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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部隊 顎圖曼軍隊中的大部分成員是地方部隊,包括持有土地的「希柏伊」、「阿 克尼濟」(aki.nci.)劫掠部隊、以及種類繁多的士兵和其他部隊,駐匝於堡壘、 道路和其他戰略要地。 (a)「提馬爾」的「希柏伊」(Timarli. Sipahi) 在蘇丹的戰爭中給養、維持、提供最多騎兵的就是「提馬爾」系統。「提馬 爾」的持有者被賦與收稅的權利並擁有「狄爾利克」(dirlik)的頭銜;「狄爾利 克」意指「營生」(living)所需的糧餉,用來補償為國家所作的勞務,尤其是軍 事方面的。所以「提馬爾」和薪水一樣是發配給部隊的軍官與士兵,讓他們能夠 持續執行軍事任務,以及維持他們自己和其隨員隨時保持臨戰狀態,在戰爭中攜 帶一切必須的武裝、給養、食物以減輕國庫的負擔。 「提馬爾」根據其收入可分為三種,根據服役時的表現來授與。普通的「提馬 爾」年收入不超過19999「阿克折」(akche),授與那些在戰役中或其他方面表現 突出的騎兵。年收入20000到99999「阿克折」的稱作「折阿梅特」(zeamet),授 與那些在戰場中表現出卓越能力或英勇氣概的「提馬爾」領主,以及在中央政府 或者常備軍中擁有高位的統治階級成員。年收入超過100000「阿克折」的稱作「 哈斯」(hass),原本是為蘇丹及其家族成員而設;但沒多久它也可以授與首相和 其他特別受蘇丹寵信的要員。 對那些必須承擔軍事義務以作為回報的領主來說,他們必須飼養馬匹和提供 武裝、食物和其他給養給他們的隨員(cebeli,retainer)和自己;隨員的數量由 其收入而定。「提馬爾」的基本收入稱作「克勒赤」(ki.li.ch)(劍,sword)或「 伊普提達」(iptida)(元,beginning),在盧末利這個起始額通常是每年6000「阿 克折」,而在安納托利亞和亞州是界於1500到3000「阿克折」之間;這個基數是 用來維持領主自己服役和在必要時提供軍隊裝備。「提馬爾」領主每3000「阿克 折」的多餘收入和「折阿梅特」領主每5000「阿克折」的多餘收入要用來維持一 名隨員和其武裝及馬匹,帶他們上戰場。英雄般的表現和特殊任務的獎勵(terakki ,bonues)是每年3000到5000「阿克折」的收入,加進「伊普提達」中作為基數; 當然這還是要提供額外的隨員的。當個人的收入提高到一定程度時他們會自動升 級為「折阿梅特」或「哈斯」的領主。 通常假如一位「提馬爾」領主死了,「伊普提達」會交給他最年長的兒子, 只要他在年紀和服役的能力上符合資格。但加進「伊普提達」的獎勵(terakki)則 大概是交還給當地政府作為儲備,由縣長「山賈克.貝」(sancak bey)分配給當 地其他「提馬爾」領主作為類似的獎勵。假如繼承人年齡不足,允許他將領地交 給他的隨員;領主本身通常作為隨員的學徒,直到他能承擔「提馬爾」的責任為 止。假如「希柏伊」受傷或太老不能作戰,他可以退休並允許保留他的「伊普提 達」作為他的「克勒赤.哈克」(ki.li.ch haakki.)(執劍之權,sword right); 而其他的土地則交給他的子孫或其他「希柏伊」。 「提馬爾」領主的其他子孫通常接收比他父親稍微少一點的「伊普提達」, 假如土地有分配的餘裕的話;但他們沒資格擁有持有「伊普提達」的頭銜,而且 在幼年時隸屬於領主的長子,其本身也是一名隨員。假如一名「提馬爾」領主沒 留下兒子就掛了,土地交還給「山賈克.