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soLaw (惡搞定律)
看板WarCraft
標題Re: 版務事件相關始末
時間Sun May 9 22:06:04 2004
※ 引述《lazi (米青示申女子)》之銘言:
: 我想我的重點不在於誰是誰非吧
: 而在於 把別人在別的討論區的文章 無斷轉載 來這裡加以評論
: 請問 這算不算背刺 ?
這絕非背刺,充其量,不過是不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權罷了,
要主張權利的也是權利人本人,跟背刺有啥關係?
同時,要負責者也僅限於轉錄者本人,
回文批評者本毋需負起查證該轉錄者是否有權轉錄之義務,
自然大家即便批評得再難聽,也一點不構成你所謂的背刺!
背刺這種骯髒的手段是不敢正面挑戰爭點,而循抬面下手段遂其目的的作法,
當然,我不去評價你找小組長來處理這件事的對錯,
畢竟這是PTT賦予使用者的正當權利。但是論及適當性就大大有疑問,
無斷轉載這是轉文者責任自負的問題,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耶其實...
還有板風的問題,這個部分其實小組長的處理過程有嚴重瑕疵,
是否應先舉行類似聽證或是公開討論讓板友參與板風"改革"的討論,(如真有改革必要)
總而言之,背刺是很難看讓人看不起,
真要申訴小組長,通常情形也是在於板主濫權情事嚴重致一定數量版友不滿,
該救濟手段的施行才有其意義與一定的民主正當性。
難道Lazi你個人的不滿甚至是挾私怨的抱負就足以支持這個正當性?我一點都不茍同!!
: 要說背刺 打小報告 抓爬子
: 請問你們所謂背刺的定義是 ?
: 我可是一步一步的向上申訴
: 申訴之前也有經過版主 版主自己跟我說 "覺得不適當 就去彈劾我"
: 因此我才申告組務長 請問這樣算背刺嗎 ?
: 那哪樣才不算背刺 ?
: 對於你所謂的軍中耙子理論 我看不太懂
: 這是我選擇的方法 因此有人在推文問是誰 我自己也勇於承擔
: 所以我 Po 了這篇文章 說明事件的始末
作為一名主動的檢舉者,其實你做的這些都是沒必要的,
因為難看的事誰去做的,誰擺爛誰挖坑給誰跳,只要去查查大家都會看得一清二楚,
你自己也說勇於承擔,是否亦暗示了你也知道你行為的正當性是可議的?受質疑的?
總之團體的相處除了法規範或是不成文的共識性規範外,
其實更多的是相處時的合諧與信任,你放棄了後者而尋求前者的救濟,
卻又不估量前者你欠缺了某程度正當性,而貿然恣意的採取之,
迫使其他板友也必須訴諸該管道讓大家來撕破臉,你覺得這樣值得嗎?
: 這樣做 我不覺得我是被誰抓出來的 ?
: 如果因為這樣 我要被砍豬 C ID
: 那歡迎 Konn 把我全部 ID 都砍掉沒關係
: 反正豬 C 是你的 你最大 你想砍誰就砍誰 你不是常常這麼說的嗎 ?
: 真的因為這個事件被砍 ID 那我想去不去這樣的伺服器 對我來說也無所謂
: 反正我也都有正版序號 美西美東亞洲歐洲也都有 Server
: 不過之前的可能因為太久沒開 而已經被砍了吧 我不清楚
: 最新的 ID 是 aDay 註冊也有一段時間了
: 請吧
你還真是幼稚到極點耶,跟小孩子一樣...
原來你的目的就是讓自己沒得玩又把大家情緒搞亂並挑起板上的無謂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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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AmWoW:噗.. 怎麼最近又出現跟之前類似的情形了.. 推 140.121.208.29 05/09
→ wingxl:推 就是有人把事情鬧大 然後:"和平相處吧" 推 218.170.153.94 05/09
→ KusoLaw:其實,這篇重點是照片耶...糟!用心良苦啊! 推 218.166.92.75 05/09
→ geniusw:愛講法律的法律魔人...hi 推 140.129.39.186 05/09
→ Attui:那張照片差點嚇到我=_=a 推 140.115.213.25 05/09
→ KusoLaw:糟! 恐怖連結還是刪掉好... OMG! 推 218.166.92.75 05/09
※ 編輯: KusoLaw 來自: 218.166.92.75 (05/09 22:19)
→ geniusw:我沒看到orz 推 140.129.39.186 05/09
→ neohex:說的好像很合理 根本就只是在耍嘴皮吧 推 218.35.24.76 05/09
→ neohex:自行申訴板主得不到回應就往上正當性不足? 推 218.35.24.76 05/09
→ wingxl:樓上的是怎樣 有意見就po文阿 我挺kuso大 推 218.170.153.94 05/09
→ mizukami:... ... 她頭上黑黑的那個是啥?? 推 61.217.44.174 05/09
→ KusoLaw:不贊成我的意見沒關係,還是謝謝你爬了文! 推 218.166.92.75 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