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vemoon03:毛毛下載區就有了阿 203.222.14.219 10/29 21:33
※ 引述《gt6174 (好像快被水桶了...)》之銘言:
: 外掛:一切遊戲本來沒有的就是外掛。
: 個人認為外掛又分:
: 1.違反Blizzard公司規定且影響該公司利益
: 2.違反Blizzard公司規定且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
: 3.違反Blizzard公司規定但無影響該公司利益或其他使用者權益
: 4.無違反Blizzard公司規定
: 5.無違反Blizzard公司規定,但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
: 那個改cd-key程式(屬第3類),是外掛,也違反了Blizzard公司的規定,
: 但純粹「改cd-key」,並不會「危害其他使用者」,「抓cd-key(屬第1、2類)」才會。
: 懶人包,如果說的是純粹連PvPGN的,那麼應該是不違法的,
: 因為只修改了機碼,沒有修改遊戲目錄下的檔案。(屬第3類)
: 換字型:違反Blizzard公司的規定。(屬第3類)
: 免光碟:違反Blizzard公司的規定。(屬第1類)
: 顯示血條:Blizzard既已認同AutoKey的合法性,本功能應屬合法。(屬第4類)
: 開圖、更名……:那個作者的東西都屬第5類,所以網頁才能大搖大擺存活到今天。
: po完之後才發現,版規E-1說的是「散佈」,B-8已經說了不準討論「所有」外掛。
: 所以趕快在開頭第二行加了一句話 XD
關於外掛,因為版規寫著不能討論外掛
所以有些新警察有時會跑來問一些關於他遇到外掛問題....
我曾想過是否可以統一把外掛功能給某位版主
讓其在精華區放一篇文章
當然不能把程式名稱或網頁載點之類的講出來
這會使某些有心人使用google大神去尋找(雖然真的不難找到..)
並把一些解說,遇到狀況,解決情況放進去
例如遇到改名字的,遊戲名稱中按/p查詢之類的
遇到開圖的,對方會有啥功能(當然只簡略帶過)
當遇到類似新警察再po文詢問時,可以給他一個精華區連結
並且看要不要處罰(警告水桶可以再討論)
而其他討論開圖外掛,公布載點的..
也不要永久水桶,人總是會有改過的一天,等他以後一定會知道悔改
所以禁個5.6年意思意思就好...
而對外掛有新功能的可以統一交給處理的人
再由他決定是否要新增進去
這建議可以請版主討論過後再決定可不可行
可行的話就可以討論下一步進行的內容
不可行的話就不用改變了,現在版規也是設定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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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算是討論外掛嘛 = =?
我不要進公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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