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med (戰史版國共內戰篇小天使)
看板Warfare
標題Re: 方案尾聲(六)
時間Fri Jul 20 17:15:50 2007
※ 引述《armed (戰史版國共內戰篇小天使)》之銘言:
: 推 gfneo:長知識!!!但是否<盡其應盡之責>要如何判定??? 07/20 16:42
根據維基大神的指示,陸海空軍刑法是從民國18年起適用,而且
到現在的歷次修法,都從未修過第24條.也就是說當時的24條條文
應該與現在完全相同.
方沒有被以觸犯第24條各項而遭受軍事檢察官起訴後送上軍事
法庭受審,還被當成英雄,當然會有人有很多意見.畢竟陸海空軍
刑法24條的規範密度很高,投敵行為從未遂到預備甚至陰謀都要
被處罰.而他卻從未被相關軍法機關調查甚至偵辦,因此就會永遠
變成一個歷史話題.
沒有經過這一番的偵查,誰又能保證方與日偽方面的接觸,毫無
著手未遂到預備陰謀投敵的可能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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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榮北伐武昌城下,血染我們的姓名﹔孤軍奮鬥羅霄山上,繼承了先烈的殊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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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省健兒匯成一道抗日的鐵流,八省健兒匯成一道抗日的鐵流。
東進,東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東進,東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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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3.1
※ 編輯: armed 來自: 210.69.13.1 (07/20 17:18)
推 saltlake:看起來中國民兵或者老百姓義勇軍比較好 07/20 19:20
推 ohmylife:Zzzzzzzzzzzzzzzzzzz 07/20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