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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verio (狂戀)》之銘言: : ※ 引述《Cimon (Simon)》之銘言: : : 腳踏實地的來說,當我們自認為是中國人、是日本人、或者講遠一點是台灣人的 : : 時候,我們恐怕不可避免的同時「繼承」了中國人、日本人、台灣人的敵人;但我們 : : 有必要因此學著去憎恨這些「敵人」嗎?很遺憾的是所謂的國民教育是如此成功,以 : : 至於在大部分人有機會作抉擇前,我們已經學會了。 : : 小甘(甘懷真師)說過一個故事,說他帶過一個學生不願意入內參觀南京大屠殺的 : : 紀念館,因為他喜歡日本人;可是為何我們要把南京大屠殺的帳算在從未參與屠殺的 : : 「日本人」的頭上呢?只因為他們自認日本人嗎?絕無是理。殺人作為一種罪行,殺 : : 人者即應遭受譴責;但我們在指出誰是殺人者的同時,絕不能因此以辭害意,將不相 : : 干的人給扯進來。殺人是多麼嚴重的指控,豈可隨便冤枉無辜。 : 我沒有特定的意見 : 不過想提出一個反向的問題 : 可以一起討論討論 : 如果罪責即身而止的話 : 而我們要如何看待猶太大屠殺? : 我對這個議題並沒有研究 : 所能知道的也就是平常在報章雜誌上看到的一些零碎資訊 : 就我所知 : 德國人對這個議題極為重視,以及敏感 : 如果大屠殺只是一小部分參與軍人的責任 : 這個議題就無需爭論了 : 但在新一代的德國人中這個問題還是存在的 : 姑先不論「罪」「責任」這些辭彙的抽象哲學意義 : 即便「參與」,界限似乎也很難界定 : 何謂參與?負責開車接送、提供瓦斯毒氣算不算參與? : 對罪行視而不見、見死不救算不算另一種形式的參與? : 選出希特勒為領袖賦予他權力的德國公民又算不算參與? : 反過來說 : 我們對這又能追究到什麼程度? : 到什麼程度的責任我們就該放手來上帝來決定呢? : 最後重申 : 我並沒有鼓吹仇日的意思 : 只是提出一些問題供思考討論 罪責該如何如何…這應該是法律版在討論的,這裡是歷史版之一 ,該討論的就是「一件事是否曾經發生」以及「這件事為何發生」 及「這件事情發生之後又引發了甚麼事情的發生」。 至於責任及個人情感上如何看待的問題…這真的不該丟到歷史版 來解決。 (政治問題就該丟給政治版) (法律問題就該丟給法律版) (心理問題就該丟心理學版) : ※ 編輯: Saverio 來自: 140.112.218.38 (10/19 12:12) : → paulyung:罪刑可以寬恕,但不能遺忘,要反省以避免重蹈覆轍。 10/19 12:45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51.49
valepiy:歷史的面相有很多呀 這樣切只能看到一部分呢 10/19 18:17
yongqing:當然,但這只是回該發文者的話而已。 10/19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