貝」讓他重新分配給另一個稱職的騎士 ,通常就是那塊土地上原本的隨員。當省長「貝勒貝惹」召集其所屬省份的封建 部隊赴戰時,「山賈克.貝」負責召集和指揮所有的「提馬爾」領主和其隨員; 那些沒有報到或不能提供應有數目隨員的領主則被取消其領地。 「希柏伊」住在他所屬「提馬爾」領地的村莊內,從農民(peasant)身上收稅 ──由於缺少貨幣和通往市場的管道(在那裡農民可以賣掉他們的作物),通常是 以實物的形式徵收──然後利用這些稅收維持他自己和其隨員的生活。農民也必 須提供給其領主一些勞動服務和飼草、茅草、木材堆;不過真正的要求五花八門 ,主要根據當地在被顎圖曼征服之前的封建習慣。農民有權在其土地上耕種,只 要他能維持其農作並繳付租稅;因而他們真正保有了某種連「提馬爾」領主都沒 有的土地使用權(usufruct)。他能將此種權利傳給他的子孫,但沒有場領主的特 別允許他們不能將土地變賣或轉讓。當耕種者死亡或逃亡使得某塊土地拋荒時, 「提馬爾」領主有權將土地交給那些承諾付出特別稅款的耕作者。「提馬爾」領 主也能選擇將這些空閒土地租給其他同意每年另外繳稅的農民,就像佃農(sharecropper) 一樣。通常除了其他耕作者繳的租稅外,每個「提馬爾」領主還另外除授一塊「 奇夫特里克」(chiftlik)土地作為他私人專用;通常由僱傭勞動力或者其他農民 義務性的為領主耕作這塊土地。假如逃掉的農民在鄰近的地區被發現,「希柏伊 」可以要求當地的「卡迪」(kadi)簽發命令強迫他回到土地上。假如逃亡者成為 一名工匠並且有固定的收入,「希柏伊」可以強迫他以賠償的名義來繳稅,稱作 「奇夫特.波贊.瑞斯米」(chift bozan resmi),妨礙農業稅(tax for disrupting cultivation)。 除了維持耕作和收稅,「希柏伊」還負責維持村落的秩序;大部分由其隨員 執行。他保留一半犯罪的罰款,其餘則交給「山賈克.貝」。當罰款是由「卡迪 」課賦時,他也分得一部分款項。 當「希柏伊」被徵召服役時,每個地區的「山賈克.貝」會安排在每10個「 希柏伊」中留下一個在其所屬的「山賈克」(sancak)地方行政單位中,在其他人 出征的同時維持地方秩序和稅收。只有在進行軍事行動時「山賈克.貝」會指派 代理的官員執行管理「希柏伊」的職責;每1000名「希柏伊」指派一名「阿來. 貝」(alay bey)負責管理。通常「希柏伊」在冬天時會回家看顧他們的領地,但 當他們必須留在戰場上時他們選出他們之中的5到10人回到他們自己的「山賈克」 為「哈爾奇勒克徹」(harchli.kchi.)(收稅人,revenue collector),收取金錢 和補給,維持接下來一年的軍事行動。「阿來.貝」通常可以得到他所屬或鄰近 地區的「折阿梅特」作為報酬。 在1527年當蘇勒曼剛即位時,帝國有37521名「提馬爾」領主,其中27868名 是常規的「希柏伊」,加上他們的隨員,共組成約70000到80000人的騎兵部隊; 而當時的「卡普庫魯」最多不過27900人。除此之外還有9653名「提馬爾」領主是 城堡駐衛部隊的一員,6620名在歐洲,2614在安那托利亞,419名在阿拉伯地區。 當時領主收取盧末利土地收益的百分之46,安那托利亞的百分之56,以及阿拉伯 地區的百分之38;其它的收入則來自於徵收自租稅農場(tax farm)、私人財產或 者基金,繳給國庫。在1607年安伊.阿里.厄芬狄(Ayn-i Ali Efendi)的報告中 提到,大約44404名的「提馬爾」領主提供了105339名騎兵。