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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自Stanford Shaw, History of the Ottoman Empire and modern Turkey, Cambridge ; New York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6-1977, pp.122-134 -- 軍事機構(Seyfiye) 帝國的保護和擴張、維持秩序與安全、保證資源的適當利用、保護整個國家 系統其它部分的組織與功能,這些職責由統治階級中的軍事機構擔當,他們被稱 為「愛赫爾.賽依夫」(Ehl-i Seyf),意即「劍士」(Men of the Sword)。 陸軍 軍事機構主要分成陸軍與海軍兩個部分。前者又包括「卡普庫魯」(kapi.kulu) ,意思是「政府的奴隸」(slaves of the porte);還有地方部隊。 1.「卡普庫魯」(Kapi.kulu) 他們基本上是蘇丹的中央常備軍。最初他們的成員是俘囚和傭兵,不拘於穆斯 林或非穆斯林。後來則幾乎全由「德芙什美」(devshirme)系統中徵召而來的青年 組成。 (a)「新軍」(Janissary) 「新軍」步兵是卡普庫魯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德芙什美」系統所造就的 統治階級所組成的軍事武力。他們分成101個營(orta,battalion),各營由稱作 「籌把濟」(chorbaci)的指揮官指揮;「籌把濟」的字面意思是「杓湯的人」 (soup ladler)。其中34個營,每營40至70人,稱作「賽格邦」,意即「馴犬獵人 」(keeper of the hounds);其職責是作為蘇丹的個人衛隊,跟隨蘇丹出獵或打 仗。由於他們與蘇丹的距離如此接近,因此其他部隊的指揮官大部分就選拔自「 賽格邦」。賽利姆一世(Selim I)創造了特別的新營「指揮官單位」(commander unit)「阿.波魯克」(ag<a bo:lu:k);他們是「新軍」指揮官「阿」(ag<a,commander) 的個人衛隊,幫助指揮官執行逐漸增加的職務,包括維持首都的秩序、護衛蘇丹 、以及組成戰陣中軍隊的核心。搭配「新軍」的「貝克它什」(Bektashi)秘密教 派,其傳教者是「新軍」部隊的主要顧問,負責訓練其成員在各營中擔任軍中牧 師(chaplain),教導宗教信仰與知識。直到16世紀晚期「貝克它什」的成員才被 官方正式的配屬於軍中;其成員為第99營,而其宗師(grand master)則指派為該 營的「籌把濟」。 「新軍」理論上得隨時保持作戰狀態,準備於即時行動;因此其成員不准結 婚,必須待在他們的兵營並且經常訓練。在蘇勒曼(Su:leyman)麾下他們的數目不 超過三萬人,還不是軍中人數最多的部隊;但他們的組織、訓練以及紀律,他們 對於槍支、長矛、弓箭的精熟使他們成為帝國最重要的作戰武力,直到17世紀。 當沒有軍事行動時,「新軍」負責維持整個帝國戰略要點的安全。在伊斯坦堡(Istanbul) ,他們在召開帝國議會時於議會大門口站哨,擔任城市的警察和消防員;只有在 星期五晚上他們恪守宗教信仰去禮拜時才把這些責任交給其他人。他們也輪流戍 守全國城市的主要城門、村鎮、碉堡和警局,擔任地方城市的警務;通常每次輪 戍時間為九個月,然後回到伊斯坦堡的兵營。薪餉在每年的每季發放,另外有特 別獎勵作為個人完成特殊任務或困難任務後的報酬。 (b)砲兵 火砲的笨重使得新武器的廣泛接受和使用被延遲。封建騎兵排斥使用火器, 因為那妨礙了他們的迅速行動;但「卡普庫魯」步兵,也就是「新軍」,在穆罕 默德二世(Mehmet II)治下快速且完全的接受了它。在拜亞吉德二世(Bayezit II) 的領導下,在東安納托利亞(Anatolia)被馬穆魯克(Mamluks)擊敗的教訓促使蘇丹 開始為「新軍」裝備步槍(hand weapon)(火繩槍,harquebuse),發展比起過去機 動性更佳的火砲和更有效的彈藥,並將這些兵器的使用整合為一個整體以便協同 作戰同時發揮效用,而不是各部分各自為戰。「捷貝濟」(Cebeci)(甲匠,Armorer) 部隊負責製造和提供「新軍」這些武器,並把它們運送到使用的地點。「捷貝濟 」的成員也被訓練為使用步槍的步兵,另外還負責他們在伊斯坦堡的兵營附近、 面對聖所菲亞大教堂(Atasofya) 地區的警務。這支部隊量小質精,1574年時不超 過625人;只有在後來帝國衰退,軍隊數量普遍增長、標準和紀律瓦解的影響下才 使其成員快速的增加。 