:08
ErrethAkbe:我看有點像稿紙 03/15 18:08
BlueUpon:這樣一點討論的餘地都沒有 end 03/15 18:08
picklewind:那你要提出 好的綠豆糕阿 03/15 18:09
iamwind7954:不管這霸道不霸道啦,昨天那水桶哥一看就沒內容咩,你 03/15 18:10
abaaaa:你說的不無道理 但可以提出個建議來聽聽嗎 03/15 18:10
iamwind7954:等到真的有內容爭議性的文被砍再來吵杯 03/15 18:10
kidkenyen:我覺得這篇的討論就很沒內涵 (討戰 03/15 18:11
RX11:版主本來就有一定程度的權威阿 不然選出來幹嘛 03/15 18:11
KonKonAn:大家都太客氣了 只好由我先發難 03/15 18:13
hdp91111:你想逞威能 就去選版主阿 03/15 18:13
greenadi:112 IP威能 03/15 18:16
fiercy:原來這叫做法案?太好笑了 03/15 18:16
B9513208:112先補血 03/15 18:17
john3212:選啦選啦選啦選啦選啦選啦選啦選啦選啦選啦選啦選啦選啦 03/15 18:18
sienasken:說法案會不會太嚴重了點,制定的人又不是立委 03/15 18:20
DDRMIX: #1DOKQpj8 (WarCraft)我只想知道這篇有沒有桶? 03/15 18:22
ReDmango:下一位 03/15 18:26
SNAILRICE:118才叫威 03/15 18:27
kentanoar:... 03/15 18:27
gentlefaith:1DOKQpj8 這篇當初就有看到了 超爛 03/15 18:28
ddir:比起這個我更想知道 實況打完可不可以自D文章 03/15 18:34
kuies:如果板主很常拿這條來水桶人再說 03/15 18:35
這跟常不常用沒有關係,這根本叫作自由心證,你能容許一個法官自由心證嗎?
hganan000:(本文已被刪除)[e002311]請充實文章內容 03/15 18:42
gentlefaith:推樓樓上 03/15 18:44
※ 編輯: e002311 來自: 140.112.211.209 (03/15 18:46)
WayEau: 03/15 18:46
Drunkenman:法官是民選的嗎^^? 板主依民選乃板民之權利付託 03/15 18:49
kikieddy:只要裁決的是人就沒有絕對公正客觀一說 除非是神 03/15 18:51
debris:汝不悅可不上 大法官釋憲還不是他們說了算 zz 03/15 18:52
ice76824:你懂自由心證嗎? 03/15 18:52
RX11:法官不是自由心證嗎 03/15 18:56
gentlefaith:112......原po加油!鄉民們是很難取悅的一群生物 03/15 19:02
gentlefaith:得失心別太重就好 =v= 03/15 19:02
zseineo:法官本來就能自由心證啊 03/15 19:04
gentlefaith:本來就是自由心證阿 03/15 19:05
uytqazescf:不能容忍法官自由心證但他是版主還是法官? 03/15 19:05
ChrisBear:連自由心證都不懂還在發文? 03/15 19:05
uytqazescf:不然請你說那篇被桶的 有什麼言之有物的地方? 03/15 19:06
ice76824:請112的高人講一講您如何界定討噓文?既然您無法容忍自由 03/15 19:07
ice76824:心證,那請您提出您所認為辨識討噓文的標準。 03/15 19:08
xxhenryxx:純粹補血 03/15 19:10
DEATH1122:難道改成被噓到XX一律劣退 除非經版主認可才可以留下 03/15 19:18
DEATH1122:會比較好嗎? 03/15 19:19
lanniba:用分身自爆 再開本尊罵版主嗎? 03/15 19:19
a0925313803:研究所沒考上喔 壓力這麼大 03/15 19:19
cyberrush: 這篇就很沒內涵 03/15 19:25
a0925313803: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證據之證明力, 03/15 19:33
a0925313803:由法院自由判斷。」 03/15 19:33
Dia149:打霹靂了阿 03/15 19:45
abcpoppo:你不用管 03/15 20:22
john3212:我覺得這篇也算討噓文欸 03/15 20:36
grayyoung:法官本來就是...該多讀點書囉 03/15 21:14
ice76824:想想應該是反串,112程度一向不錯,而且又沒再回 03/15 21:14
cooldiablo3:有再回阿 只是只回一句而已 03/15 21:18
sky81602:只回那一句會被嗆更大的..- - 03/15 21:22
RXCPU:這條"由版主判定"是投票通過的 版主也是版眾選的 03/15 21:27
gentlefaith:推勇敢發聲! 03/15 21:44
kidkenyen:我覺得不是112或鄉民難取悅 這篇根本就討噓文嘖嘖 03/15 21:47
jordan01405:當然不會啦~這版本來就是看板主心情在桶的阿 03/15 21:54
jordan01405:別忘了某版主說過這世界不存在客觀 03/15 21:56
gentlefaith:板主管理看板不容易 通常是客觀的判斷+版主裁定 OK! 03/15 21:57
gentlefaith:馬上被樓上打臉XDDD 03/15 21:58
gentlefaith:預先 03/15 22:01
ice76824:樓上被神速打臉 03/15 22:02
jordan01405: #1DIyQT6y 推 wix3000:世界上不存在客觀。 03/15 22:03
ReDmango:這篇不也是討噓文嗎 03/15 22:59
GaussQQ:你把版主當法官 拜託 你也幫幫忙 ' 03/15 23:07
GaussQQ:擺明討虛的 03/15 23:07
Original816:這篇蠻有深度的啊~說沒內涵的大概也沒有多有內涵! 03/15 23:52
Original816:版主是個執法者~法官也是阿! 這樣的比喻正確啊~ 03/15 23:53
Original816:112在推! 勇於表達意見! 03/16 00:00
REALucifer:原來法官不可以自由心證,我笑了 03/16 00:04
ankala:不爽你當板主阿 發_文最會! 03/16 00:16
Sechslee:呵欠 03/16 02:02
qpqpqpqp68:風哥就不用桶 老濕就桶 這分別插在哪? 03/16 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