因此很明顯的顎圖曼 的軍事優勢並不在於其歐陸敗將所聲稱的壓倒性的數量上。指揮、紀律、訓練、 以及戰術方面的優勢才是決定性的關鍵。 (b)地區特別衛隊(Special Provincial Guards) 部署於省份中的特種部隊為駐防部隊增添特殊作戰的能力。其中最重要的是 城堡戍守部隊、「德本特」(derbent)戍守部隊、和常駐的前線劫掠部隊。 (i)城堡戍守部隊 整個帝國無論是鄉鎮內外都遍佈著許多城堡,不僅僅是為了守衛前線,同時 也是為了維持控制地方封建領主的權威。在許多例子中「新軍」部隊被指派去組 織城堡守衛的核心。除此之外戍守城堡的還有還有「阿薩普」(Azap),於14世紀 剛發展出來時原本是「曼特什」(Menteshe)和顎圖曼等小公國(principality)的 海軍陸戰隊;之後變成輕裝的弓箭手部隊,部署在砲兵和「新軍」的前方阻絕敵 人直到正規軍準備好攻擊。「阿薩普」在14世紀後期開始駐匝在城堡中,通常擔 任哨兵或夜間的守衛,尤其是在戍守城堡的其他成員出征時;或者監視維持地區 的秩序和稅收。「阿薩普」和「新軍」一樣也是領薪餉維生,但其成員主要來自 安那托利亞的土庫曼人而不是「德芙什美」徵收的基督徒。也因此他們可以結婚 並將其職位傳給適任的男性繼承人。「阿薩普」從16世紀開始以坑道工兵(sapper) 和築路、造橋工兵的輔助部隊等角色出現,當「捷貝濟」部隊已無法從「德芙什 美」系統徵得足夠的兵員時支援強化了後者原本的功能。在此之後,所有在邊界 地帶的穆斯林男性成為「阿薩普」部隊的徵兵來源;每20到30戶人家每年被強迫 選擇一名壯丁入軍中執行勤務,而其他人則負責提供食物和補給到軍中。在16世 紀中期「阿薩普」部隊被正式官方的分為城堡(Kale Azaplari.)和海軍(Deniz Azaplarli.)兩個部隊分支,執行其任務直到19世紀初期才在穆罕默德二世(Mahmut II) 的改革下裁撤。 其他駐匝在城堡中的主要部隊還包括「圭餒掠洋」(Go:nu:llu:yan)(志願兵 ,volunteer),原本是從城堡鄰近人口當中徵召而來;其中包括被強迫改宗伊斯 蘭教的基督徒,他們藉此成為軍事機構中統治階級。這些部隊分為徒步與騎兵單 位,其人員向他們的村莊而非國庫支薪。 (ii)「德本特」戍守部隊 在考察過維持秩序、戍守前線、在戰時越過邊界對抗異教徒的地方部隊後, 我們下面要處理的是介於統治與被統治階級地位間的顎圖曼人。與大部分非穆斯 林臣民相較──有些人改宗了,有些人沒有,而有些人生下來就是穆斯林──這 些團體獲得某種管理地方行政的權利;透過蘇丹簽署「自主特權」(o:rf,sovereign prerogative)的法令使他們擁有有限的免稅優惠。因此他們是「自主的人」(ehl-i o:rf,people of the o:rf)。他們之中最有名氣的,而且大部分至少是以作為顎 圖曼軍事武力一份子而聞名的,就是那些戍守「德本特」抑或「設防的警衛室」 (fortified guardhouse)的成員;「德本特」設置在貿易路線、山隘、前線的堅 強據點以及通過村莊的道路,負責指揮與守禦這些戰略要點。源自於伊兒汗國(Ilhanid) 用來保護道路與商隊的「土特卡福爾」(tutkavul)體系,顎圖曼的「德本特」系 統早在14世紀就已遍佈帝國,並且延伸進入黑海北方克里米亞韃靼(Crimean Tartar) 與金帳汗國(Golden Horde)的領土中。 「德本特」最早的正式組織在14世紀中期發展出來,穆斯林與基督徒居民保 護他們的村莊並且維持周遭道路與橋樑的良好狀況。