砲兵(Topchu Ocag<i.,The Cannon corps)是在穆拉特二世(Murat II)時為 了製造和使用火砲而組織起來的;拜亞吉德在位時(Bayezit)將其重組而達到其戰 力的頂峰,除了戍守重要的城堡和地點之外也能夠在野戰或攻城時支援「新軍」 和地方部隊。砲兵分為鑄造和發射兩個部門,各自執行其任務。他們的主要營區 和鑄砲工廠位於伊斯坦堡,現在的地名就叫做「托普翰」(Tophane),即鑄爐(Foundry) 之意。其他部隊的分支營區和鑄砲場則分布在帝國的不同區域。和「新軍」一樣 ,砲兵部隊也分為若干營;在1574年其成員大約有1100人,而在17世紀約5000人 。由於火砲彈藥拖慢了軍隊的行進,在穆罕默德二世在位時建立了新的砲車部隊 (Top Arabazi.,Cannon wagon),在戰時負責運送武器彈藥;他們同時也製造和 保養砲車。其工廠位於「托普翰」區,而營區則位於「什希瑞米尼」(Shehiremini) 區,其它分枝單位也駐匝在帝國各處的城堡與村鎮。其部隊組成63個營,在1574 年有400人,而在17世紀只有622人。一支由小船組成的特別艦隊則負責由水路運 送火砲。 最後,進行城市堡壘的攻佔時還有兩種支援部隊:(1)坑道工兵(La-i.mci.yg<n ,Miner)負責開挖地下通道,破壞城牆或砲台的地基;以及(2)迫砲手(Humbaraci.y g<n,Mortar man),負責製造、運送和使用迫砲、地雷、手榴彈和炸彈,從陸上 或海上攻擊敵人的堡壘。在穆拉特二世在位時組建起來的坑道工兵根據其支援的 方式分為兩個部分。一方面那些支薪、屬於「卡普庫魯」一部分的負責支援「新 軍」攻擊設防地點,是「捷貝濟」的附屬部隊;另一方面那些附屬於「提馬爾」 采邑(timar)的編組在地方部隊中,支援它們的軍事行動。迫砲部隊也分為兩個部 分,那些鑄造火砲的附屬於「捷貝濟」部隊,而在會戰和攻城時發射迫砲的則隸 屬於砲兵部隊。除此之外還有第三種迫砲部隊,由例行駐匝於帝國各地城堡的成 員組成;他們依靠「提馬爾」過活,不支薪。因此他們由要塞指揮官或者地方部 隊的將領來指揮,而不聽令於他們所屬的部隊指揮官;雖然在編制上他們仍然是 「卡普庫魯」的一部分。 (c)「卡普庫魯」騎兵 「卡普庫魯」也有騎兵的分支,稱作「卡普庫魯.蘇法力雷利」(kapi.kulu Su:varileri)。人們常常將他們與地方部隊的騎兵部隊搞混,但他們是非常不同 的;他們在伊斯坦堡支薪而非以「提馬爾」采邑過活。他們通常稱為「希柏」(Sipa>h) (馬兵,Horseman )、「阿特.波魯克.哈爾克」(Alti. Bo:lu:k Halki.)(六團 之士,Men of the Six Regiments)或者逕稱為「波魯克」(Bo:lu:ki.)(團士,Regient Men)而不是「希柏伊」(Sipahi),後者指封建騎兵。這六支「卡普庫魯」騎兵部 隊當中最早成立的兩支稱為「烏魯費希.延」(Ulufeciy g<n)(領餉人,Salaried Men),分為左右兩部;他們由盧莫利(Rumeli)的「貝勒貝惹」(beylerbeyi)卡拉 .帖木兒泰什帕夏(Kara Timurtash Pasha)所建立,在穆拉特一世時改為直屬於 蘇丹。第三和第四支部隊稱為「古瑞巴」(Gureba)(外人,Stranger,Foreigner) ,通常也分為左右兩部,是從部分來自中東、在顎圖曼帝國中服役的穆斯林傭兵 中組織起來的。最後的兩個團稱為「希爾.塔」(Sil a>htar)(執兵者,weapon bearer) 和「希柏伊.歐.朗」(Sipahi o g<lan)(「希柏伊」Sipahi之子,Sipahi children) ,可能在穆罕默德一世(Mehmet I)在位時才組建,是整個騎兵武力中的菁英。通 常前四支部隊士兵總稱為「四團」(Bo:lu:k a>y-i. Erbaa,four gegiment),在 會戰時佈置於蘇丹所在位置的兩側;而「希爾.塔」和「希柏伊」之子則只部署 在蘇丹的右側近。他們都有比「卡普庫魯」步兵更多的薪水和特權,因為他們的 職位更高貴,更多人爭取。其部隊的來員包括「伊渠.歐.朗」(Ichi o g<lan) 的畢業生中被認為不適合在宮廷中服務的、六團當中現役成員的子弟、大部分來 自阿拉伯、波斯、庫德族(Kurd)的穆斯林、土耳其禁衛軍成員當中表現卓越者、 以及,偶而有其他來自「卡普庫魯」部隊的傑出成員。在進行軍事行動時,「希 柏伊」之子和「希爾.塔」負責護衛蘇丹。後者同時負責在行軍時為軍隊主力造 橋開路、守衛蘇丹的馬匹、執其馬尾(horsetai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