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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t6174 (好像快被水桶了...)》之銘言: : 外掛:一切遊戲本來沒有的就是外掛。 : 個人認為外掛又分: : 1.違反Blizzard公司規定且影響該公司利益 : 2.違反Blizzard公司規定且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 : 3.違反Blizzard公司規定但無影響該公司利益或其他使用者權益 : 4.無違反Blizzard公司規定 : 5.無違反Blizzard公司規定,但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 : 那個改cd-key程式(屬第3類),是外掛,也違反了Blizzard公司的規定, : 但純粹「改cd-key」,並不會「危害其他使用者」,「抓cd-key(屬第1、2類)」才會。 : 懶人包,如果說的是純粹連PvPGN的,那麼應該是不違法的, : 因為只修改了機碼,沒有修改遊戲目錄下的檔案。(屬第3類) : 換字型:違反Blizzard公司的規定。(屬第3類) : 免光碟:違反Blizzard公司的規定。(屬第1類) : 顯示血條:Blizzard既已認同AutoKey的合法性,本功能應屬合法。(屬第4類) : 開圖、更名……:那個作者的東西都屬第5類,所以網頁才能大搖大擺存活到今天。 : po完之後才發現,版規E-1說的是「散佈」,B-8已經說了不準討論「所有」外掛。 : 所以趕快在開頭第二行加了一句話 XD 關於外掛,因為版規寫著不能討論外掛 所以有些新警察有時會跑來問一些關於他遇到外掛問題.... 我曾想過是否可以統一把外掛功能給某位版主 讓其在精華區放一篇文章 當然不能把程式名稱或網頁載點之類的講出來 這會使某些有心人使用google大神去尋找(雖然真的不難找到..) 並把一些解說,遇到狀況,解決情況放進去 例如遇到改名字的,遊戲名稱中按/p查詢之類的 遇到開圖的,對方會有啥功能(當然只簡略帶過) 當遇到類似新警察再po文詢問時,可以給他一個精華區連結 並且看要不要處罰(警告水桶可以再討論) 而其他討論開圖外掛,公布載點的.. 也不要永久水桶,人總是會有改過的一天,等他以後一定會知道悔改 所以禁個5.6年意思意思就好... 而對外掛有新功能的可以統一交給處理的人 再由他決定是否要新增進去 這建議可以請版主討論過後再決定可不可行 可行的話就可以討論下一步進行的內容 不可行的話就不用改變了,現在版規也是設定的很好 -- 這篇算是討論外掛嘛 = =? 我不要進公海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66.148
lovemoon03:毛毛下載區就有了阿 203.222.14.219 10/29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