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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開羅新聞公報,波茲坦宣言,日本降書來說台灣主權已經移交給中國(中華民國)是錯的, 這些都只是戰爭狀態沒結束時對未來局勢發展的意向書, 這些單向的意向書不代表最終結果,最終結果是以舊金山和約為依歸. 因此只要舊金山和約沒有的,那就是沒有.. 而中國(中華民國)沒參加簽訂舊金山和約並不影響和約的正當性與合法性. 因為條約中第26條的規定和約生效後三年內日本得與其他國另簽訂和平協議,若日本與任一國家簽訂 和平協議,並賦予該國優於舊金山和約所定之條款,此優惠待遇應自動擴及本條約所有簽署國。 意思就是1952年舊金山和約生效後三年內日本可以與其他國簽訂和平協議,但內容不得超過舊金山和約 的內容. 1952年的台北和約(中日和約)就是根據此簽訂而來,而台北和約裡關於領土主權的部分也只是 重申舊金山合約裏頭的內容, 就是日本放棄台灣主權,但沒有指定收受國. 1952年﹝中華民國﹞外交部長葉公超向「立法院」解釋這個條款時表示,《舊金山和約》 「並未規定把這些島嶼歸還給中國」。當時是「立法院」就中日和約進行質詢,有立法委員說: 「台灣和澎湖群島的地位是什麼?」 葉公超回答說:「事實上,這兩個地方正由我們控制……然而微妙 的國際形勢使得它們不屬於我們.在現行情況下,日本沒有權利把台灣和澎湖群島轉移給我們,即使日本 有意如此,我們也不能接受……。」(Despatch No.31 from the American Embassy in Taipei to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July 23, 1952, Enclosure 2, at p.2.) 另外一提, 單方面廢除馬關條約,並不會影響已經處分的效力,也就是說關於領土割讓部分屬於處分條約 在條約生效後,領土就被割讓了,即使N年後此條約被廢除也只是其他不屬於處分條約的部分被廢除. 並不影響原被處分的部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94.1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rfare/M.1430807231.A.B8C.html
jason748: 宗教戰爭開戰! 05/05 14:28
※ 編輯: quartics (1.169.194.107), 05/05/2015 14:32:05
cjol: 排版... 05/05 14:32
icelocker: 總覺得這論點我一個月前就看過了 沒什麼新意 05/05 14:58
julianscorpi: 葉公超要晚節不保了嗎? 05/05 15:03
quartics: 這是過去發生的事實,何須新意.. 05/05 15:07
icelocker: 前面有人說"葉公超講的話非條約內容 只是他的個人意見" 05/05 15:07
icelocker: 然後現在再拿他老人家的話出來佐證 呃 這點還滿妙的 05/05 15:08
quartics: 葉公超就是負責談台北和約的,他說的話可不是個人意見 05/05 15:13
jason748: 不過話說回來我也好奇葉公超講的話到底是啥意思 05/05 15:25
quartics: 葉公超的話很容易理解,兩蔣也知道,意思就是台澎只是佔領 05/05 15:30
quartics: 非主權轉移 05/05 15:30
sbdr: 同樣都是傳教,牧師起碼還能不同經文的引經據典而不離宗 05/05 15:46
godivan: 原來兩蔣知道中華民國沒有台灣主權,你要不要把1945年後 05/05 15:53
godivan: 的官方公文看一次? 05/05 15:53
Swallow43: 真是天才的解釋,全世界就只有你這樣解釋 05/05 15:54
quartics: 這是美國公開的說法,可不是隨意解釋 05/05 15:59
Swallow43: 美國都沒這樣解釋,連美國研究兩岸關係與國際關係的沒 05/05 15:59
Swallow43: 人這樣子說,閣下可真厲害,可以去發表新學說了 05/05 16:00
quartics: 1971年4月28日,美國國務院宣佈,台灣地位尚未確定, 05/05 16:07
quartics: 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都是盟國暫時意向的聲明從未正式 05/05 16:07
quartics: 執行。 05/05 16:07
quartics: 不瞭解意向書的,去簽因份商業合同就知道甚麼是意向書 05/05 16:08
godivan: 2009年 美國最高法院駁回林志昇的訴訟 05/05 16:08
Swallow43: 果然這些人的法理與現實世界的長的完全不一樣 05/05 16:10
quartics: 這些跟林志昇沒甚麼關係.. 05/05 16:38
godivan: 你還是說當年的美國最高法院是國民黨收買? 05/05 16:41
quartics: 我又不是美屬派,你提林志昇卻不面對議題.. WAS.. 05/05 16:54
Ishetar: 我一直搞不清楚耶 這些東西當初不是去美國打官司 直接被 05/05 20:16
Ishetar: 駁回嗎?連審都沒審 05/05 20:16
Ishetar: 這樣還不叫打臉什麼叫打臉 05/05 20:17
Ishetar: 而且你一直說美國法理怎樣 還舊金山合約怎樣 問題是美國 05/05 20:17
Ishetar: 根本不承認啊 05/05 20:17
Ishetar: 你好像痴漢喔。。。對方美女不喜歡你就一直糾纏對方說上 05/05 20:18
Ishetar: 天註定我們在要去 05/05 20:18
Ishetar: 對方回絕你說她已婚 你還是一直跳針說上天註定 請問為何 05/05 20:19
Ishetar: 人家都已婚了那還覺得是天註定? 05/05 20:19
hgt: 美國不受理 跟 所說的合不合理兩回事阿 不受理 跟合不合美國 05/05 20:24
hgt: 國家利益比較有關係吧 05/05 20:24
darthv: 去找美國就是以未定論請美國這個盟國領袖來裁決 05/05 20:40
darthv: 不受理就是這件事情人家不管 05/05 20:40
darthv: 合不合理這個各有一把尺,像你不服辯打滾抵賴你覺得合理 05/05 20:41
darthv: 別人不覺得合理. 05/05 20:41
darthv: 台灣民政府到現在還在訴請美國管理台灣,只是美國不理 05/05 20:42
hgt: 我從來都沒有說要打滾抵賴 哪裡看到我有這麼說? 05/05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