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ser1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XD) 看板 Warfare
標題 Re: 洪學智將軍永垂不朽﹗
時間 Thu Nov 30 11:14:5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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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反扁我是沒意見啦,不過陳水扁好像自始至終
都沒有把國家機器拿來對付廣場抗議民眾吧,這種
狀況之下董先生要穿著軍裝在大庭廣眾下發表非法
言論,你是要陳水扁政府繼續枉法下去當沒看見還
是怎樣?
洪的發言好歹是內部會議,所以他應該講。在台灣
的文人政府制度之下,軍人的發言場合只能在政府
內部會議內,是不能在公開場合上面哇啦的。
董的行為只能說是自取其辱,再說,敢穿著軍服在
那場合亂晃,好歹也要有點當革命烈士的心理準備
吧。
※ 引述《armed (傷心豈止息夫人)》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Military 看板]
: 作者: armed (傷心豈止息夫人) 看板: Military
: 標題: Re: 洪學智將軍永垂不朽﹗
: 時間: Thu Nov 30 10:12:36 2006
: ※ 引述《springly (-=U=-)》之銘言:
: : 據某位做秘書的同學講,六四戒嚴令頒布之前,軍裡許多老同志是不同意的。
: : 最後是鄧老一句,人民內部矛盾,僅此一次下不為例。于是強制通過。六四之後秋後\
算帳,洪將軍下場也不甚好,可嘆。
: : 北京高校以前流傳過洪倡議停止北大一年軍訓,這是造福無數學子的義舉。
: : 當年六四結束以後數年,北大新生入學都強制壓赴河北參軍一年,有不堪忍受者
: : 飲彈自盡的。憑良心說,以國家機器報復無辜學生,始終很難讓人理解……
: 後面這話就讓我感慨了,因為剛好與台灣的某件時事類似.
: 早上起來看到這則令人難過的新聞,台北市有一位高中教官也因為
: 類似事件進了班房,董華正在凱道發表的信函中有「若有戰爭,弟兄
: 們肯定槍口向內」字句,涉嫌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嫌,最重可處以七
: 年以上徒刑,且有串供之嫌,故予羈押。
: 這是我在辜狗上找到這位教官的業餘興趣
: www.pstc.taipei.gov.tw/brief/第38期.doc
: ”董華正教官專攻油畫及人物,善長濕畫法之現場寫生,
: 作品完成後不再補筆,以捕捉最真實的印象美。
: 創作感言:社會價值如此紛亂,能不重視美的省思嗎?
: 這是我常講的一句話,憑著對繪畫的執著,走了這麼久,
: 從自負到自省,總覺得這個領域無止盡。
: 自從個人工作室成立以來,吸引了不少愛好畫畫的朋友
: ,最高興的時光莫過於和這些稱我為老師的朋友們上山下
: 些媽媽也好,小朋友也好,這兒有一個入口,一個通往美
: 麗境界的入口,不要走錯了,這條路上有大家想保留的,
: 有大家想要吸收的,只要分清楚:什麼是真正的美,什麼
: 只是好看,而什麼又是裝出來的!接著,你就會欣賞,也
: 會創作了;畫畫,沒那麼嚴肅,Just do it。
: 因為有一份公職,不用靠賣畫維生,故畫中更有我的
: 生命,而非為五斗米而藝術,這是我所欣慰的,也希望我
: 能一直不為所求的作畫,就請你來欣賞一下,別忘了給我
: 加油打氣。”
: 坦白講我看到這則新聞時,第一個聯想到的就是彭德懷
: 的軍事俱樂部,當年彭帥也是發表類似言論,揚言再這樣
: 繼續惡搞下去,中國肯定會大亂,到時只好跟匈牙利一樣
: ,得請蘇聯紅軍來幫忙才能解決。然後老毛扣給他的反黨
: 集團罪名也是非常類似於這個軍人意圖犯上作亂的性質。
: 在表揚洪學智崇敬彭德懷之餘,是不是應該也稍微關心一
: 下自己國家的軍人?我們國家的政策現在是不是開始要往
: 製造小彭德懷方面傾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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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牌的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冒牌的中國:中華民國(在台灣)(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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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2.221.218
推 Lobatchevsky:推! 11/30 12:38
推 woodsy:軍隊國家化 行政中立 司法獨立 是台灣民主化最重要的東西 11/30 13:16
推 armed:董教官如果今天只是被要求打報告退伍,那我絕對一點意見也無. 11/30 14:31
→ armed:你要不要看一下他現在可能被起訴的是甚麼罪?要判甚麼刑? 11/30 14:32
推 NineGon:我也贊同他打報告退伍就好了 11/30 15:58
推 armed:陸海空軍刑法14-16條可是給趙志華那種人用的,哪能這樣亂搞? 11/30 16:23
→ ELFIN:陸海空軍刑法該不該修,或是添列施行細則是一回事 11/30 16:36
→ ELFIN:觸法被移送又是另一回事 11/30 16:37
→ ELFIN:可以討論審判時依罪行輕重衡量刑度,但不該討論是否該送審 11/30 16:37
推 lisely:軍人身分特殊.所以才有軍法的存在 11/30 16:40
推 lisely:我推E大的觀點,觀察點是處罰的程度而不是有沒有送審 11/30 16:42
推 armed:陸海空軍刑法也是一種刑法,你得說服我構成要件已經該當才行. 11/30 16:55
推 Haonan:還處罰的程度勒,軍法14-16條就是最低七年至最重死刑. 11/30 16:56
→ armed:我怎麼檢驗都找不出來董的話哪裡有煽動誰,只像是事實陳述. 11/30 16:57
→ Haonan:沒有輕重刑度可言,有罪就是關七年或槍斃,此案根本胡來 11/30 16:57
→ armed:那句話就要判七年,符合比例原則嗎?構成要件該當14-16條嗎? 11/30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