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imadpig (酒囊飯袋衣服架) 看板 Warfare
標題 Re: 反扁集團軍事俱樂部
時間 Thu Nov 30 17:12:56 2006
───────────────────────────────────────
※ 引述《armed (傷心豈止息夫人)》之銘言:
: "若有戰爭,弟兄們肯定槍口向內",只是一個若A則B的簡單推理邏輯
: ,成立與否當然還可討論。但是指控這樣的文字敘述,涉及煽惑軍人暴動,
: 該當於以上兩條的構成要件。大家不覺得這邏輯很有問題嗎?
邏輯有沒有問題我不知道,重點是沒有看過整個文宣內容之前不要下定論
不然跟那群只因為這句話就想把他送軍法的人有啥兩樣
: 董教官雖然發言內容不適當,場合不適當,但還是看不出來他到底哪裡有
: 煽動叛亂的意圖,準備要煽動誰起來叛亂,他所得到的最嚴重待遇應該只是
: 勒令退伍。現在要以如此嚴苛軍法從事,我真的搞不太清楚這跟廬山會議所
: 炮製的軍事俱樂部有何兩樣?
這種事情只有看律師的手腕了,基本上他是下班時間去參加,我記得國防部
有下班時間就不歸軍法管的規定,不過那是我在當兵的時候宣導的,所以現
在還適不適用我就不知道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0.203.146
推 fc01:軍法只看對象有沒有軍人身份,不看時間 11/30 17:15
→ fc01:然後"下班時間不歸軍法管"是國防部對義務役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11/30 17:16
推 armed:凡刑法適用必有構成要件是否該當的問題,這應該最優先考慮. 11/30 17:18
→ fc01:志願役沒有這種問題... 11/30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