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masvon (lvye)》之銘言:
: ※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說真的,中國人不吸的話小日本要賣給誰呢?
: : 小日本逼著中國人掏錢去買毒品嗎?
: : 自己沒本事不要怪別人啦!
: : 現世荷蘭大麻還是合法的,全國都染上大麻癮了嗎?
: 《門徒》﹐昆哥﹕他們要吸怎麼能怪我賣?
: 差不多兩三代人以前﹐日本往大陸販毒﹐有日本浪人﹐
: 也有很多高麗棒子和台灣人。果然上上一輩或者上上
: 上一輩有往大陸販毒的台灣人﹐就有這一輩子為日本
: 販毒做辯護士的一票台灣人。
: 我非常確定的是﹐在自己統治的華人圈中﹐由政府組
: 織販毒是日本的一貫國策﹐從1900年代初開始就是如
: 此﹐先是在台灣﹐然後是在東北﹐每一個日本能夠實
: 施統治的華人區域﹐都是由政府出面組織向華人強力販毒
我想知道T大這邊所謂「政府出面組織」的推論根據何在
因為鴉片、嗎啡本身都具有醫療用途(不濫用為原則下)
因此在藥局等地方販賣,似乎也沒有那麼說不過去。
(強力膠可以當毒品,我們總不能因此推論所有書店都是毒販吧)
而日本是離中國最近的工業化國家,
也許再提供這些藥品(或毒品)時,與其他國家的藥品(或毒品)相較之下
具有價格優勢。因此:
1.日本的工業生產能力
2.運輸距離造成的成本優勢
3.藥局等現有通路優勢
造成了「日本努力向中國傾銷毒品」的印象
就像美國努力向世界各國傾銷牛肉與農作物類似的原因與結果
只是剛好這東西可以當藥品也可以當毒品罷了。
(以上只是我的推理和假設)
若要證明日本是刻意「政府出面組織」
那得要有一些其他證明
例如:政府文件,或秘密的內部會議記錄
(否則可能是這些藥廠的商業行為,而非政府行為)
例如:日本願意犧牲極大獲利,以低廉或免費的方式,誘使中國人吸毒
(否則,反論一:我們不會去怪罪毒梟「刻意組織毒害我國」
因為毒梟並非刻意賣給我國,其乃有組織的非法商業行為爾
反論二:英國鴉片輸入中國,傷害的除了是人體健康
最大的傷害還是中國白銀的外流,蓋中國和英國是正常貿易)
否則,要推論日本「政府出面組織」毒害中國,還有一段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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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開車去東北 撞了 肇事司機耍流氓 跑了 多虧一個東北人 送到醫院縫五針 好了●
老張請他吃頓飯 喝的少了他不幹 他說 ●
俺們那嘎都是東北人 俺們那嘎特產高麗蔘 ╬ ● ◤ 翠花 上酸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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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們那嘎山上有珍蘑 那個人他不是東北人 http://joseph-mh-chen.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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