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nclefucka (你媽超胖,故地軸偏角23度)》之銘言:
: ※ 引述《Anjou (小潔我愛妳)》之銘言:
: : 說句中肯話
: : 獨派一堆人一直想從台灣地位未定論找到台獨的依據
: : 說難聽點 有個屁用
: : 就算給你找到了 然後呢??
: : 與其找這種東西
: : 不如好好想怎麼有辦法實質的走向獨立成功的方向
: : 這個世界不會因為你找到以前條約的漏洞而改變
: : 浪費時間在這裡夸夸而談 不如去幫支持台獨的黨派候選人助選
: : 或者乖乖去賺錢 捐錢給支持獨立的政治家
: : 這個話題可以休了
: 其實法律的大原則很簡單
: 民法:以兩造的本意、文字為主。 最多就是身分上的擬制。
: 刑法:國家不輕易侵犯人身權利。 惟國家可施行法律懲處。
: 公法:憲法上走向人權保障、公眾利益衡量的原則。
: 行政處分要於法有據,盡量開放當地人參與行政決策。
: 國際法等屬於綜合性法,類似於公法 + 民法的綜合。
: 而在打訴訟,原則是:發現事實、審視條文、合致應用。
: 所以才會有啥舉證所在、敗訴所在....
: 今天,很多一翻過去所想理所當然的判決,往往基於兩點:
: 1. 發現新事證、且時效未消滅
: 2. "丞相,風變了!" -- 以新的思維潮流打破過去的原則,就是俗稱新壓舊。
: 今天嘛...要整體討論法理台獨原由,不是沒問題....
: 但
: 1.不要搞來搞去就是那兩條,忽視事實與是否產生爭議糾紛,還有當事人適格、
: 管轄等問題。
: 甚至是無視於條文整體組織的解釋。挑那兩三個沒人爭議的字眼。
: 2.更好笑的是把一堆對內的說詞放出來但這些說詞不事還沒決議,就是未能成為
: 真正的外交政策。
: 3.甚至,若這些東西真的成為外交政策後,發生的後果和你的想像是不是一致...
: 不是打官司就必贏
: 也不是打了書的官司就會吃虧
: 有很多策略的運用....
: 最後
: 國際法的特色,是
: 由於缺乏一個可進行管理的共通政府,所以其施行,並無完整明確的強迫性...
: 所謂國際法應遵守的原則是:大家都願意遵守並實行...
: 所以條文的意義,也就清晰的顯現出來。
: 未定論最大的問題是:法條、事實等啥東西都不清晰不穩固,立場變來變去。
: 你要告人,起訴狀要寫得很明白耶~
: 當然你還要法律上有能成為訴訟當事人的能力,才能告人...
: 再慢慢來啦,反正你們說越多,中共就蒐集越多
: 兩岸藉由法律連結的穩固性,你我都推了一把~
是的
這就是講越多中共越高興
要白紙黑字來人家也沒在怕
尤其國際法又非有強制性且沒有統一見解
台灣問題無論兩岸那邊的論述都會已開羅宣言為起點論述
有些人想要否定開羅宣言也省省了
1945~1950美國的公開論述更多肯定開羅宣言
就算杜魯門不爽蔣開穴
在1950.1.5也公開宣稱不干涉台灣問題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74.1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rfare/M.1430876456.A.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