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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史板板規2.0: 1.討論範圍需與軍事史/戰史相關,包括: 戰略、戰術、軍事指揮,以及與戰爭相關的經濟、科技、社會形態。 (戰史/軍事史的定義,可詳閱精華區16-8。) 第1條鑑於「軍旅文」「政治文」(如228)」的考量 我拿掉了原先的 「b.軍事生活」「c.文武關係」兩項 把討論範圍再縮小一點 2.歡迎發問以及自由創作: 建議先找過基本資料(可利用Google,Wikipedia)再發問,並注意禮貌。 3.轉貼文章,請附資料來源或連結: 轉貼文章前請先徵求原作者同意,以免觸法。 4.禁止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 討論應該針對「事」,而非針對「討論者」本身。 若過分超越應有尺度,則以板規處理,尺度部分由板主代為界定。 5.禁止將其他討論區爭論的話題延伸至本板、引發板友間負面攻訐: 負面攻訐的尺度,也由板主代為界定。 其他討論區,就可把包括ptt1、ptt2,及其他網站都包括進來 比以前的「他板爭論」更完整一點 6.禁止討論板務相關問題: 板務問題請寫信給板主或到HisService討論。 板友與板主不應該在板上討論單一案例, 以維護其他板友閱讀與討論的空間。 7.處罰: a.處罰的種類: →有期水桶:最低7日,最高30日。 →劣文。 (數罪合併以水桶期限相加,可超過30日。) b.處則 →違反前列第1條(無關板旨):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後水桶14日以下,板主可視犯行給予劣文。 →違反前列第2條(注意禮貌):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後水桶14日以下。 →違反前列第3條(未徵求同意轉錄): 板主有權直接砍文。 →違反前列第4條(人身攻擊): 水桶14日以上,板主可視犯行給予劣文。 →違反前列第5條(延伸他版爭議): 水桶21日以下,板主可視犯行給予劣文。 →違反前列第6條(討論版務):水桶14日以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3.16 ※ 編輯: schwalbe 來自: 140.112.243.16 (10/21 05:58)