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prommel (理惠ちゃん大好き)》之銘言:
: 戰爭是一種武裝衝突,但武裝衝突可能只是軍事力量交鋒的事實
: 而並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戰爭。
: 構成戰爭狀態必須有以下四條件:(陳治世 國際法)
: 2.是國家間使用武力,而非私鬥。
這句話現在需要改成是"國際法主體間使用武力",否則下面這例子
就無法解釋.
: 推 kuopohung:什麼叫戰爭?兩個人械鬥?三四十人互砍?幾萬人相殺? 09/15 22:21
: → kuopohung:那黑道火拚算否? 09/15 22:22
: 推 letts:國內黑道火拼->內戰 國外的??? 09/16 13:03
二戰後的例子可以舉嗎?XD
1949年4月國共內戰渡江戰役期間的三野砲擊英艦紫石英號事件,就是
典型的這種要照原PO觀點是跨國際的武裝衝突.
毫無疑問二三野一共動員百萬大軍與數百門各型火砲,要渡江消滅國府
統一全中國,這一定是戰爭行為,國共之間當時就已經這樣進行了將近3年
的內戰.
但是如果根據以上國際法原則分析紫石英號事件,就會卡著一個要點,
不是英國此時尚未承認中共,而是中共此時根本尚未宣佈建國.共軍此時
跟受國府允許開入長江下游的英國軍艦互轟起來算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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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所謂"刀帥連",指的是中原野戰軍獨立二師139團3營9連.1948年淮海戰役
期間,該連49名官兵奉命堅守汶河南岸舊窯場達12小時.在連長谷子地同志指揮下
,共打退蔣軍3次進攻,擊毀敵坦克兩輛.出色地完成了掩護主力撤退的阻擊任務.
戰後野司首長為了表揚這種敢於與敵人拼刺"刀"的精神堪為全軍表"帥",授予
該連"刀帥連"的稱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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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3.1
※ armed:轉錄至看板 MdnCNhistory 09/17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