久而久之「德本特」也刺激 了村莊的發展,整個衛戍的組織與人數也隨著人口成長,在社會與經濟動盪的年 代擴張他們在軍中的比例,因而也消減了正規軍所佔的比例。在許多例子中原本 為商旅設置的客店「函」(han)和「克曼莎萊」(kervansaray)變成了「德本特」 ,至少部分是為了自我防衛的理由,假如沒有別的理由。「馬爾托羅」(Martolo) 最先指的是基督徒士兵,大部分是原本拜占庭(Byzantine)、塞爾維亞(Serb)、保 加利亞(Bulgarian)人的封建領主;他們為顎圖曼帝國服役以保留他們在「提馬爾 」系統中的領地。在15世紀晚期大部分的多瑙河流域以及匈牙利被蘇勒曼大帝收 為帝國的領土,其境內的城堡中由「馬爾托羅」戍守。蘇勒曼用了那麼多「馬爾 托羅」來戍守基督教地區的「德本特」,以致於在那裡「德本特」軍(Derbentchi) 和「馬爾托羅」兩個辭可以互換使用。時間久了,除了那些支薪的正規軍之外還 有許多基督徒的輔助部隊為了免稅而被雇用。 在許多地方的「德本特」也至少部分是由土庫曼遊牧部落組成,在盧末利稱 作「約呂克」(yo:ru:k)而在安納托利亞稱作「頹克曼」(tu:rkmen)。他們編組成 25至30人的營(battalion)輪番上戰場,每次不到5人。留下來的人要為出征的人 每次付出50「阿克折」作報償。這些群體中大部分的成員靠耕種交給他們的小塊 土地維生,不必繳稅──「末賽稜」(mu:sellem)(免稅,exempt)這個字就是這樣 來的。16世紀將結束時帝國境內有有1294名「約呂克」,全為穆斯林,但同時也 有多達1019名「末賽稜」為基督徒;當他們是保加利亞人時稱作「佛努克」(voynuk) 。他們照顧顎圖曼官員的馬匹或者擔任蘇丹和其家族成員的馴鷹獵人(dog<nci., falconer)。 「德本特」的成員由鄰近的「提馬爾」來補助或者免稅。他們通常向經過他 們所保護道路的人收稅,但在某些地方他們必須賠償在他們看管範圍內被搶劫的 旅人。在典型的情況下他們的地位是階層性的,最低階至少是「提馬爾」。有時 候整個村子都負責提供人員和維持「德本特」,支付他們的開銷、輪流徵召人員 服役、提供所有必須的供給。這些服務都藉由免稅來補償。 (iii) 劫掠部隊 在整個16世紀面對異教基督徒的顎圖曼前線防守的並非是正規部隊,而是特 別的劫掠部隊「聖戰士」(gazi),很快的又被稱作「阿克尼濟」(aki.nci.)(掠奪 者,raider);他們組織成特別的前線軍區,由邊疆的王公子嗣(uc bey,border prince)指揮。由輕騎兵組成的「阿克尼濟」負責劫掠敵人的領土,搶奪武器、金 錢、奴隸,同時使對方疲於應付而不能攻擊或準備抵禦顎圖曼的正規軍。「阿克 尼濟」的領導者和其成員通常都不必繳稅,以他們的防區為「提馬爾」階級的一 環,徵集稅收來維持他們自己的行動和父子相傳的地位。「阿克尼濟」一直維持 到1595年,在瓦拉幾亞(Wallachia)的一場大敗後他們被解散並歸併到鄰近的省份 。在此之後劫掠異教徒領土的任務交給了「約呂克」和特別為了這個目的而送去 的克里米亞韃靼。 除此之外還有「德里」(deli),「瘋子」;之所以這麼稱呼是因為他們在攻 擊時的狂猛。雖然也有證據表示這個辭只是單純的源自於「德里爾」(delil)(「 守衛」),原本指的就是這個組織。在15世紀後期組成的「德里」其成員主要是克 羅西亞(Croat)、塞爾維亞、以及波斯尼亞(Bosnian)的改宗伊斯蘭教徒,因此能 攜帶武器為蘇丹服役。雖然實際上他們之中也包括一些土耳其人(Tur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